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看得挺難過,但我還是詩興偶發:
[我又詩]
待到爸媽出差假,我拿棍棒用力殺,沖天怒氣透台中,以後家裡我最大。
[我再詩]
兄妹爭寵未肯降,網客搔頭費評量,兄未讓妹三分跳,妹竟遭兄一棍亡。
[再再詩]
謀殺拿棍棒,從容去自首,只要上大學,輕鬆得自由。[註一]
[註一] 在臺灣,有很奇怪的習俗,就是罪犯考上大學,尤其像考上台大那一類的,人們就會有一種:"好吧,他應該已經改過自新了,可以教化了,放他出來,讓他去讀書吧"...的感覺... 好像考上台大就突然間神光護體一樣,換了一個人似的,連他以前做錯過的事,都可以被遺忘了...這種習俗,很怪,非常怪,怪到即使寫進詩裡,也不容易體會的那種怪...
參考: http://old.ltn.com.tw/2001/new/aug/8/today-c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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