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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當不得體
2011/02/24 08: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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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2月23日自由時報的報導:
菲律賓以「一個中國」與「兩岸簽有司法互助協議」做為台嫌遣中的依據,外交部長楊進添昨天批說,菲律賓做為第三國,對兩岸事務說三道四,是非常不適當且不得體的行為。他還說,馬總統與菲國特使羅哈斯會面時,並沒有談到中國因素。
按照馬「總統」的邏輯,楊進添應該被打屁股。
第一、哪來的第三國?
第二、怎麼算是說三道四?
第三、泄露國家機密。
有關第三國的說法簡直是犯上作亂,小心馬先生又要「震怒」了。馬英九先生日前才說,不可以稱呼中國為中國,應稱之為「對岸」或「大陸」;這是為了要回歸神聖中華民國憲法的兩岸定位。簡言之,「對岸」也是我們的,所以一加一等於二,哪裡來的第三國?
至於責備羅哈斯 (Manuel Roxas II) 對馬政府的「家務事」說三道四更是不合理。「一個中國政策」和「兩岸司法互助協議」都是事實;前者是馬政府的神主牌,後者是馬先生最自豪的政績之一。人家是有看報紙的特使,是尊重馬政府的表現。
不過,楊進添部長最大的錯誤是第三點:他說,馬總統與菲國特使羅哈斯會面時,並沒有談到中國因素。
當許多台灣人民對馬先生的GUTS(膽量)有所懷疑,認為他在中國老大哥之前不敢坑聲的時候,部長怎麼可以泄露國家機密?今天菲律賓送台灣人到中國固然是菲國先犯錯,但人是誰收下的?自始至終,沒有聽到馬政府對中國極言厲色;「對岸」說過年後再說,馬政府就夾著馬尾巴默不作聲。更何況,中國公安在菲律賓拷打台灣嫌犯一事,還逼他們簽下看不懂的英文文件,馬政府好像連咳一聲都省了。
楊部長還進一步為馬先生「不提中國因素」作出解釋:
因為此案在嫌犯遣送中國之前是台灣與菲律賓之間的外交問題,遣送中國後為兩岸事務,陸委會是專責處理單位,如果政府在菲國遣送前向中國交涉,將變成「外交事務兩岸化」,不能讓這嚴重後果發生。
坦白說,部長的解釋本人完全聽不懂。也許是自己資質魯鈍,但這是第一次聽到「外交事務兩岸化」這麼玄的詞句。「國際事務兩岸化」是台灣的在野黨經常拿來指控馬政府的說法,很明顯的是ROC和PRC兩國之間的國際事務變成「國內」化的意思。「外交事務兩岸化」呢?這裡的外交指的是我們和菲國的外交,還是「兩岸」之間的外交關係?
更令人困惑的是,菲國早已遣送完成了,為何政府還不能向中國交涉?難道部長也學區長,沒有看報所以不知道?
不過,楊進添倒是講對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據部長的轉述,他告訴羅哈斯說,菲方提「一個中國」是重大錯誤,因為「
菲勞拿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簽證進得了台灣嗎?
」。
這句話很清楚的把國際情勢點出來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一個國家,跟台灣是不同的國家。所以,兩國的簽証不能互通。
這麼簡單又美麗的真相,一定要請楊進添部長詳細跟馬先生報告,順便也獻上這一句「不適當不得體」,讓他了解︰
明明菲律賓也是小咖的,就算他們道歉又如何?中國不放人,結果馬政府還是高高興興讓中國Q咖陳雲林來台灣趴趴走,真是「不適當不得體」。
明明選上的是總統職位,卻自稱「先生」,還把中華民國降格為「區域」,真是「不適當不得體」。
明明全世界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的代表,馬先生還硬拗中華民國憲法比較偉大,真是「不適當不得體」。
楊部長這句「不適當不得體」,用在馬英九先生身上,還真是既適當又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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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TOTTORO&aid=4917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