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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族是一種數典忘祖的漢奸民族。
2010/04/29 23:38:05瀏覽2815|回應2|推薦0

中華民族與漢人的關係,外省人與台灣人的關係,百年以來錯綜複雜的交織,許許多多的過往,其實可從國民黨的民族觀念研究起來,便能體會與發現,台灣必須否定,以及脫離中華民族的真正必要性。

在黃昭雄著作的「台灣在國際法上的地位」一書中,曾寫出中華民國國父   孫中山是為了貪圖滿蒙等領土主權,揚棄了排滿思想與漢族主義,而改以鼓吹中華民族主義來建立中華民國,這其中,五族共和是當年以及現代最普遍的宣傳。孫中山並且在1917年《三民主義》論文中提出:「漢族當犧牲其血統、歷史與夫自尊自大之名稱,而與滿、蒙、回、藏之人民相見以誠,合為一爐而治之,以成一中華民族之新主義」。在國家建立之初,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未經公投,背棄中國同盟會驅逐韃虜的主張,而強烈要求占有多數人口的中國漢人要放棄其自身血統,歷史與民族尊嚴,與其他滿蒙回藏建立中華民國,這一點是非常值得研究的。

極端而言,放棄血統,歷史與自尊,這一點要求,顯然是要求漢人要先數典忘祖。忘了祖宗被欺壓迫害的歷史,忘了自己身為漢族的來源,還要忘了祖宗給自己的血統,以及忘了漢人的尊嚴,忘到這種程度,說是數典忘祖,這也絕對不是誇大其詞。

需知,一個民族的歷史,是數億人代代相傳的生命體驗,是十幾億漢人累積的,連續的公共資訊,是每一個漢人的父祖輩,一代代相傳承的記憶,而孫中山卻要求漢族人要放棄這些‧‧‧

更需知道,歷經數百年的滿族欺壓,使漢人幾乎完全喪失了民族尊嚴,每一個漢人在滿族的殖民統治下,如犬羊被飼養在片板不得下海的中國牧場裏,而不得不將自身的命運與未來,寄託在革命之中,以求換回人權尊嚴,以及民族的生存尊嚴。然而犧牲血汗支持革命,換來的卻是被孫中山繼續要求必須延續著沒有民族尊嚴的日子‧‧‧

這一點來看孫中山的主張,簡直就像是要求當年代漢人都要去數典忘祖。而數典忘祖的目的,僅僅又是為了去侵奪滿蒙領土,這簡直就成了賣祖求滿蒙領土。僅僅是為了繼續吞併滿蒙回藏等外國領土,而回頭要求漢人要去忘了漢人血統,歷史,以及生命的尊嚴等等,簡直就是賣祖求榮

說的極端點,漢族人被壓迫而去數典忘宗,賣祖求榮,非經公投而與滿蒙等不同語文字,歷史與血統的外國人共建中華民國。那麼在這中華民國中的漢人,不就等於都是先當了出賣漢土的漢奸嗎?

這樣看起來,中華民國國父孫中山理想中的中華民族,就是建立在漢族人去當了漢奸,而與其他四族共和的幻想下建立起來的空中樓閣。所以自稱為中華民族的漢人,恐怕本身就成了實質的叛祖漢奸,並且是以數典忘祖為前提的。這就難怪一部中華民國史,充斥了歌頌與美化屠辱並欺壓漢人的偽歷史。歌頌了殖民台灣的滿清為清朝,還美化了欺壓台灣漢人的滿族剃髮令為滿漢融合。

所以說,當年來台的中國國民黨,可說是一群遵奉中華民國國父遺教,已經數典忘祖,賣祖求榮以及放棄自己身為漢族的立場的一群權貴集團。這樣的一群權貴集團在大陸猛烈屠殺同胞,遷來台灣還不忘發動228屠殺台民。

所以台灣人在民族問題上,要更謹慎才好,因為所謂的中華民族,可說是一群有漢族底子卻又忘了漢族血統,歷史,以及尊嚴的漢奸集團。其表裡不一,說謊成性,相似於漢人卻熱衷出賣同胞,內鬥遠比外鬥激烈的民族性,正是其叛性十足的罪惡本能。偏偏又相似於漢人,特別是他們都會自稱是華人,使其對台灣人民的同族媚惑意識顯現的特別嚴重,且又自大的喜愛幫台灣人貼上華人標籤,造成國際上對台灣人的形象有著重大荼毒與傷害,其不良影響還更在228屠殺之上。


如果台灣人還搞不清楚,未來將在這群滯台的中華民族操作下,那滿蒙回藏與台灣相距千里以外的外國人也都將在五族共和的政策下,毫無限制的被開門迎接來台取代台灣住民,進一步的讓來歷不明的中國56民族族人遷占台灣,壓迫台灣人犧牲自身的血統,歷史與尊嚴,去完成中華民族的終極統一,成為中國共產黨治下的犧牲用的祭品。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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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666a444a13&aid=3989383
 引用者清單(1)  
2010/06/04 00:06 【三民主義】 中華民族是一種數典忘祖的漢奸民族〈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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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
幹妳媽的死日本雜種....
2012/03/31 19:19

妳這隻日本狗奴還舔日本老二還舔的真有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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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族是一種數典忘祖的反華民族
2010/07/14 09:27

本人標題是為了諷刺此君所題,勿見怪,因此君倒是為孫文先生翻案了,因為之前大多數左派學者認為孫文為大漢沙文主義者,但是否如文所寫般,請大家來複習一下民初史。

辛亥革命並不是在單純「尊漢排滿」民族主義的口號下發動起來的,除了驅除滿人的民族革命,還有顛覆君主政體的政治革命,但是辛亥革命的「排滿」民族主義卻有著不可否認的缺陷,就是大漢族主義和導致民族間仇恨,民初排滿情緒蔓延,漢人在人數以及其他許多方面對滿族佔有無可置疑的優勢下,漢人到處反過來迫害滿人,辛亥革命時為了逃避漢人報復,逼迫滿人幾乎全面改漢姓,剪辮冒充漢人,孫文意識到民族歧視的危害性及其漢人拒絕放棄民族特權的頑固性,所以使的愛好和平的孫文先生不得不改變態度。而且後來孫文1920年發表:
將漢族儘管擴為中華民族,組成一個完全的單一民族國家,與美國同為東西半球二大民族主義的國家。……故將來無論何種民族參加於我中國,務使盡化於我漢族  (《孫中山全集》5卷474頁)」可見他還是沒忘記漢族,而“同化”用語主要是要效法美國的民族模式,追求統一的國族認同和單一的官方語言,同時尊重少數族群、保護其獨特文化,這苦心希望大家能體會,不被本文迷惑,孫文先生雖說:當犧牲其血統、歷史與夫自尊自大,並沒有叫妳真的去放棄或忘了祖宗,也沒有叫大家回去之後把家裡的祖譜都丟掉,更沒有發兵或主張去佔領滿蒙長城以北的土地,真正數典忘祖是文化大革命那些紅小兵們

英國人想邀請時為革命領袖的孫文參戰,但最後他以排斥帝國主義為由拒絕,可見孫文先生是為極為愛好和平者,因為韃虜都已經驅逐走了還要驅逐誰呢?

228事件完全與中華民族概念無關而是「反共主義」有關聯,對錯是否,人人心中該有自己的一把尺而不可錯怪。

久遠(a666a444a13) 於 2010-07-15 12:06 回覆:

基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

第十八條

一、人人有思想、信念及宗教之自由。此種權利包括保有或採奉自擇之宗教或信仰之自由,及單獨或集體、公開或私自以禮拜、戒律、躬行及講授表示其宗教或信仰之自由。

二、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此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不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及思想之自由。   

三、本條第二項所載權利之行使,附有特別責任及義務,故得予以某種限制,但此種限制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   (一)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   (二)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

久遠主張您有權表示您自身的信仰,以及您對漢族的看法與觀點,當然也希望獲得您的支持,支持久遠有同樣的權限。

所以您表達您認為「漢族是反華民族」就與久遠發表「中華民族都是漢奸」的權限是相同的,這無涉於公共安全問題,它不該被箝制。那是一種表達的權力,是個人的天賦的,不可被汙衊與掩蓋的人權,並且是符合聯合國公約的權力。

基於這一點,久遠不會見怪,並且很榮幸的,能夠拜見您對這個問題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