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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06 10:30:04瀏覽4371|回應15|推薦27 | |
陳幸妤說,她母親若因入獄而有個三長兩短,她要告政府過失殺人。 倘若從一個女兒的角度來看,說這種話,不必深責;但是,若從整個社會的是非觀念來看,陳幸妤的話實在是胡說八道,只能更加見證扁家大小通通是一鍋無恥無賴。 一個人,犯罪之後又以身體健康為由逃避受刑,這是無賴;進而公然放言要脅,則是無恥。這是社會一般的是非觀念。 雖說政府保護受刑人健康安危,是現代文明的基本要求;然而,政府如何讓犯罪的人接受應有的懲罰,則是古今中外全民一致的共同要求。(支持扁家者,碰到其他的罪犯,也是咬牙切齒,不會縱容。) 有為有能的政府,必須在這兩個要求之間找出讓多數人民滿意的辦法;否則,就不叫民主,也不合公義。馬政府,一向最不擅於面對這類難題,也因此一再地令人失望;這回,絕不能再逃避,不能再為選舉選票而退縮屈就。該怎麼辦,想想兩黨如何追李慶安、如何辦李慶安就可清楚。 最後,說到底,陳水扁吳淑珍這一對,實在該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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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