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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2/24 15:44:41瀏覽328|回應0|推薦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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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到國際賽後免不了就有為台灣體育把脈的戲碼上演, 其實把舊文拿來貼貼即可, 實在俗氣的緊, 但今天也不得不趁此國際賽輸球的當下, 希望能指出一些過去沒有提到的問題, 希望能有正面的效益.
追求健康的態度
一. 體育本質乃是強身健體, 身不強體不健, 也不用想要什麼金牌銀牌. 目前台灣一包煙是30元起跳, 還有小包裝更便宜, 台灣已是"最少工時薪水可買一包煙的國家", 比"落後的"中國大陸還便宜(相較工資水準), 吸煙人口煙年齡不斷下降, 女吸煙人口持續增加, 且吸煙享有健保, 生病免驚, 戒煙門診也免費, 平均一位吸煙人口戒過二十幾次煙, 上過十幾次免費戒煙門診, 通通全民買單, 還可以抽汽車, 台灣可以說是吸煙的天堂, "甲葷"的金牌.
相較OECD(經濟合作暨開發組織)國家, 美, 加, 紐 ,澳 , 歐洲區等國家, 煙價是一包300台幣起跳, 不准有小包裝, 就連最便宜的日本, 一包也至少一百多台幣. 且法令日趨嚴格, 不像台灣立法慢幾拍, 又開後門, 又不執法. 注定與第三世界國家為伍.
除去違害健康的態度不說, 在追求健康的態度上, "台灣人出國買健康食品, 外國人來台灣買香煙" 是大家都知道的常識, 台灣健康食品售價是國外(以美加而言)的5, 6倍, 甚至10倍也正常, 剛好和煙價相反, 前陣雖然引起一番藥品改食品管理的討論, 很多健康食品國外算食品, 台灣高人一等算藥品, 這點雖然要尊重台灣高人一等的專業, 但即使為藥, 本也有上藥, 中藥, 下藥之分, 上藥如食, 多吃無損, 蕃薯亦可為藥, 蕃薯是否也應列入藥品管制? 總之在高人一等的台灣主管機關帶頭反對下, 又不了了之.
以預防改善退化性關節炎的葡萄糖安來說, 國外(以美加紐澳為例)算食品, 便宜的很, 絲毫不夠成些微經濟壓力, 讀者上網一查便知, 若略懂英文, 選擇更是太多太多, 不需贅言, 而在台灣, 原本要自費, 醫生會建議有"經濟能力"才吃, 後來即使健保幾付, 又需諸多條件限制, 這在我已吃了十年從國外買的便宜葡萄糖安來說, 是十足的做孽, 多少人原本花極少的錢吃葡萄糖安就可以的自由跑跳到最後換人工關節形同殘障, 枉顧人民享有健康的權力而用政府的力量斂財, 讓健康的國民變殘障, 實在不可思議.
棒球奧運八搶三輸加拿大, 眾說云云, 殊不知健康食品是加拿大的重要產業, 價格比台灣便宜10倍, 煙在加拿大比台灣貴10倍. 無論健康產品效果如何, 光是追求健康的態度, 就差別人100倍. 如此國家人民, 焉能在競賽場上與人爭鋒.
錯誤的菁英體育政策
二. 過去雖然有菁英體育和全民體育的討論, 但台灣多年來全是走菁英體育的路子, 妄想靠著極權國家培養運動公務員的辦法過一下隱, 滿足運動愛國主義的虛榮快感. 國際上雖然嘴巴上都說政治歸政治, 體育歸體育, 但在國際賽場(如奧運)仍然充滿政治氣氛. 不可能一分為二.
然而體育的本質終就無法被政治壓抑, 在資本主義的幫助下, 職業運動的舞臺既多且廣, 不受政治所局限, 也唯有職業運動才能把運動生活化, 天天都比賽, 而愛好運動的人群正是職業運動的基石, 政府要做的是如何培養愛好運動的人民, 只有政府可以自學校,教育從小培養人民運動的喜好, 進而興建場館供願意運動的人自己試試身手.
商業財團以獲利為目標, 職業運動是商業的, 資本化的, 商業充其量創造明星偶像, 吸引尖叫部隊, 但缺乏實際從事運動的群眾支撐, 終究是海市蜃樓, 或淪於花拳秀腿的偶像舞臺, 或淪於做斃賭博的黑道溫床, 因為缺乏真正愛好運動, 真正實際運動的群眾支持. 目前體育政策胡亂把有限資源濫發給相關運動協會, 成為既得利者禁臠, 每隔幾個月, 便有某某運動協會窩裡反, 鬧醜聞, 爭權奪利不堪聞問, 每個運動協會都如此, 又可能有什麼成績出來.
而中國大陸亦在愛國運動主義趨使下, 塑造成千上萬的運動公務員, 為了幾年運動生命, 要供養其一生, 沒有成績者下場戚戚故不多言, 有本事者出國發展尋求舞臺, 甚至成為大陸自己國際賽對手, 近年常見日本,台灣,香港桌球選手皆為退休大陸選手, 且連教練, 甚至陪練員都是大陸選手. 台灣只有巴巴的付錢而已, 這對運動愛國主義來說是極端諷刺的, 無論對大陸或日本香港及台灣, 而且再度証明體育本質是沒辦法被政治控制的. 好大喜功的運動愛國主義勞民傷財, 弱化人民智商, 最後只是一場笑話而已.
政客每逢世足賽就喊”台灣足球年”, 要送小朋友到巴西長期訓練, 要不就請友邦足球隊來台灣遊玩亮相, 最後還因嫖妓和在機場辱罵台灣, 搞得污煙脹氣, 遇到奧運就---你喊下次要七面金牌, 我喊十面, 再不甘脆爭取辦奧運, 政客不笨, 但他們就是要藉運動愛國主義之名說笨話愚民, 最後終是笑話一場罷了.
再從實際來看, 台灣曾經風光的運動有撞球, 保齡球等, 政府有鼓勵過嗎? 為何能夠有好成績呢? 因為到處都是場館而已, 從事的人多, 其中便有天才出頭, 從事的人多, 市場就大, 有企業會贊助, 有人學, 有人教, 政府不出一點力則欣欣向榮. 無奈進撞球場, 保齡球場, 裡面煙霧迷漫, 實在很難想像一種號稱運動的"運動"可在此環境中發展的. 也許麻將列入奧運, 台灣就有機會奪金了.
目前台灣獲得一面金牌發1200萬獎金, 正是菁英體育和運動愛國主義兩害合一的極至表現. 美國是沒獎金的, 南韓3萬美金, 日本86萬台幣, 不到100萬台幣, 連台灣發給殘障奧運的金牌獎金都多差遠了.
上次吳淑珍"夫人"親自帶團參加殘障奧運以後, 獎金要跟正常奧運相同, 否則有歧視殘障之嫌. 國人喜愛的棒球奪牌其他成本不計, 光獎牌費就幾億了, 能換回職棒健康發展嗎? 拿個什麼牌就要這樣那樣, 分錢又不均云云, 能比多一個人民上運動場運動更有意義嗎? 政府繼續到行逆施, 浪費有限的資源和金錢到菁英體育和運動愛國主義, 而不肯落實全民體育, 未來只有更多的笑話和"國傷"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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