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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30 22:23:07瀏覽559|回應0|推薦6 | |
民國七十年前後,國防部開始對旅台金門役男發出追緝令,剎時間人心惶惶,有人結束事業,匆匆返鄉;有人低調滯台,隱姓埋名;有人閃躲不及,被迫拋妻棄子,演出老芋從軍記。 說是老芋,卻多為當年社會的中堅,甫成家立業,正是打拚的年紀,不料一紙兵單,攪亂了原本的生活秩序。許多家庭頓陷困境,苦守寒窯的妻小,只能暗夜低泣,與金水國小一抹白牆上寡婦的眼淚,互訴古今不變的哀愁。 這樣的哀愁,隱身在大時代的側影,恒常是模糊不清的;記憶,永遠只留給說故事的人,靜靜拾起,默默述說,在若干年後…… 陳情書引來一紙徵兵令 先生是金門人,由於自衛隊可以抵兵期,只要二十八歲以後來台即不需服役,誰知法律一夕改變,除役年齡延長至三十五歲,直接衝擊到新婚的我們,那年,先生三十三歲半。 我們決定先不辦理結婚登記,做一個沒有戶口的人,混過一年半除役,即可不了了之。 平靜的日子沒過幾天,有一晚先生下班回來,淡淡拋出一句:我與另外七位同鄉連名陳情國防部,申訴後令壓前令是不合理的,因為,一名三十二歲的鄉親,在台灣結婚生子,正值養家活口之際,接到入伍令。 我當下驚覺不妙,這樣,大家不是全曝光了嗎?無暇追究先生為什麼瞞著我莽撞行事,只想怎麼樣才可以不要接到兵單。 接下來幾個月鎮日擔驚受怕,隨著陳情人一一被點名徵召,先生慌了,開始四處奔走。有高人指點,試試水果裡夾現金,送到民意代表家。我們生平沒幹過這種事,不知從何著手,也不懂現金要怎麼藏進水果裡,就這樣怯生生,硬著頭皮送出生平最大的禮,結果當事人不在,家人代收。我們心想,既然收了禮,此事應該有望,沒想到兩天後現金遭退回,恍如青天霹靂,又把我們推到絕望的深淵。 朋友說,趕緊考個研究所,錄取後辦緩徵,過了三十五歲就沒事了。接下來,我陪先生報名、看考場,連文化學院華僑所都報了,只求一個系所肯收容他。結果放榜後全部摃龜,側面打聽原來先生早被列入黑名單,沒有學校會錄取他的。記得那晚我一個人躺在床上,接到先生文化學院同學的電話,說文化的榜單也沒見到耶,我冷靜地謝了對方,掛上電話,眼淚卻再也按捺不住的掉了下來。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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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