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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十二因緣與生死輪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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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十二因緣與生死輪迴

轉貼自譯言堂
譯者:buddarock
發佈:2013-06-20 

開篇前推介閱讀:十二因緣又稱十二緣起,是佛教的基本教義,與四諦、五蘊、八正道等同為佛教的核心。根據經典的記載,佛陀在菩提樹下覺悟時,就 是觀這十二因緣。十二因緣說明有情流轉生死的前因後果,在此流轉中唯是煩惱、業行及苦果(即惑、業、苦);它們相依,因緣生滅的相續流轉,使我們感受到有 個人生的過程,有一個生命在生死輪迴。

佛說十二因緣是一大苦聚,我們學習十二因緣就是要明白苦在哪裡?要從十二因緣當中怎樣得到解脫。

十二因緣又稱為十二緣起支。此十二支互相為因果,因為一個因緣升起,而造成另一個因緣也生起,故佛經中常說:「此有故彼有,此滅故彼滅。」

二千五百年前,迦毗羅衛國王子及釋迦族王位繼承人喬達摩,於信仰路上苦苦追尋,終於在一個月圓之夜,洞達佛法真諦,成就大徹大悟。

他的開悟或說覺醒,即是正覺,明滅了無識和慾念,使貪、嗔、痴不再起於心,以致「三覺圓滿,證一切種智,得無上菩提」。多年痛苦求索,經一夜苦思冥想,終於修成正果,成為「知者」、「覺者」。

佛祖因材施教,向有慧根之人傳講得道正見,傳講煩惱解脫之道。佛祖以大智識徹悟人生真諦,而佛祖的弟子雖未得正見,但希冀放下煩惱,佛祖發慈悲心向弟子宣 講佛法。煩惱與生俱來,亙古不變,凡人為無識、慾念所牽絆。從古至今,凡人不識「四諦」、「十二因緣」,所以慾望纏身,火毒襲心,於恐懼中備受折磨。覺悟 如佛祖曾言:

「阿難!緣起甚深,具深邃相,眾生無法理解。不明緣起,不悟緣起,則世如糾結亂麻,世如纏繞窩巢,世如蓬叢竹葦,不得出離於苦界、惡趣、墮處、輪迴。」

不識緣起是煩惱的本源。「十二因緣」即是佛祖示悟的核心。照見內心是佛教徒的必修之業,不是經由熟讀經文,經由觀想自念及他念,而是在自我人生中證悟緣起,通過自身自心的寂靜、內省,徹悟「十二因緣」。

「見緣起之人,即是見法。」


一、無明(avijja)

一盲女蹣跚前行,不見去路,象徵「無明」。「無明」即是盲然不知事物的本來面目。

巴利語中「avijja」是貶義詞,意為「不完全知」,但不是「全然不知」。所謂「無識」不是通常意義上的沒知識,這裡是指不識「四諦」,在自心、自命中 不能通達之。在過去世,凡人未悟到「苦諦」(苦),因此不能明滅「苦因」(集),明滅貪享渴念。凡人對「苦滅」(滅)見而不知,因此不能免於「負苦」。在 過去世,凡人難辨「苦滅之道」(道),乃至不識覺悟之路,而今世終嘗苦果。

「無識」非為過去世之因,而是駐留現世凡心。如我們所見,緣於無識,老死愁苦之命輪次第輪轉。過去若干世,我們不能反省「自我」的慾念,因此就無法斬斷無識之根,反之卻在「造業」,其中部分因果現世現報。

從這張圖我們讀到:一位盲女(avijja是陰性詞)靠一根木棍引路,在屍骨遍地的石化森林中蹣跚前行。據說原圖是一匹瞎眼母駱駝被一名馱夫牽行,駱駝對 長途跋涉於不毛之地習以為常,馱夫卻慾念難消。無論以何譬喻,都表達了「無識」的無始無明。我們就是行路的盲者,從過去走到現在,又要走向怎樣的來世?

緣於心中「無明」而產生過去世的「行」(造作諸業)。


二、行(sankhara)

圖中以陶匠象徵。正如陶匠用陶土造器,一個行為引發一系列行為發生,產生諸多後果。制陶輪一旦開動,便常轉不停。同理,意行合一,隨心於念。
業緣果報——或現世報,或來世報,或遠世報,而業障亙古不滅;非為不報,時機未到。在過去世造作諸業,因不識「四諦」而碌碌世間,造善業或不善業定世間果報。

「無識」障心,正如陶匠制陶:時而製出好陶(熟業),時而不經意紋裂陶破(不熟業)。制陶時渾身是泥,如純潔心為業泥玷污。以陶匠做比恰如其分,因為「Sankhara」的意思就是形成、成形或合成。因此英文譯做「Formation」,漢語譯為「行」。

緣於過去世的「行」,而產生現在世的「識」。


三、識(vinnana)

「再生識」或稱「結生心」,由一隻猴子在窗與窗之間跳躍象徵,表明從各種感官中感受到的唯一的意識。圖中猴代指元意識興起——新生命的第一個意念。

「再生識」因各自造業,而有種種不同。至於讀此文諸位,在你們的生命受孕之時,意識「躍入」新生命體中,此即「再生識」緣起,身行五蘊——是過去世「為 人」之本。須知再生識是為業果,非由意願決定。若此生善業不足,則無機轉世為人。瀕死之際,若想「再次轉世為人!」,前提是平生須修習佛法。現在談「再生 識」雖為時尚早,但我們若希望在世間輪迴,現在就要修習佛法,將來才會生成願望中的「再生識」。

「再生識」是投胎的第三要素,因母親尚處經期,精子貯存子宮,如果沒「人」希望此刻輪迴,卵子就不會結精受孕。

緣於「再生識」,而產生「名色」。

四、名色(nama-rupa)

 圖中人坐於船中,一人掌舵。船代表的是「形」,乘客代表「行」。
圖中釋出大致涵義,雖然未必確切。「形」包羅甚廣而常被視為「身」,受想行識則集於「心」。身心合一,身心俱動。我們常說「自心」、「自身」,意指「自 我」可以無形中操控身心,而正解是心理狀態和物理變化的運轉有相應規律,我們的心靈不可避免地受到污濁,同時身體也無法抗拒衰老、疾病和死亡。

身心驛動雖與生俱來,但歷經錘煉亦可巋然不動,人生何必隨波逐流。鑑於此,上圖解讀為「心」撐著船(心理與物質態)行於(慾念)河中,乘船人指代「身」。 在藏畫中對此的表達是,小漁船載著三四人在激流中劃動前行,乘舟者無疑代表五蘊(khandha)中「行蘊」以外的另四蘊(色、受、想、識)。

緣於「名色」,而產生「六入」。

五、六入(salayatana)

圖示一屋有六窗一門。感官是我們獲得外界感受的「入口」。每種感官都是獨特的,欲求感受周圍事物。

此種因緣通常以有六扇窗的房舍象徵。「六感」(六根)為眼、耳、鼻、舌、身、意,是接受各種外部信息的基礎。與「六感」相對應地,產生「六識」:見、聞、 嗅、嘗、感、知。離開六根六識,我們將一無所知。我們的感受來自五種感官,意識為第六感。外五感只有當下的感受,而第六感——意識,累積並篩取記憶,不僅 記住過去,而且感受現在,還要思考未來(希冀或是憂慮)。意識中有外五感所不具備的感知,比如對天堂、鬼神、地獄的感應。經由「三昧」(samadhi, 止息雜念),意識可以感知神鬼世界以及各路神妖。

緣於「六入」,而產生「觸」。


六、觸(phassa)

二人擁抱描繪了觸覺器官和所接觸事物。此因緣中,感官開始接觸外界。感官印象由吻來像征,代表與外物接觸、分辨之後,才會產生感覺。

「觸」介於六感與所接觸事物之間。例如,若滿足如下條件:有眼,有物,有光,眼可視,眼睜開,眼朝物,這樣眼睛才會觸到物,眼中則會映入物象。其他五感接觸外界時也同此理。「觸」傳統上是以一男一女擁抱為象徵。

緣於「感觸」,而產生「受」。


七、受(vedana)

以眼中箭象徵。箭代表感官受到的刺激,此處感官是眼。圖畫生動地表現感官受到強烈刺激,包含痛苦與快樂,雖然此處只描繪了痛覺。看似小狀況卻造成眼部劇痛。同理,無論我們有何種感受,痛苦抑或快樂,都會為其所驅從、支使。

六感「外觸」不同,觸發各種感受。「受」有三種:樂受、苦受、不苦不樂受。「樂受」為人喜,生發幸福;「苦受」為人憎,生發煩惱;「不苦不樂受」為中性感受,我們常處不悲不喜,但甚少留意。

不過所有的感受都流於變化,心境不會一成不變。即便最幸福的時光也會流逝,讓它種感受佔據心靈。即便因感受快樂而擁有幸福,卻不能長久,幸福亦是「苦」。心隨境轉,永恆不變的幸福一生難求。因之,圖中男子眼睛被箭射傷,傳達出的感受已足夠強烈。

緣於「受」,而(常)產生「愛」。


八、愛(tanha)

由酒徒象徵。不管酒多傷人,也不管喝下多少,只是豪飲不輟。因心理產生依賴而難以自拔,即便喝過酒身體並不舒服。

據此因緣,造前業定後運。因「愛」(慾念)導致今世造業,唯修佛方可減除罪孽。修習佛法需要「念」(sati),若無正念則定為從前習性困擾,使得心中慾 念和無識愈加累積。心中有「念」,方知「此為樂受,」「此為苦受,」「此為不苦不樂受」——觀想「三受」,可知「貪嗔痴」,二者息息相關。獲「三受」之 識,即可出離生死輪迴。若不踐行佛法,則由「受」或生更多「愛」(慾念),終至苦海輪迴不得解脫。龍樹尊者有言於此:

一切欲妙生禍殃,佛說如同木鱉果,
世間人以其鐵鐐,縛輪迴獄當斷彼。

若想:如果沒有厭惡欲妙,後果將如何呢?所有欲妙都能產生禍害,招致大罪,佛陀說:一切欲妙就像木鱉果一樣。(據《念住經》中記載:木鱉果是生長在西方海 島上的一種樹木,它的果實雖然香甜可口,可是上午食用,下午就會命歸黃泉。)因此,必須捨棄此等欲妙。否則,世間人們將不由自主地被欲妙的鐵鐐束縛在輪迴 的牢獄中。

《親友書》第23偈索達吉堪布譯自梵文 白蓮鬘註釋

輪迴自性即如此,天人地獄餓鬼畜,
生於何趣皆不妙,當知乃為多害器。

輪迴自性或過患就是如此,因而無論是轉生到天界、人間、地獄、餓鬼、旁生任何一趣,都不是賢妙的投生處,轉生到彼處就意味著已陷入忐忑不安、恐怖不已、多苦多難等危害眾多之途。

《親友書》第104偈索達吉堪布譯自梵文 白蓮鬘註釋

梵語trisna(巴利語tanha)意為渴求,進而暗指「渴求身驗」。圖中以饕餮之徒表述「愛」,酒越喝越多象徵貪圖感官享受,欲求梵天樂國,而此樂國或可望不可即,或無影無形。

緣於因「愛」造業,而產生「取」。

九、取(upadana)

以一猴伸手摘果象徵。亦稱「執取」,意為執著於慾念。

「取」是執著於一物的精神狀態。此種執著是因「愛」(慾念)已至深,人為此情所困。

「取」有四種:

1. 「欲取」,即是對所愛戀的事物執取;2.「見取」,執著於自己的見解、觀念;3. 「戒禁取」,對自己以前所擁有的戒條和行為方法迷信地執著不放;4. 「我語取」,即是執著「是我」、「有我」。

因為有執取的緣故,而對所有的事物產生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有個固定不變的「自我」,這個執取牢固地附著在每一個人的心識中。(原文對四執取的解釋不完全,這段文字摘自佛使比丘對執取的闡釋。——譯註)

境生愛慾終致四果:或貪圖物質享樂;或遠離淨土,走上歧途;或執於妖術經咒;或一生執著於「自見」、「自我」。若在以上「四果」中執迷不悟,便無緣佛法, 後果即是離經背道,墮入苦境。貪圖越多享樂以求心安,希冀擁有幸福,而往往適得其反。因此原來的兩張圖中,以一男子摘滿一籃果仍不滿足,還想繼續摘來做比 喻。

緣於「取」,而產生「有」。

十、有(bhava)

以一即將生產女子象徵。新生命將要誕生,「來世業」雖未造但已在醞釀。

凡人索求無度,內心因「欲取」而備受煎熬,給「苦火」火上澆油。凡人不識「苦諦」,只知煽風造焰,而經由修佛證果,方能滅度慾火,根除無明。如果我們希望 在世間輪迴,就必須約束自性,省視「我有」,凡事取之有道,因「我有」每時每刻都緣於我們的「業造」。此即是說,欲取正念,方得正法解脫之道。一切歸結於 我們的所為、所不為,當生命終結之時,我們的一生修為和轉世欲想,決定了將去往天堂還是地獄。

緣於「有」,而產生「生」。

十一、生(jati)

此圖寓意明顯,由一女子誕生一子象徵。

「生」即母體子宮內「五蘊」(色受想行識)顯現。

正如我們所知,母親在生育過程中是很痛苦的,由此思及生命中的「苦」為何不可避免。如果不能斬斷輪迴,未來世定會為此生業造所影響。若想到既有來世,不妨來世再修佛法,但正因今世不修行,來世降臨還似今生。因此不要耽擱,修佛只在當下!

龍樹尊者闡釋了人為何要自我解脫:

從有出生若有生,出憂病老求不得,
死與畏等劇苦蘊,生滅則令一切滅。

從有中出生後世之生,有生必有憂、病、老、求不得、死、畏、悲哀、意苦等巨大苦蘊。如果無明滅盡,則行滅盡,直至生滅盡之間。如果生已滅,則自然滅盡憂等這所有痛苦。

《親友書》第111偈索達吉堪布譯自梵文 白蓮鬘註釋

緣於「生」,而產生「老死」。

十二、老死(jara-marana)

最後一個因緣由奄奄一息之人像征。生命不斷延展,每時每刻都在變老最終走向死亡。

來世之命未卜,愚痴、慾念難絕,生命輪迴不息,亡路殊途同歸。一念生貪心,一念起嗔恚。此生彼起,唸唸不止,終非佛道正法。唯經修佛證果方得涅槃,解脫輪迴,出離世間一切苦。龍樹菩薩勸誡眾人:

事實如此故為見,聖者四諦恆精勤,
未拋舍財諸俗人,了知取捨越惑河。

為了能現見四聖諦的真如性,恆常當精進修道。如果心裡有我一個在家俗人根本不可能現見聖諦的想法,所謂的「未拋舍財」是指未拋棄妻兒、財寶等,身居紅塵的諸位在家人實際上如果了知取捨也完全能夠越過煩惱的江河。

《親友書》第115偈索達吉堪布譯自梵文 白蓮鬘註釋

此為生命輪迴之概略,我們於輪迴轉世中受苦受難,始終執迷不悟。輪迴之業由我們造就,由我們輪轉,如果我們許願解脫輪迴並付諸努力,就有可能出離輪迴,超脫世間。


結語

      在大師教誨下,生命輪迴讓我們悟到諸多佛法真諦。常觀想佛法真諦,便能洞悉輪迴的本質。觀想,修行,得見自身緣起。遍知自身緣起,則通達佛法精髓。自悟自證,不必見書見論,不必聽言眾師……

至尊佛陀曰:

若有人見十二因緣者,即是見法;

見法者即是見佛,見佛者即是佛性。

自《佛說長壽滅罪護諸童子陀羅尼經》

Anicca vata sankhara
uppada vayadammino
Uppajjitva nirujjhant
tesam vupasamo sukho.

諸行無常

諸法無我

諸受是苦

涅槃寂靜

版權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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