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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職棒選手張誌家 假球判賠球團600萬
【聯合報╱記者游振昇╱即時報導】
   
2014.12.08 01:36 pm
 

張誌家因為涉賭離開棒壇,並遭前東家索賠600萬。
報系資料照
職棒 La New 熊隊前投手張誌家涉打假球案,球團依違反契約,向他求償違約金600萬元。球團另指控張誌家為脫產,先將房子贈與妻子後離婚,妻子再將房子轉賣出去。台中地院判張誌家要付600萬元給球團,撤銷房子贈與。

張誌家上訴,台中高分院今判,張誌家仍需賠球團600萬元,但球團要求撤銷他將房子贈與妻子行為,已超過一年期限,駁回要求,張誌家送房給妻行為有效。

【中央社/台中8日電】

中華職棒前La New投手張誌家遭控打假球,收受新台幣230萬元訂金,球團求償,台中高分院今天判張誌家須賠償600萬元。

台中高分院判決書指出,民國97年5月1日張誌家和球團大高雄育樂公司簽訂前La New熊職業棒球隊球員契約書,簽約書中特別約定張誌家應遠離任何賭博行為,但職棒簽賭集團蔡政宜透過他人牽線認識張誌家,提出單場配合打假球成功可取得高額酬勞及分紅優渥條件。

判決指出,張誌家答應配合打假球一場100萬元,先後以借款名義共收受230萬元訂金,再約定每打一場假球扣抵100萬元,也就是先拿錢後辦事。

98年10月張誌家因打假球案遭板橋地檢署(現已改名為新北地檢署)傳喚,遭檢方諭知交保候傳,張誌家知道打假球的事遲早會水落石出,擔心遭球團求償,為避免賠償責任而脫產,將位於台中市一棟不動產贈與前妻。

球團依法求償,主張依雙方契約,張誌家須償還年薪10倍共1500多萬元,但球團僅先就其中600萬元求償。

案經台中高分院審理,法官認為,球團經營職業棒球形象,因張誌家打假球行為,導致球團形象嚴重受損,求償600萬元懲罰性違約金並無過高,判張誌家須賠償60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2014/12/0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2/9116604.shtml?instant

 

 

 

 

澳職向中職得到情資 取消曹錦輝登錄
【聯合報╱記者丘采薇╱即時報導】
   
2014.12.08 02:48 pm
 

澳職阿德雷德沙魚隊日前簽下前旅美投手曹錦輝,震驚台灣棒壇,中職火速去函澳職說明曹錦輝曾捲入2009年「黑象事件」始末,澳職目前已經暫時取消曹錦輝登錄;中職表示,最近澳職主動來函要求提供相關資料。

阿德雷德當地媒體報導,沙魚隊收到了關於曹錦輝的新訊息,因此取消登錄;澳職聯盟總經理費斯特還說,「如果再繼續登錄曹錦輝,會很尷尬。」

曹錦輝雖在「黑象事件」中因證據不足未被起訴,但不起訴書中詳述他曾願意配合打假球,中職因此以最高道德標準將曹開除,並且永不錄用。

【2014/12/08 聯合報】@ http://udn.com/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7/9117072.shtml

( 休閒生活影視戲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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