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尼西亞簽證」?天曉得該去哪裡討?但是少了這個通關密碼,想進突尼西亞,門都沒有!
此趟參與突尼西亞之行的星空小組成員分居於台灣與德國兩地,因此以下有關簽證的資訊亦分為台灣幫與德國幫:
台灣幫
簽證核發單位
突尼西亞駐日本大使館
Embassy of the Republic of Tunisia
3-6-6, Kudan-Minami, Chiyoda-ku
Tokyo, Japan
TEL: +81-3-3511-6622
FAX: +81-3-3511-6600
www.tunisia.or.jp (網站裡可下載簽證申請表格)
visa@tunisia.or.jp
contact@tunisia.or.j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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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次觀光簽證費
JPY3,900/pp
官方要求文件
官方大聲說(申請者持台灣護照申請觀光簽證):
1. 兩份申請表
2. 兩張大頭照(貼在申請表上)
3. 護照正本 (護照有效期需在六個月以上)
4. 簽證費 (現金)
5. 護照與簽證寄回台灣的費用 (約JPY 900~1100,請備現金)
官方小聲說,以下不是「必要」,但卻可以「加分」:
1. 機票訂位紀錄 (非飛機票影本)
2. 突國當地住宿訂房證明 (沒說明需要幾晚,那就訂個一兩晚吧!)
實際送出文件
1. 兩份申請表
2. 兩張大頭照(貼在申請表上)
3. 護照正本
4. 身分證影本
5. 電子機票影本 (既然票都開了,何必用訂位紀錄?)
6. Tunis旅館訂房證明 (抵達突國的第一晚,e-mail影本)
7. Sidi Bou Said旅館訂房證明 (兩晚,傳真影本與訂金電匯收據影本)
8. 當地參團確認信影本 (也就是當地旅行社所提供的行程表)
9. 突尼西亞之行完整行程表(既然有,而且本來就是用英文整理,不需要翻譯了,那就順便提供囉!)
10. 當初詢問辦理觀光簽證所得到的回覆e-mail影本
11. 簽證費與回寄郵資 (現金)
12. 寫上收件人地址的寄回台灣信封
作業天數
官方說:4周
實際上:5周 (7/4寄出申請、8/11大使館e-mail告知簽證寄出、8/13收到簽證)
背後碎碎唸
1. 突國駐日大使館的e-mail往來是有問有答,即使不是第一時間回覆,但不會拖太久,感覺上是頗好的。
2. 大力讚賞的是,突國駐日大使館在將簽證寄回台灣後主動發e-mail通知申請者,告知EMS空運單號碼,真是好細心!有了EMS號碼,自行上日本郵局裡的EMS的英文專頁即可查詢,一目了然。
3. 簽證作業天數超過官方說法,可能是因為暑假,申請人眾多吧?
結論
突國駐日大使館所辦理的簽證業務不單單只有台灣,亞洲國家當中若與突國無邦交者,都會寄到日本去辦理。或許因此駐日大使館辦理簽證業務較有經驗,但相對地也得預留多點時間給簽證作業。
阿拉啊!我不再吃可愛的豬寶寶了!
求求你告訴我通關密碼吧!
德國幫
簽證核發單位
突尼西亞駐德國.波昂辦事處
Generalkonsulat der Tunesischen Republik
Godesberger Allee 103
53175 Bonn
Germany
Tel: +49-228-8489600, VISA Dept.: ext. 2
Fax: +49-228-8489700
Monday: closed.
無網站,也沒有e-mail,但可經由德國外交部網站上查詢突國駐德國大使館與各辦事處的聯絡資料與辦公時間。
**核發簽證事宜統一由波昂辦事處處理,位於柏林的大使館不管簽證。
單次觀光簽證費
Euro22/pp
官方要求文件
官方大聲說的(申請者持台灣護照申請觀光簽證):
1. 兩份申請表
2. 兩張大頭照(貼在申請表上)
3. 護照正本 (護照有效期需在六個月以上)
4. 德國居留證影本 (適用於居住德國者) 或申根簽證影本 (適用於非居住德國者,並請確認簽證有效期限)
5. 突國當地住宿訂房證明或是參團確認證明,影本即可 (住宿部分沒說明需要幾晚,那就訂個一兩晚吧!)
6. 簽證費 (現金)
7. 如要辦事處寄回護照與簽證,請自備回郵信封
實際送出文件
1. 兩份申請表
2. 兩張大頭照(貼在申請表上)
3. 護照正本
4. 德國居留證影本
5. 電子機票影本 (票都開了,何必用訂位紀錄?)
6. Tunis旅館訂房證明 (抵達突國的第一晚,e-mail影本)
7. 當地參團確認信影本 (也就是當地旅行社所提供的行程表)
8. 突尼西亞之行完整行程表 (既然有,而且本來就是用英文整理,不需要翻譯了,那就順便提供囉!)
9. 簽證費 (現金)
10. 自備掛號回郵信封
作業天數
官方說:10個工作天
實際上:20個工作天 (7/10寄出申請、7/11辦事處信件簽收、8/7收到簽證)
背後碎碎唸
1. 突國駐波昂辦事處管理所有VISA核發,不論是郵寄或是親自送件,工作天數都是一樣的,因為所有文件都需轉回突國外交部審核。(不是把所有東西寄回突尼西亞,只是把相關資料「知會」突尼西亞外交部。)
2. 波昂辦事處的電話超級阿拉的難打,往往聽了好幾分鐘咿咿啊啊的阿拉伯狂呼後若還是沒人接,就會自動斷線。
3. 辦事處裡似乎只有一個人會說英文?若不會德文或阿拉伯文,那麼要有耐心的——等轉接與聽阿拉伯音樂。
4. 腦子裡裝沙子的非洲式邏輯思考不太容易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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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個工作天打電話去詢問VISA進度,被告知突國外交部已核准。接下來詢問何時寄回護照與申請書時,所得到的答案居然是:
「妳簽證費付了嗎?」。先生,錢與文件和護照一起寄去的啦。
「那妳不是九月中才要去突尼西亞?」。哇哩咧!難道護照壓在辦事處壓久點後會生利息?還是會變兩本?
「好好好,那我這禮拜會把護照與簽證寄給妳」。結果是~阿拉唬吃豬肉的啦!等了一個禮拜還是沒收到。
第18個工作天時打電話去問,結果是支支吾吾的,原來護照還在辦事處裡接受阿拉的庇蔭!最後,總算在第20個工作天拿到簽證。抓作弊似的心態瞄了下簽證核發日期:
「阿拉啦!果然不出所料,日期不早不晚,正是最後一次打電話的第18個工作天!」
結論
其實在德國申請突國簽證不算辛苦,也不會被刁難,只要備妥辦事處所規定的文件,還有最重要的是──得向阿拉借點時間跟他們耗。
大部分的歐洲人與EU公民根本不需要申辦簽證即可前往突尼西亞,因此辦簽證的單位會有多忙?讓人搖頭的就是辦事效率有夠散,電話又超級難通……,就算通了,問到的答案也別太當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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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想說得是:「可不可以不要一直聽阿拉伯音樂?」聽久了,不自主地產生幻覺,覺得自己是條蛇,就快跟著那股強烈阿拉伯風的「咿~嗡~喔吧答~」扭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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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了,很雞婆的添兩個PDF檔供參考:
1) 填寫簽證申請表的內容
2) 寄送簽證申請文件時所附上的信函
Shireen自言自語:
「簽證一定要自己辦嗎?好麻煩!有沒有人代辦啊?」
簽證當然不是非得自己處理,您也可以將麻煩事交給旅行社辦。在台灣,只要有出突尼西亞團的旅行社大多有提供代辦簽證服務,但當您請人家代辦的同時,也請別嫌人家「貴」!
國內旅行社與突國當地旅行社間的同業配合是代辦簽證的管道與方式。即使是透過旅行社代辦簽證也是需要旅館訂房證明,因此除了旅館費用,還有同時間、兩國、兩間旅行社(甚至三間以上都有可能)正為您的簽證奮鬥……,這些「走路工」都不是義工、更不可能免費。
做一分鐘工作,就該有這一分鐘的代價。成本以外,您也得讓人家活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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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票這麼早開?不會很冒險嗎?」
是的,簽證沒下來之前就開票的確是很冒險,但不論是台灣幫還是德國幫都倍受油價壓力所帶來的漲價風波威脅利誘 (第一次報價與開票間的價差就已三千多台幣),因此最後決定卯下去開票,讓這趟星空之旅非成行不可。
「分開辦簽證?」
德國幫的確也可以把護照寄回去台灣,請台灣幫的一起向突國駐日大使申請簽證,反正這簽證不是在向突國駐台灣代表申請,也無所謂的需受限於所謂的「一年停留台灣時間需在六個月以上」,但這樣不是有點捨近求遠嗎?
再者,德國幫原本考慮等台灣幫拿到簽證後,拿著台灣幫的簽證影本與相關資料向突國駐德代表申請簽證,如此可把台灣幫的小組成員名字寫入簽證申請書中的同行夥伴,也可以使用以台灣幫成員為收信人的旅館訂房紀錄,但最後還是因為時間會拖太久而放棄此路。試想,向駐日大使館申請簽證須要四週 (順利的話),要是不小心的被拖了一下,那不是讓德國幫的作業進度嚴重落後嗎?
「九月中下旬出發,七月初就送簽證,需要這麼早嗎?」
突國駐日大使館回應的簽證工作天數是四週,若委託突國當地旅行社申辦簽證則至少需要三周,再加上當中些不可預期的延遲,因此決定早早送簽證,萬一從日本那兒拿不到簽證,起碼還有足夠的時間請突國當地旅行社代為辦理。
「辦簽證用的旅館是找誰訂?為什麼選擇那些旅館?」
Hôtel Maison Dorée in Tunis
抵達Tunis的第一晚住宿
Add.: Rue de Holland 6 bis
Tel:+216-71-240632, Fax:+216-71-332401 (no website, no e-mail)
Double Room with bathroom, A/C and breakfast: TD52
用傳真訂房,外加打電話確認(接電話的人英文很好,態度也佳)。最後的訂房確認信是由旅館代請友人發e-mail,因為這發信人並非旅館本身,因此也就不公布e-mail address。
Sidi Bou Fares in Sidi Bou Said
後段行程於Sidi Bou Said住宿兩晚
Add.: Rue Sidi Bou Fares 15
Tel:+216-71-740091, fax:+216-71-728868
hotel.boufares@gnet.tn
Double Room with bathroom, A/C and breakfast: TD78 (high season: Jun-Oct)
全程使用e-mail聯絡,旅館回覆很快。旺季期間(如上)須事先支付全額房價、旅館要求使用Western Union或MoneyGram預付房價。房價付清後,旅館即傳真訂房確認信。
以上兩間旅館的資訊均來自旅遊指南,沒有任何「非住不可」的理由,也非推薦,您是否要跟進?請自行決定。
「你們有預訂當地的Tour,是找哪家訂?內容如何?價格好不好?」
是的,因著人數的優勢(四人),決定不要等到了當地後再找團,自己事先聯絡當地業者洽談自己想要的沙漠露營Tour。事先詢價、比價、確認各家所提供的行程細節是個自找麻煩的工作,但也唯有事先多花點時間才能彌補到了當地後的「勉強」參團遺憾。至於細節,尚在整理中,請稍候。
「背包客棧裡的香港棧友在香港買到很便宜的機票耶!你們為什麼不這樣分開買票?」
-機票價格-
星空小組知道的太晚了,機票早在六月中旬就開了。可得知這消息後,即使改變不了現狀,但還是很無聊地去試算一下星空小組這次倒底是「虧」了多少?
星空小組在台灣一路開到底的機票的價格是NTD55,108。在相同航班情況下,分段購票的粗估為:
TPE-HKG,含了所有拉拉雜雜的費用後,就大概抓個快樂的NTD8,000吧!
HKG-CDG-TUN,從法航的香港網站裡訂票的價格是HKD11,442。
純無聊的馬後砲價格約NTD54,000。
所以咧,以這次星空小組的9/18出發日期去試算、沒彈性的出發與回程日而言,實際上不見得會「省很多」。雖說省是省了些,但也可能得面對在香港找行李、額外辦理直掛的可能。所以是該省錢?還是省麻煩呢?
沒有找到便宜票價的背後原因很多:選擇那一家航空公司、太晚訂而沒有訂到便宜的艙等、是不是遇到周末出發、是不是正好航空公司在做某種促銷活動.....等等都是影響價格的因素。可是還沒出發,也還沒開票的朋友們,提早規劃與訂票是可以再多加計算計算,省錢的機會也會提高很多囉!
-行李直掛-
另外,原本擔心因為兩段機票分開買而無法直掛行李的疑問,在背包客棧友Dino與在旅行社工作的好友Arnold曉以大義後總算搞清楚了。即使機票不是一起開,但是行李可以直掛到目的地,可當中有幾個小細節需要注意:
1) 在出發地機場辦理登機時要告知地勤人員後段機票的訂位代碼,以利行李直掛作業。
2) 前後段航空公司所使用的電腦系統必須是可以互通。
3) 可以事先打電話到該航空的機場地勤辦公室詢問行李直掛的可能性,或是到了機場由地勤當場敲電腦後就知道可不可以直掛。
4) 若因某些無可抗力因素 (如:電腦當機、系統不通、今天心情不好……等等) 而無法在出發地完成行李直掛作業,那麼只好到銜接第二張機票的轉機點 (本例為香港) 後向下一段所使用的航空公司地勤尋求協助。該地勤可以帶著乘客在無當地簽證的情況下出關前去尋找行李,接下來再為行李辦理直掛目的地的作業。
5) 若自行分開買機票者,為避免因「心情不好」而無法直掛行李,最好多預留點轉機時間。
「今年的回教齋戒月好像在九月耶,這時去突尼西亞好嗎?」
今年(2008)的回教齋戒月從9月1日開始,為期30天,直到9月30日截止。齋戒月期間,日落之前是不吃不喝的……,當地人想當然是渇死又餓昏、士氣必不佳、脾氣也不好……。就算是如此,那又如何?出門旅行,沒有所謂的季節對不對?地點對不對?只有自己的心情對不對而已啦!再說,齋戒月時的回教國家說不定也有個好處──減少被騙的機會?
那個回教徒膽敢在神聖的齋戒月裡騙人,就把皮繃緊點,小心被阿拉K;或者哪個男人敢騙觀光客,就等著被關在天堂大門外、眼巴巴地看著別的男人坐擁五六個處女吧!
齋戒月裡除了日落前不食不飲以外,還有不能抽菸、不能生氣……等等。因為所到之處都是觀光點,星空小組不怕找不到東西吃;討厭二手菸的星空小組也樂見不能抽菸的好習慣;更開心見到必須保持快樂的突尼西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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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reen小聲說:
關於簽證這碼子事,有問題就去問發簽證的駐台代表或是該國駐某國家的大使館(本例為突尼西亞駐日本大使館),畢竟給不給簽證是由官方決定,小明說的、小華講的、大毛掛保證的......,這些網路上讀來的、朋友的朋友說的、好像有聽過......都不算數。
即使Shireen在這裡告訴大家星空小組的突尼西亞簽證是怎麼弄來的,也是僅供參考、心中有個底。半年一載後,還會是同樣的規定嗎?這就得問阿拉囉!喔不!是去問大使館啦!
最後再爆個突國駐日大使館核發簽證的八卦。台灣組三人使用同一份佐證資料一起送簽、也同時收到簽證,但即使三個簽證上的參考號碼 (突國外交部所給的Reference No.,非簽證號碼)相同,命運卻大大不同:
馬修先生(男、未婚):簽證有效期兩個月、停留時間15天,而且簽證核發日期明顯地用過立可白塗改過(立可白?哈!簽證上的文字還可以用立可白改?)。
吉娜小姐(女、未婚):簽證有效期與停留時間均為15天,且剛剛好就是機票上的出入日期,早點、晚些都不行。
薇薇安小姐(女、已婚):雖然停留時間同為15天,但是簽證上的出入有效期間卻為9月18日至9月2日(哇!時光會倒轉喔!阿拉厲害喔!)。
各位看出端倪了嗎?馬修是男的又單身,自當歡迎隨時前往突國消費。吉娜雖是女性,但也單身,因此也歡迎來玩,可是出入時間得按規定來。至於薇薇安,女性又已婚,且還沒有先生同行......,這......可不太好囉!
哈哈!以上是星空小組在收到不同待遇的簽證後所掰出來安慰自己的瞎說,各位可別當真囉!
最後當然還是循正常管道向突國駐日大使館反映,也得到馬上的回覆:將薇薇安的護照寄回日本修改,且大使館願意支付來回的國際快捷費用。雖因為台灣郵局的EMS不接受「收件人付費 Freight Collect」而又付了次郵資,但是突國大使館也算是非常良善,在寄回修改後的簽證郵件裡附上了日幣現金一千圓--即使不曉得何時才能用到這日幣一千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