看到丹華關於歧視的說法 - 我很感慨,華人(包括台灣人)好像是最會在自己的人之間有歧視,除了歧視之外還有嫉妒,永無寧日。
在澳洲,20多年前黃種人的確受到比較大的歧視。現在中國人崛起,黃種人已經不像過去那樣。
我們很容易把個人的喜好當成歧視。真正的歧視是在法律之前不平等才叫歧視。在澳洲,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沒有種族的差別。但是入境不問俗,不懂法律,不知道自己的權利義務才會有實質上的損失。
按照我的客觀看法,所有華人可能是世界上最具歧視天性的民族。台灣人其實中國人,中國人歧視台灣人,東南亞華人又歧視哪一種華人,我也說不上來。歸根結底,就是華人天生沒有內聚力,自大又自卑。
你說台灣人娶了外勞,夫妻倆都受到歧視,是為了種族嗎? 不是,是為了他們的身份。如果是與馬來人的富商通婚,那就沒有歧視了,對不?
白人到亞洲國家通產可以教英文,對想學英文的人來說就是老師,就不被歧視。但是事實上,也有很多白人是在自己國家混不好的人,來亞洲國家混飯吃,卻得到尊敬。如果亞洲人知道這些人的底細,怕也要歧視了。
這就是華人的現實與悲哀,我一點都不因為是華人而自豪,我倒是為了華人的膚色好看沾沾自喜。
人生海海,在華人群裏與自己不同類的人相處會痛苦,因為道不同不相為謀,也會有歧視。華人也是最自我矛盾的民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