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劇拖著行李箱的女人心得 (本劇有16集,約16小時的故事) 出品:韓國MBC 首播日:2016.09.26 集數:16集 主要角色 車金珠:(崔智友飾,女1) 咸福鉅:(朱鎮模飾,男1) 馬碩宇or馬錫宇:(李準飾,男2) 朴慧珠:(全慧彬飾,女2) 李東洙:(張鉉誠飾) 趙藝玲:(尹智敏飾) 具智賢:(陳慶飾) 滿分有5分,3分可看可不看,小弟給予本劇4分。本劇主題是法律,描寫一位律師事務所的事務長(女1),她總是拖著行李箱,沒有律師的資格,能力強過律師,因她接下一樁刑事案件,遭人陷害,為此入獄服刑一年,一年之後出獄,她的丈夫外遇,走回老路卻碰壁,正常求職不順利,有個男人卻要送給她一間事務所!? 本劇的約略劇情如下,分成三大項來述說: 一、主要人物與關聯 二、法律個案 (1)金宥利性侵未遂事件 (2)長期家暴與正當防衛 (3)網路霸凌,自作自受 (4)抽脂致死,醫療疏失 (5)主播出櫃,自宅殺人案 (6)富二代變態割耳男 三、主線劇情 一、主要人物與關聯 車金珠(崔智友飾,女1):律師事務所的事務長,外號黃金樹(會生出黃金的樹),工作有能力,也很有熱忱。聰明慧黠,必要時會耍賤招,有從容狡猾的一面,但不會誇張踩過底線。女1有同理心,也懂錢的重要,有柔軟的身段,通人情世故,人脈雖廣,非無情勢利之人,也有天真浪漫的一面。 女1有考試恐懼症,五次司法考試都落榜,女1在法律與實務上的專業,勝過擁有執照的律師,掛名為事務長,所做的是律師的工作。因女1捲入水原站流浪少女案,女1接下該案,要為被告辯護時(女2為律師),某人怕女1的介入,會查出秘密,乃指控女1違反律師法、刑法,女1因此入獄一年。 咸福鉅(朱鎮模飾,男1):K-Fact媒體的代表,多金、帥氣、個性差,八卦媒體的頭子,擁有強大的情報網,如同國家情報院的等級。男1曾經是檢察官,有正義感,有使命感,當年調查申林洞青少年性侵案件,證人(徐智雅)在法庭更改口供,男1似有教唆證人作偽證之嫌,男1負氣下離開檢察官職,隨後男1才成立K-Fact公司。(狗仔隊公司) 水原站流浪少女案、申林洞青少年性侵案件,兩案有部分關聯,當時男1眼睜睜看著女1坐牢,事後深感到後悔,所以在女1出獄之後,給予女1很大的幫助,並暗中救出流浪少女案的被害人(金美娜)。男1出資讓女1開事務所,男1是女1的老闆,男1想成為女1人生中的夥伴,只是女1沒點頭。(水原站流浪少女案、申林洞青少年性侵案件,為主線劇情) 馬碩宇(李準飾,男2):自行開業的小律師,有堅持、有理想,不通人情事故,不向現實妥協,忠於自我,很真誠又傻氣,又很不切實際,所以小事務所的經營,繳不起房租水電費。女1能力勝過數個律師,但只是事務長,無律師證照,上法庭要由律師來辯護,女1得設法”借殼上市”,女1所找到的宿主,發現的奇貨便是男2。 朴慧珠(全慧彬飾,女2):律師,女1的妹妹(兩個家庭合組後的姊妹,無血緣),自小遭生父拋棄,依靠繼母,又被繼母拋棄,依靠姊姊,姊姊不失所望,姊姊把她養育成才,女2成為律師。女2能力不強,雖是勝率100%的律師,其實是掛名事務所的律師,實際經營與執行都依賴女1,享盛名也是女1(黃金樹),名實不符,易讓女2產生不平衡心理。女1入獄期間,女2不聞不問,後加入聲名狼藉的五星事務所,在許多法律案件中,總站在女1的對立面。 本劇採三線同時共走,其一是法律個案,其二是主線劇情,其三是主要人物與關聯,三線共走,交錯呈現,不因個案艱深複雜而感到疲勞轟炸,也不會只有男女情愛而膩味無聊,分散視野又有主線可聚焦,三線共走攪拌起來反而很不錯。 男1和女1的交鋒,先是一個法庭攻防(八卦新聞,都汝貞和演員崔珉宇在香港幽會,男1是被告方,男1是狗仔隊公司的代表,女1是原告方的事務長,都汝貞控告八卦媒體,法庭攻防在名譽毀損與妨礙秘密罪),女1在法庭上的旁聽席,使出賤招誣賴男1性騷擾,中斷了法庭上的辯護,私下男1和女1交手(協商),女1又溫和又像逼迫,既威脅又像在求和,說服人又似在要脅,最後男1妥協了,男1接受原告的所有和解的條件,這是男1認識女1的開始。 接著是水原站流浪少女案(被害人金美娜),女1打算接下此案(某教授拜託的刑事案件,當事人是被告吳京煥,17歲),女1從被害人的社群網站帳號(PAGEBOOK)去發掘,最後找到交往的對象竟然是神父(Tomy Kim,顯然是盜用神父的照片),因為男1的狗仔隊挖掘真相的實力是國情局的級別,女1請男1來幫忙找犯人,當時男1並不知關聯,故拒絕了女1的情求,不久女1因此案坐牢(遭陷害),入獄一年,男1很後悔當初沒插手此案,男1在事後的調查,其實水原站流浪少女案也和男1有關(證人徐智雅、美食會),因男1沒幫助女1,讓女1入獄,更令男1感到自責,故在女1出獄之後,女1求職四處碰壁,男1才會伸出援手,請女1來掌管一家律師事務所。 出獄之後的女1,”先被丈夫外遇了”,只能搬進考試院(韓國考試生居住的地方),女1過去是黃金樹,是大名鼎鼎的事務長,現在是無人理會,女1的人生變化很大,妹妹也不在國內,女1無法回到原職。 女1和男2的關聯,女1求職不順利,女1只是一個事務長,能力雖強過律師,但要在這行混飯吃,要有個能上法庭的律師,如此女1可當幕後的操盤人、運作人,更簡單的解讀,女1需要一個律師魁儡(有律師執照便可,其他事情女1可以完全搞定),剛好男2是小律師,這是女1借殼上市的機會,如此便能重操舊業,繼續當黃金樹。 男2和女1的第一個案子(金宥利性侵未遂事件,當事人是男1),兩人合作愉快,第二個案子兩人鬧出信任問題(其實是信念不同,做法就不同),最後是男2不識貨(笨到姥姥家了,黃金樹綁在身邊就對了),男2還把女1給炒魷魚,女1看似光鮮,一旦沒了宿主(律師),女1就不能施展長才(因女1沒有律師執照),女1在這行又沒得混了,只好當餐廳的服務生,女1當侍應又見到男1,女1很不甘心,只好再回去找男1,接受男1先前的提議(管理一家律師事務所),為此女1還得接受非人道的”主僕合約”。(男1為主子,女1為奴僕,女1需隨傳隨到,還要陪同,這是男1的黃金樹養成計畫) 女1便把以前事務所的班底找來(計有2人),還缺一位能上場打官司兼當代表的律師,便請具智賢律師來擔任(具智賢遭五星解職),如此事務所便有了雛形,可以接案了。(男2在後來加入) 感情戲,男1和男2都喜歡女1,兩男互看不順眼,兩人為爭奪女1,不時出現雄性的嫉妒,為本劇增添不少趣味性。 女2的角色,主打心理不平衡,姊妹不同調的對抗。剛開始的口說情節,女2有交往過的檢察官(已婚男,女2懷孕被甩,該人有追加設定的問題,成為五星能小小控制的檢察官),女2有點喜歡男1,但只是放入一點,沒有放大使用,後來女2成為五星的律師,女2先是被代表控制,後來女2掌握了艾郎(本劇的清道夫,職業殺手),女2又成為五星的代表,女2的戲份較為混亂。 ……………………………………………………………………………… 二、法律個案 以下的個案,案情是倒著推演,原是撲朔迷離,不容易看明白,小弟採用正述來說,會直接破梗放雷,所以未看過本劇的朋友,不建議先看以下的個案內容: (1)金宥利性侵未遂事件 男1是狗仔公司的代表,男1握有女星金宥利的緋聞照(醜聞照),這是女星金宥利和已婚男人不倫的照片,男1要公開此照片(八卦媒體爆料,先求證當事人),金宥利以死要脅,兩人近身拉扯(地點是在金宥利的住家游泳池旁),男1為阻止金宥利自殘,刀卻傷到男1自己,此刀有男1的血跡,男1當下便離開現場,事後金宥利反咬男1性侵未遂。 金宥利是公眾人物,她訴諸媒體的攻勢,塑造成被害人的可憐形象,男1就算跳入黃河,恐怕也洗不清了,現場物證對男1不利(刀有男1血跡,金宥利的泳衣被割斷),律師勸男1和解(和解便表示認罪),男1沒犯罪當然不願,便找女1來打官司(男2和女1一起接的刑案),女1在網路上發現一張照片,照片中有金宥利,地點是金宥利住家的泳池旁,可是拍攝角度和現場監視器不同,因而讓女1發覺到有人偷拍,原來是一群粉絲集資偷拍(揪團集資偷拍),女1找到在網路上放照片的粉絲男F,但影片已被粉絲男F給刪除了,便請粉絲男F上法庭作證,粉絲男F要說出不利偶像的證詞,令粉絲男F感到為難,最後他在法庭上說出案發當天的真相(泳衣是金宥利自己剪斷的,一切是金宥利自導自演),金宥利為讓粉絲男F的證詞變成不可取信,便在法庭上詆毀粉絲男F,罵粉絲男F是變態、瘋子,金宥利的惡行惡狀,為了遮掩自己惡行,極盡能事醜化她的粉絲,這引來旁聽席狂飯C的憤慨,狂飯C也有當天的視頻(揪團集資架設攝影機,粉絲一起偷拍,一起分享),狂飯C忍不下去了,當眾用手機把視頻播放給大家看(金宥利自己剪泳衣),男1當然無罪釋放。 (2)長期家暴與正當防衛 本案是殺人案,一個長期被丈夫毆打的婦人趙恩善,其丈夫不堪的行為,計有喝酒家暴,還當妻子面叫妓女,妻子長期忍受家暴,最後妻子殺死丈夫! 正當防衛是”正在進行不法之侵害行為,為防衛自己或他人所為之行為”,本案的死者是睡覺時被殺害,並不符合”正在進行不法..”的進行式(換言之有逃避侵害的機會和時間,可以躲開,或逃避),男2的結辯說法頗有說服力,這是很長時間的家暴,必須殺人才能防衛自己,所以最後法庭上的審判,陪審團是認為正當防衛,但法官不認同正當防衛,法官是體諒被告的處境,輕判1年6個徒刑。(原檢察官求刑15年) (尋遙子注:該婦人是先綑綁丈夫,趁丈夫在熟睡時殺死他,這殺人的行為是存在的,判15年刑期或許有點慘忍,但不算是冤枉,如果法官是依照陪審團認為的正當防衛來判,這等於是判”殺人無罪”了,這變成鼓勵用殺人來解決問題,因為這不是”緊急危難”,是可以採逃避來化解的事,同時也會產生預謀殺人的漏洞,遭遇侵害或壓迫,可以選擇逃避,也有正常管道可解決,故此案不能成為判例,只是一個特殊的個案。) 這刑案乍看會是這樣子(被告是承認丈夫是他殺的,但她並未坦誠所有一切),丈夫正在毆打妻子,妻子反抗才殺死丈夫,上述這些內容,是根據被告的說詞所看到的”正當防衛”,可是真相是另有隱情,趙恩善並未說實話,真相是趙恩善綑綁丈夫,在丈夫熟睡時殺死丈夫(丈夫無反抗能力,睡覺當然是”非正在進行侵害的時候”),當時男2和女1在案發現場調查,兩人找到婦人綑綁丈夫時的”束條”,兩人才知道此案的真相,而這束條就變成不利當事人的證據,就連檢察官也不知道有這束條,就律師(男2)的立場是希望判被告無罪,就檢察官的立場是判被告有罪,男2基於維護當事人的立場,男2沒必要主動說出這束條的存在,說出來是有違律師的職業倫理(有利當事人的要多說,不利當事人的事不能說,男2有點冒職業風險),訴求長期家暴的被害人殺死對方才是正當防衛,既是認罪求情又是博取同情。 小插曲,女1叫男2不能提到束條,這有違律師倫理,這是自毀律師之路,因為這束條一拿出來,等於是指控自己的當事人在殺人的意思,律師變成檢察官了,最後男1在法庭上還是拿出來了,用意雖然還是在維護被告的立場,稍有閃失就會出大事,此事男1認為女1不信任他,男1把女1給炒了?! 本個案讓我想到康德的名句: 「一個人說出來的話必須是真的,但是他沒有必要把他知道的都說出來。」 律師要維護當事人的利益,由律師職業來看”誠實”,更能體會康德這句話的意義。(誠實是很重要,但沒必要把知道的都說出來) (3)網路霸凌,自作自受 卞成美是空姐,整形、包養、開名車,成為社群網站霸凌的對象(TENpatch),卞成美不堪網路霸凌,尋短自殘(開車時,雙手放開方向盤)。 五星集團的二媳婦趙藝玲,和小白臉約會,緋聞照也被放在社群網上,男1認識趙藝玲,男1求證趙藝玲,趙藝玲說非本人(照片中的女人戴墨鏡),似乎有許多人的隱私,被放在網路上任易霸凌。 男2是卞成美的律師,此時女1是黃金樹律師事務所的實際執行人(老闆是男1),男1把趙藝玲的案子交給女1來辦,男2和女1一起接案(因為有許多被害人,集體訴訟,妨害名譽罪、妨害秘密罪),控告的對象是韓智媛(五星集團),韓智媛委託的律師是女2,出乎意料之外,韓智媛直接就想和解,案子還沒開始就結束?這讓女1覺得事有蹊蹺,從而查到卞成美的交往對象是韓智媛的丈夫(五星集團),原來韓智媛在網路上鬥小三,想把丈夫的小三給鬥臭,怎知事情越鬧越大,鬧到一發不可收拾,鬧到可能把自己的醜事攤在眾人前,所以表面上看到的官司只是小屁事(妨害名譽罪、妨害秘密罪),這是韓智媛用錢就能買單的事(損害賠償),可是一旦鬧上法庭時,醜事就會家喻戶曉,丈夫外遇是說什麼都不能曝光的事,這是不能說的秘密,原本要霸凌別人,反而被人咬到痛處,女1這一方知道韓智媛的弱點,當然獅子大開口,不但要五星藝術中心(韓劇中的藝術中心不是洗錢,就是藏錢寶地),追加150億韓幣的損害賠償,還要韓智媛向卞成美公開道歉,這是”原配向小三說道歉”,只能說韓智媛腦殘發作了,網路霸凌鬥小三,”賠了夫人”還丟錢。 小插曲,趙藝玲是先知道韓智媛犯傻(兩人是五星的媳婦與五星的女兒關係),韓在網路上霸凌別人,於是設下陷阱,故意上傳自己的緋聞照(這段兩版字幕的翻譯都有點怪),讓事情越鬧越大,趙藝玲一開始並不知道關鍵點,也就是韓智媛的丈夫和卞成美的婚外情(韓智媛不想被人知道的秘密,也是韓智媛攻擊卞成美的動機),胡鬧起鬨上傳一張照片,反而把火勢給燒出一片天來。 (4)抽脂致死,醫療疏失 本案死者是大聯盟投手,旅美棒球投手姜延鎬。姜延鎬體重95.7KG,姜在醫院動抽脂手術,手術時抽走5.5KG,手術後兩天不適,緊急送往急診室,有腹痛、頭痛、嘔吐的症狀,體溫39.5度,接著陷入昏迷,原本只是很簡單的的抽脂手術,卻離奇死亡,家屬認為是醫療疏失,醫院這一方是想和解,醫院願花20億來買故人的名譽,條件是要姜延鎬的遺孀承認是因姜延鎬自己的過失才造成的死因,非醫生的過失所造成的死亡。(即手術之後未妥善管理身體所造成的死亡,網路上有一張姜延鎬手術之後和友人餐會的照片,桌上放了很多酒瓶) 個案真相,抽脂的手術,因導管伸入到腸內,造成腸穿孔,”腸穿孔”才是死因。當時姜延鎬急診就醫,急診手術的醫生,也是當時抽脂的醫生,這醫生觸診時已知道是”腸穿孔”,這是醫療疏失造成的,所以不敢拍X光照,X光照片會成為日後的證據,手術進行當中,確定是腸穿孔,但該醫生在醫護人員面前辯稱是”腸梗塞”,所進行的手術是腸穿孔的吻合手術,遭篡改為腸梗塞的吻合手術,手術時取出小段穿孔的腸子,這段腸子是醫療疏失的鐵證,但這段腸子被丟棄掉了,所以解剖驗屍時查不出死因。(辯稱腸梗塞是因為,手術後病人沒有按規定照顧身體,這是賴給病人亂吃才造成的死因) 小插曲,男1和男2總是互看不順眼,因為男2圍在女1身邊轉,男1覺得很礙眼(醋意與不安),男2是危險份子,想把男2給趕走,所以本案決定男2的去留,這是男2能否留在黃金樹事務所的個案。而就本劇所說的,醫療訴訟勝率不到2%,本個案能還給死者清白,還是要靠護士、主治醫生出面作證,在2%的現實之下,男2能留在”黃金樹”身邊,是屬難得。 (尋遙子注:姜延鎬是大聯盟投手,明星級運動員,在韓國必然是人人都知道的明星球員,家屬為什麼要找像男2這樣的小咖律師來接案?因為男2家是開餐館的,姜延鎬夫妻是男2家餐館的常客,故夫妻倆認識男2,遺孀需要可信任的律師,所以男2才能接這麼大的案子。 眾所矚目的運動員,死因也關係到他的名譽,因為一張擺滿酒瓶的餐會照片,意謂著手術後還亂吃亂喝,這照片的出現,原先的委任律師都放棄此案,網民更把姜延鎬罵翻了,罵死者是腦殘、白癡,公眾的認知被扭曲成”死者咎由自取”,其實真相是死者被醫生給搞死的,本案算是恢復往生者的名譽了。) (5)主播出櫃,自宅殺人案 丈夫是金昌熙(公眾人物,名主播),妻子韓恩喬(五星集團小女兒),在他們家的倉庫發現屍體,死者是朴書重,死者若非丈夫所殺,則為妻子所殺,又或者夫妻同謀殺人。 真相是妻子韓恩喬殺人,因為丈夫金昌熙是男同志,金昌熙和死者朴書重是戀人關係,案發當天朴書重來見韓恩喬,出言威脅要爆料(金昌熙是同性戀),韓恩喬失手殺死朴書重,韓恩喬原是想認罪,但在五星律師(李東柱代表)的指導下,他叫韓恩喬不要認罪,他想重演梨泰院殺人事件(兩人互指對方是兇手,最後有被害人卻無加害人),便叫韓恩喬辯稱說死者是金昌熙殺的,但金昌熙是直接認罪(李東柱只是巧言說服韓恩喬,把罪賴給金昌熙,不是真的想表演梨泰院殺人事件),金昌熙是同性戀,死者是他的戀人,不認罪就得要坦白同志情,金昌熙是在殺人罪的刑案監牢、與出櫃的社會監牢,金昌熙選擇了前者…,女1是金昌熙的辯護人(這說法有爭議,上法庭的律師是男2),可是金昌熙不配合,還拒絕和律師會面,金想直接認罪,最後女1發現金昌熙的秘密(同性戀),也說服金昌熙在法庭上說真話。(女1對金昌熙說,就算為了要隱瞞同性戀而認罪,五星會在金昌熙頂罪入獄之後,把同性戀給公開,好方便打離婚官司,金昌熙聽了才不再堅持) 表象,此案外界的眼光會是這樣的,妻子有外遇,丈夫把情夫殺死,這是一樁情殺案,正因為是情殺案,異性戀的情殺,只要說出金昌熙是同性戀,就沒有殺人的動機了,問題點是金昌熙不願出櫃。(自由的空氣還是美妙的) (6)富二代變態割耳男 這是最後一集的個案,指控的罪名是殺人未遂,被害人是孫娜熙,女大生;被告是崔民基,悍馬集團富二代。 情侶在房間內吵架,最後是動真格的拿刀子吵架,孫娜熙聲稱男方要割她的耳朵,孫娜熙的耳朵的確被割掉部分。崔民基指控是女方要殺她,崔民基才拿刀反擊,還指控女方是為了拿到錢才裝無辜被害人。 崔民基找女1來打這場官司,此時女1是律師身份,不再是事務長了,而且是黃金事務所的代表律師,也是上過節目的公眾人物。”先收錢再辦事”是律師的基本原則,女1一開口要訂金5億,無罪再追加25億,若有罪則為零元,對方是富二代,女1有一大家子要養(事務所的經營應該是虧損),自然會要很大。 女1在法庭上的攻防,先是合理的醜化被害人(述及被害人酒吧釣凱子,玩一夜情,暗指控女方是為了要錢站上法庭),再把此案轉向為這是男女吵架的放大版,被害人指控被告蓄意割被害人的耳朵,這行為根本就是悖於常理,除非被告是變態(沒錯,被告本來就是變態),否則怎可能發生?所以是男女拿刀子爭吵不小心割傷耳朵,於是被告獲判無罪。 案外案,有另一起刑案,新川女大學生被害事件,該案是無兇手結案,該案的被害人也被割掉耳朵,該案與本案的犯罪手法幾乎是一樣的,這讓經驗老道的黃事務長瞧破問題處,女1也因此留了心。女1是被告的委任律師,女1不可能在法庭上當起”檢察官”,指控她的當事人,女1的高招,一方面幫被告打贏了”殺人未遂”官司,另一方面叫男2來法庭待命(男2此時為檢察官,男2莫名其妙被叫來法庭,聽了庭上的審訊便懂了),在女1收到30億之後,男2就在外面等著抓人。(女1真夠狠,不是自斷律師資格來指控變態犯人,故很有力道) ……………………………………………………………………………… 三、主線劇情 趙藝玲:五星集團的次媳,既是強者,也是弱者,為讓五星集團難堪,找刺激、找男人,不願屈就男公關,選了大明星劉泰吳搞不倫,不倫畫面被金美娜拍到,趙藝玲下令搶回視頻,為了遮掩醜事,產生不可預期的後果,金美娜遇襲重傷,吳京煥無辜背罪,所有事情的源頭是因為偷情視頻,這讓金美娜成為水原站流浪少女案的被害人,趙藝玲是該案的幕後主謀。(此女還有一個個案,她的丈夫韓志勳提出離婚的個案,趙藝玲不願離婚,女1找到一個關鍵點,有利反轉情勢的關鍵,原來韓志勳和趙藝玲結婚前是已婚,妻子兒子在加拿大,重婚罪) 金美娜:水原站流浪少女案的被害者,未成年,在外流浪(此少女的家庭環境必然很慘,非那種家庭環境太好,才叛逆逃家的耗呆女孩),經徐智雅的引薦,以25萬代價援交,參與美食會(提供未成年少女給高官顯要淫樂的聚會,主辦人是李東柱律師),回程短暫停留五星別墅,卻看到大明星劉泰吳在房間內,隨即以手機錄下視頻,未料床上有個女子,見證一個不倫畫面,金美娜因此惹來禍端,她遇襲擊腦部受創,腦死亡後甦醒,能眨眼但失語,後來逐漸恢復正常。 艾郎:清道夫,為李東柱律師除去障礙物的殺人狂,本劇的職業殺手。(後面劇情有追加艾郎的身世,但不搭配) 徐智雅:27歲,Pagebook社群網站的代號是Tomy Kim,高級會所的淫媒、老鴇,提供未成年少女給高官貴人玩樂(美食會),徐智雅是申林洞青少年性侵案件的關鍵證人,她又和水原站流浪少女案有關聯,徐智雅還有些許的良心,但她一直被艾朗所控制,無法擺脫,最後她死於艾朗之手,艾郎把她的死嫁禍給男1,讓男1背負殺人罪。 吳京煥:水原站流浪少女案的被告,未成年,同樣是流浪少年(無家可歸),因把衣服借給金美娜穿,金美娜遇襲時,衣服有吳京煥的精液,因而被認定是兇手。吳京煥撿到金美娜的手機,手機有重要關鍵視頻,但手機被艾郎奪去,吳京煥身心飽受艾郎的摧殘。 李炳泰:水原站流浪少女案的犯人,趙藝玲要奪回視頻,她交給秘書去辦,秘書以700萬的代價叫李炳泰去搶金美娜的手機,卻造成金美娜重傷,李炳泰之後是愧疚自首,但承辦的檢察官是美食會成員,故意不採信李炳泰的說詞。 水原站流浪少女案有兩層意義,一個是美食會,美食會是提供未成年少女讓高官顯要淫樂的聚會;另一個是趙藝玲的秘密,趙藝玲和大明星不倫的視頻。(這案件是重要的) 申林洞青少年性侵案件,本身的案件不重要,因為沒說明原委。男1當檢察官時期,證人徐智雅說有看到車牌號碼,但徐智雅在法庭上更改口供(被李東柱律師收買或是威脅),男1像是在教唆證人做偽證,男1一氣之下便離開檢察官職位,但徐智雅和美食會有關(淫媒仲介),徐智雅和男1有關(證人和檢察官),徐智雅和金美娜有關(美食會),整個包裹在一起就指向美食會。(並沒有明白點破關聯,會覺得不夠直接,本劇並沒有指出男1在檢察官時期在調查美食會,只是感覺上男1是在調查美食會,過去男1和美食會的關聯,若沒有明確打造出來的話,男1要幫助女1,甚至給女1一個事務所,就會覺得沒有施力點,力道不夠) 主線劇情的發展,本劇一開始,女1接下委任,要幫吳京煥辯護,因為女1太有名,也太有能力(黃金樹),一旦女1介入水原站流浪少女案,她會把整個秘密給掀開,當秘密被揭發,首當其衝就是趙藝玲,趙藝玲絕不想秘密曝光,但問題點是美食會和徐智雅,金美娜參加美食會,李東柱是美食會的主辦人,女1介入調查會揭露美食會的存在,所以李東柱要阻止女1,才會送給女1坐牢一年的大禮。 男1後悔當初沒幫女1,讓女1白白坐牢一年,我的研判,男1當時不知道水原站流浪少女案的底細,此案和徐智雅有關,也和美食會有關,此兩者就是和男1有關,男1應該事後才知道部分內情,再回顧女1插手此案,女1因此被拖累,男1便想扶助女1一把。(旁觀久了,也放入一些感情) 水原站流浪少女案,金美娜經由社群網站,與代號為Tomy Kim聯繫(Tomy Kim就是徐智雅),以25萬為代價援助交際(此為美食會),回程經過五星別墅,金美娜肚子餓,於是吃了泡麵,隨後在別墅閒逛,她在門縫中看見韓流明星劉泰吳,當時劉泰吳正在穿衣服,金美娜不疑有他,立刻拿出手機來錄影,怎料床上躺著一個女人,這女人剛好起身,轉身回頭朝門口一望,還真讓金美娜嚇了一跳,她原本只想拍劉泰吳,沒想到床上還躺著一個女人,一個沒穿衣服的女人,這下她是拍到不該拍的偷情視頻。 趙藝玲是五星集團的次媳,她和大明星搞不倫,偷腥的畫面不能曝光,所以趙藝玲叫秘書去搶視頻,秘書以700萬代價叫李炳泰去搶手機,當時金美娜把手機留在收留地(流浪少年們的居所),手機後來被吳京煥撿去,金美娜穿著吳京煥的衣服去見徐智雅,隨後遭李炳泰攻擊,遇襲傷重不醒。 金美娜昏迷腦死,用別人的屍體代替金美娜,金美娜表面上是已死,輾轉被男1給救出,男1妥善安置金美娜,最後金美娜漸恢復正常,金美娜說出短暫停留五星別墅的時候,當時她見到大明星劉泰吳,還見到一個神秘女人(因金美娜不認識神秘女人),當時雖有錄下視頻,手機放在露宿地的住處(被吳京煥撿到,藏起來),男1要調查神秘的女人,便往劉泰吳方向來追查,男1查到劉泰吳交往的神秘女人竟然是趙藝玲! 艾郎逮到吳京煥,取得金美娜的手機,手機有趙藝玲和劉泰吳偷情視頻,這讓律師李東柱拿到王牌,可以控制趙藝玲的王牌,於是李東柱掌握五星集團的大權。男1遭艾郎陷害,涉嫌殺害徐智雅,男1選擇逃亡到國外,男1把一切都賭在女1身上,要女1考上律師來救他,女1不負期望,終於考上司法考試,2年後女1取得律師資格,男1回到國內接受審判…。(男1殺害徐智雅的個案,整個法律面都很不錯,能專注在法庭上的攻防,也有反轉的內容,最後衣服的證據也有了,無罪都攤在眼前了,卻端出”恐龍法官”來定罪,真是被打敗了,依照本劇的走向,此個案要讓男1獲判無罪) ……………………………………………………………………………… 本劇的優點和缺點 一、法律個案有水準,有模有樣 二、三線同時共走,可聚焦可緩衝 三、主要人物戲份配置,各發揮所長 四、感情戲似有若無,苦了男主角 五、凌亂環節兜不準,部分牽強 一、法律個案有水準,有模有樣 韓劇一遇法律就爆炸,不爛都難,本劇是有準備的法律劇,很有看頭。個案有細節、有環扣、有曲折(非直接硬轉),也解釋到位,個案迎合現實法律,法律個案具體有料,這是本劇最大優點。本劇的編劇是有所本,很充分的準備,應該是有諮詢的專業法律人(可能真的是找事務所的事務長來諮詢,因為這種人經驗老道,能看到細微處),非象牙塔憑空亂造的法律個案(幼稚無知到吐血,一隻斷掌起訴殺人罪),是有現實法律面為基礎的法律個案。(不是那種沒有法律常識,還亂編法律個案的韓劇)。 二、三線同時共走,可聚焦可緩衝 有主線、有個案、有主要角色與其關聯(有人和人的互動、人物本身的故事),看主線可聚焦在主要故事;看個案可豐富劇情,放大整體的背景(法律面);看主要角色的互動,可加重主要人物的賣點,本劇三線交錯表現,可以聚焦在主要,也能短暫休息,緩衝一下認真的情緒,輕鬆看主要人物們的互動。 三、主要人物戲份配置,各發揮所長 女1是事務長,能力強,需要借殼,或者要有宿主,否則是無用武之地,案件的追查交給女1;男2是律師,法庭上的攻防,則由男2來發揮,男2戲份其實不弱;男1是狗仔隊的老闆,消息靈通,加上主線的關聯,拉拔女1去經營事務所,老闆與屬下的關係(主僕關係,男1經常是個案的當事人,狗仔也常被告,開事務所就對了),給案件也能加深男女互動,此三人的設定還屬相契合。(有些韓劇,開始的人物設定就有問題,會產生擠壓的問題,或變成無法有互動的問題,這會讓男1邊緣化,或是女1很沒戲) 四、感情戲似有若無,苦了男主角 本劇是兩男喜歡女1,有告白,也有求婚,但女1沒有選定哪個人,依我看是三七分帳法,男1獲有7分,男2獲有3分,女1有過一段婚姻,感情戲沒有一個結果(或許是怕觸怒到李準的粉絲),也無法說好說壞(這是有劇情排擠的問題,如果要定調男1,最後便要加深愛情戲,可是本劇最後還是走個案),以女1事業這麼繁忙,感情戲沒結果,也還能接受。(但可惜了朱鎮模,很努力卻不得芳心,可能因為李準不弱,強大粉絲在支撐?) 五、凌亂環節兜不準,部分牽強 非本劇的致命傷,本劇有很豐富的劇情,分散又結合,三線又同時共走,所以有點繁雜,有些是用隻字片語就交代的細節,這會讓個案更為具體,很有真實感,但有些覺得交代不夠清楚明白,就存有空白,本劇越到後段就越有這種感覺,前段解釋到位,有因果關聯,後段則有遺漏。(李東柱關3年就放出來,太誇張了) 結論 本劇是以法律為主題,呈現的法律是有模有樣,敘事則採三線共走(表現手法),主線、個案、人物的本身,三者交錯呈現,三者互不排斥,三者能同時並存,這是不錯的表現手法。本劇最為可取的是法律面,有備而來,在輕巧造戲的韓劇新世代,誠屬困難了。本劇的女主角崔智友,一顰一笑,魅力不減,更勝當年。(但沒有毒性,有形象意識:就崔智友所表現的演技,以及她所散發的魅力,可以感受到。但形象意識未能融入在人物塑造當中,沒有1+1大於2的效果,換言之人物塑造感沒有出來) 尋遙子的韓劇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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