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武王征商,唯甲子朝,岁鼎,克昏(聞)夙有商,辛未,王在阑师,赐有事利金,用作檀公宝尊彝。
2016/04/18 13:12:14瀏覽1005|回應0|推薦0

https://pic3.zhimg.com/a18215281cf5ca437519c6d999e94fa6_r.png

http://bbs.tianya.cn/post-666-15547-1.shtml

利簋的名气很大,一些专家们根据其中有关天象的内容,还推出了武王克商的准确日期。
  
  然而在我看来,利簋的铭文在通篇的释读上仍然有几处存疑,在此冒昧提出,聊贻方家一笑。
  
  铭文自释如下:
  (王武)征商。隹甲子,朝。岁鼎。“克昏夙有商?”辛末,王在偃师,赐有事利金。用作亶公宝奠彝。
  白话:武王征商,甲子日那天,诸侯毕至,杀牲衅鼎。占问天意道:“早晚便可灭商?”辛末日,武王克商后来到偃师,并赏赐青铜吉金给伐商有功之人。为答谢太王亶父之灵的保佑,武王特此为他铸造了这件彝器。
  
  以上释文,与诸家各有异同,一一如下:
  
  1、 (王武)征商
  文中的“(王武)”字多认为是“武王”二字的合写,然“武王”乃是死谥,此器当作于武王灭商后不久,武王还没死,不当称其谥号。窃以为此字当是“王 武”的合写,“武”字并非人名或谥号,而是一种“厌胜”性质的巫术。“王武征商”,就是武王在征商之前,用“武”的巫术对商进行厌胜。《尚书。武成》即 载,“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步”在商代的卜辞中是一种常见巫术,如
  
  甲寅卜,王曰:“贞王其步自□”(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第1546页)
  辛巳贞,王叀;癸未,步自□□。(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第1509页)
  
  “步”似相当于现在巫术中的“禹步”、“天罡步”,施术者脚踩七星施法,借助天神的力量战胜敌人。“步”与“武”两字有着相同的字根“止”,均有脚步 之意。可见武王的“步自周”,其实正是施行了“武”的巫术。《武成》中还记载,武王克商之后“大告武成”,也许正是向上天宣告,“武”的巫术很成功,多谢 上天借力!武王之所以得到“武”的谥号,与他用这种巫术战胜了商王也可能不无关系。
  
  2、 隹甲子,朝。
  或将此句断为“隹甲子朝”,以为就是《武成》中所谓的“甲子昧爽”,其实“朝”不仅有早晨之意,还可以当动词用。诸侯之间相见,或天子朝见诸侯,均谓 之“朝”。疑此“朝”字还有朝拜天帝,向天请命之意。盖甲子日正是武王与纣王大军决战之日,当日早晨或有东向迎接朝阳升起的仪式,如《淮南子》所云“武王 伐纣,东面而迎岁”。
  
  3、 岁鼎
  此二字的争议最多。有人称“岁”为岁星,盖《周语》中有“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之语,然“岁”字在商周之际,最常用的含义却并非岁星,而是指一种祭祀之礼,多见于甲骨卜辞,如:
  
  贞:来丁丑有岁于伊□示。(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第13页)
  丁亥卜:有岁于下示父丙及戊(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第6页)
  丁未贞:勺岁于劦,遘。(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第1480页)
  
  这种“岁”礼究竟是怎么操作的呢?唐兰谓“岁当读为刿,割也,谓割牲以祭也。”(《天壤阁甲骨文存考释》)。由此可知,“岁鼎”就是杀牲衅鼎之意。古时征伐,往往有衅鼓祭旗等仪式。涂血于鼎的仪式在甲骨卜辞中亦曾出现:
  
  贞:王其□祝成汤鼎?禦报二母,其彝血。(徐中舒《甲骨文字典》第1414页)
  
  鼎是天命王权的象征,《史记。五帝本纪》载黄帝得国之时就曾“获宝鼎”,汉武帝因为挖到古代宝鼎,也为此而改年号为“元鼎”,武王衅鼎,正有军前誓师,问鼎商纣之意。
  
  4、“克昏夙有商?”
  此句唐兰断为“克昏,夙有商”,以“克昏”指战胜昏君纣王;而还有人将此句与“岁鼎”连读,断成“岁鼎(贞)克闻,夙有商”,皆是将“昏”、“夙”二 字分开。窃以为,“昏夙”二字当连读,正是早晚之意,全句应该是一句占问天意的话,“克”就是发问词,表“能否”之意,全句是向天祈问可否迅速战胜商纣之 意。颇有“灭此朝食”的意味。下面没有说战斗的结果,因为大家都已经知道了。纣王兵败如山倒,覆亡确实只在旦夕之间。
  
  4、 辛未,王在偃师
  辛未这个时间,颇有意味,因为它正是牧野之战后的七天,《周易》中正有“七日来复”之语,不知武王有没有答谢七天前受到神灵保佑的意思。“偃师”或得 名于《武成》所说的:“偃武修文,归马于华山之阳,放牛于桃林之野,示天下弗服。”“偃”是一个古老的地名,在商代青铜器戍嗣子鼎中已经出现,或释为 “管”,即后来的管叔所封之地。姑且存疑。
  
  5、 赐有事利金
  利金,即吉金。戎生编钟铭文中即有:“取厥吉金,用作宝协钟”。或以为“利”是人名,并将“有事”释为“右史”,认为句是说武王赏赐了一个名叫“利”的右史。窃以为这个解释有两点不妥:
  第一、“利”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人物,出现在武王克商的大事件中,显得突兀。
  第二、武王时候,不知是否有右史之官,倘有,则如《礼记》所言“动则左史书之,言则右史书之”,此右史当是一个记言的文官,武王伐纣成功,要赏赐也该赏给参战的功臣,轮不到一个记言的文官。
  
  6、用作亶公宝奠彝。
  亶公,即赫赫有名的周太王亶父,就是《诗经》中的“古公亶父”,《诗》曰:“后稷之孙,实维大王,居岐之阳,实始剪商。至于文、武,缵大王之绪。”可 见“剪商”的大业正是由亶父发起,经数代人的努力之后,由武王来完成的。武王成功克商之后,自然第一个要告慰的就是亶父的在天之灵,感谢在他的保佑下成功 地灭掉了商朝。或谓此“亶公”就是右史利的某位祖先,实在是舍近而求远了。综上所释,则“利”并非器主之名,“利簋”的命名本身就是错误的。此簋当是武王 克商后不久亲自督造,是追念先祖周太王亶父的宗庙祭器。(《周易》曰“二簋可用享”。)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eaCatt&aid=53613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