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人各有「志」
2010/01/08 21:31:29瀏覽90|回應0|推薦0
麻州在 2008 年通過法令,允許同性通婚。結果,我在街上不僅看到男女十指交扣,還看到男男、女女十指交扣,接吻。初始有點不習慣,仔細思維後:反正皆是欲,只是欲的對象不一樣罷了;人各有「志」,應同樣被尊重。

後記:我曾問阿舍黎,同性戀的成因。阿舍黎如是推測:這一生生命體在結束時的最後一剎那,該生命體有意願當男(女)人,但下一生的生命體僅有女(男)人的業力,因此形成男(女)身而擁有女(男)的思想。
( 心情隨筆雜記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bc0001udnblog&aid=3668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