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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0 15:52:05瀏覽237|回應1|推薦5 | |
許多作品可以由不同的方式呈現,小說改編成舞台劇、舞台劇改編成電影、電影改編成音樂劇、音樂劇改編成電影......有人喜歡文字,有人喜歡影像,有人喜歡音樂,有人喜歡面對面感受激起情緒變化的氣氛。喜好從來沒有對錯可言,事實上沒有什麼東西是只受到喜愛而不招致厭惡的,如果作品引不起觀者的好惡,或許就算是失敗了吧。 我不喜歡少年Pi的小說,但是我非常喜歡電影;「悲慘世界」的小說是經典中的經典,電影的版本非常多,而我始終最喜歡音樂劇(10週年紀念演唱會版本的卡司實在厲害到令人愛不釋手);徐四金的小說「香水」令人看得入迷,電影版也叫人拍案叫絕;「歌劇魅影」的小說許多有趣的設計到了音樂劇被刪減,但是舞台上的迷幻機關倒也製造出不同的氛圍,至於音樂劇的電影版,頂多只能讓無法到現場看演出的人止止渴,過過乾癮而已。 除了形式上的差異,演員、歌者甚至時間場合的不同,都會產生各種版本。 例如在「歌劇魅影」25週年紀念演出上出現了好幾位魅影,百老匯首演版、加拿大首演版、澳洲首演版以及倫敦版,來欣賞一下他們的風采吧。
有趣的是,搖滾樂團也有改編「The Phantom of the Opera」,別有一番風味呢。 Nightwish
最近幾年出現的歌唱比賽節目讓許多歌手過往的好歌被拿出來改編、翻唱,造成新一波風潮。每個人的版本差異引起討論,歌迷各擁自己的最愛,批評聲四起,表演似乎不再是喜歡歌唱那麼單純的東西了。 我覺得好歌經得起傳唱,而原唱和創作者絕對值得最大的尊敬,因為他們才有這些歌曲的存在。有才之人、識人之人、傳承之人,彼此相互合作之下才能讓作品淵遠流傳,所以對於每個版本都應心存感激,若要強調誰對該作品的奉獻最大,便是容易挑起爭端的危險動作了。 當然表現得好或不好,端看各種因素的支持或限制,分析評論對於表演者有益,藉由貶低他人來提高自己倒是不必了。 我們喜歡各式各樣的作品,總而言之就是「好作品」,多些版本選擇不是更棒嗎? 最後來欣賞一下林志炫在「我是歌手」節目中演唱周杰倫和方文山的作品「煙花易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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