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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28 11:41:25瀏覽3465|回應4|推薦30 | |
今天看了報載「壹週刊」有關陳致中案的後續報導,我可以肯定這個案子又是一個「319」懸案;如此一來,再談下去也沒意義,只不過是一堆八卦,既無趣、又討厭! 不過,還是很無奈地要談談「319現象」。這家人、這對父子,怎麼都能搞出這種模子的懸案!? 「319現象」,要言之,就是「法律凌駕常理」的現象,甚至,還是「法律掩蓋真相」的現象。 319槍擊案,陳水扁身為「受害人」,竟然以總統職權公開指示所屬機關抵制「真相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結果,真相調查委員會的調查等於沒有結果、也沒有真相,而全案在司法途徑上的展現,則終於成為「懸案」。(尚未審判、尚未定罪的兇嫌已經死亡,全案就此終結。) 再看今天的陳致中案,爆料者沒有直接物證(照片),而「人證」則走避無蹤,再加上陳致中不把「人證」一併提告,如此一來,透過司法途徑所能開展的面貌,也還是「懸案」--爆料者沒有證據,陳致中也沒有「反證」。一切,只能由社會大眾依據常理「自由心證」;這,也是「「319現象」的一般結果。 話說回來,其實像這類的案子,社會上所見頗多,法庭上更是屢見不鮮;問題是,身為「第一家庭」,總是出現這種「319現象」,則這個家庭--受到政府終身禮遇的家庭--實在讓納稅人覺得非常討厭! 我說過,有身份的人必須犧牲某些自由與權利;陳水扁一家,什麼都不肯放棄,結果弄得貪瀆一串、八卦纏身,我們納稅人真的該認真考慮把給予他家的所有禮遇全部拿走。除了已經一絲不剩的尊敬之外,還要把所有給予的金錢全部取消,不能再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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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