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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04 16:11:10瀏覽1840|回應2|推薦23 | |
聽說,法院查扣了扁家的動產、不動產總共約有五億之譜,吳淑珍還為此喊窮。今天,特偵組特別發表談話,說檢方保留了幾個帳戶約有五千萬元,供陳水扁家族生活之用。 真是超乎想像!台灣的司法竟有如此憐憫之心,留給一對無期徒刑夫婦以及一對數十年刑期的兒子媳婦五千萬元的生活費,而且,每個月金額龐大的卸任總統禮遇金還未計算在內。 不過,這樣也好!我們可以要求,今後法院檢調或銀行債主,在查封別人財產的時候,最好能夠留下一些「生活費」(目前所留的只有薪資的三分之一);而且,依照「比例原則」,最好留下一些比較像樣的數字金額,如果僅有薪資的三分之一,實在跟那個五千萬相差太遠、也不成比例。 陳水扁一案,給予台灣人很好的機會教育。從此,台灣人比較懂得在法庭上要求這個、要求那個;相對的,也讓台灣的法曹諸公越來越難混! 真是一言難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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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