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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2/14 12:45:46瀏覽1331|回應5|推薦1 | |
近來閱讀2012-02-05 01:19 旺報轉載丘樹宏(中共中山市政協主席)著作的:「中國文化復興300年來最好時期」一文,發現了一點點某種反漢意識的置入性行銷。在這篇文章中,對於漢服運動是這樣形容的:「‧‧‧拯救傳統文化的過程中又出現了大量的誤區,首先是生吞活剝現象,典型的就如當下流行的漢服運動,穿上簡單複製的漢服仿佛與日常生活格格不入的戲子‧‧‧」。 對於支那盛行的漢服運動來說,久遠認為,它是類同於歐美文藝復興的意義,也正是促使支那文化進化的一種正面表現,它使得支那人們開始去回想起那已經被“非正常”銷毀的“炎黃概念文化”服飾,而這是非常重要的。因為這類服飾,已在考古學上被證實至少從漢朝起,就盛行於中國地區,包含馬王堆墓葬在內的許多遺跡已有充分的古董物品。 那麼,它是不是與日常生活格格不入呢?另外是,穿上那套漢服,是不是就等同於戲子呢? 其實,日常生活所需的服飾有很多種類,基本上,如果漢服是與日常生活格格不入能說得通,那麼浴袍或浴衣乃至於睡衣及西裝當然也是與日常生活格格不入,因為這些服裝也都是構成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體。例如睡衣乃是睡覺用的,不是打掃家庭使用的,因為不能打掃家庭使用,那麼睡衣當然就是與日常生活格格不入,睡衣僅能用在睡覺時穿著。 所以說,指責漢服與日常生活格格不入,顯然是一種使用“曖昧”,“模糊”言詞來扼殺文藝復興的說法,並且是包含強烈針對性的,僅針對漢服而來,並不針對旗袍,西裝,COSPLAY文化等。 其實漢服只要符合日常生活的一種以上用徒,例如當“禮服”使用,那麼漢服就是“有用”,就是符合日常生活所需的服飾之一,絕對不是什麼與日常生活格格不入的服飾。並且它還可以改良,例如把腰帶加粗,加上枕頭,雖然這會使它看起來好像和服一般,但是它的用途就成了家常睡衣,在一個和式空間的居家環境,這套和服可以讓使用者輕輕鬆鬆的,在乾靜整潔的地板上,寬大的袍服脫下當棉被,讓人可以在家裡,從走廊睡到倉庫皆適宜。 至於穿上漢服是不是就等於戲子呢?其實戲子所穿的服飾大多也是生活化的,並且今日不論是舞台劇或電視電影乃至於動漫,都有水手服。那麼穿上水手服是否也等同於戲子呢? 是不是等於戲子就不能穿呢? 可見得這一句話所使用的藉口,可謂“莫須有”,不是理由的理由。亦即,欲加之罪何患無辭的等級。共匪找來幾個莫須有的藉口,來說明漢服運動是一種文化“誤區”,可見其充滿了種族攻擊性的惡意是多麼的明顯充分。 畢竟藍營與共匪的訴求就是【中華民族】,而中華民族對滅漢又具有強大欺騙性,有許多漢服界的人士會對藍營抱有好感,應該特別注意這些細節,以避免被“矇騙”,而被變成中華民族,最終玷汙了自己的意念,使自己在毫無警覺下,成了滅漢亡族的幫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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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