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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 12:10:46瀏覽130|回應0|推薦0 | |
這樣的問題,誤導性極強,就依以上的思路,依這個問題的題綱,問一下: 也就是說,你同意就算所有經過訓練的政客都反對的情況 ,人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來訂定法律的刑度嗎? 依民主國家的理論來說,當然是可以,民主國家的精神就是這樣。要是你說,不行哪!人民哪懂這麼多? 那就對了,那就是典型的管子牧民,王權思想,人民哪懂這麼多,那麼頒布法律,就應該是專業政客的權力,哪裡輪到什麼立法委員多事雞婆? ------------------------ 這是邏輯思辯的爭議,不是國文課在辯字解析,邏輯上來說,一個制度要有用,就是要有道理,邏輯正確,讓人服氣,才有可能遵守,才會有意義。今天這個所謂國民法官的問題,出在於:"對國民法官的不放心",所以才會出現:"即使六個國民法官都認為該判有罪,可是職業法官卻不贊同時,該嫌疑人仍然無罪"的不合理情況,你既然那麼不相信國民法官的能力,那麼就不應該讓這個制度存在,這是邏輯問題,而不是又要讓這個不合邏輯的制度存在,又要道德綁票,請大家"體諒制度的防呆設計"。 這樣的制度,不合邏輯。只會讓人覺得很可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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