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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7-18] 行政院長制
2009/07/18 17:33:12瀏覽828|回應1|推薦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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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city.udn.com/57039/3529158?raid=3532142#rep3532142
行政院長制
發表地點:政治社會》公共議題》青春鐵馬向前行
發表時間:2009/07/18 16:50


行政院長制
修改刪除     回應給: Lohengrin(lohengrin) 2009/07/18 16:50 推薦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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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需要民意基礎.  美國總統是民選.  英國首相是利委多數黨領袖.  當年這個五五憲草的行政院長是哪裡冒出來的, 有沒有自己的民意基礎?"

主覡問到點子上了。

當初這叫五院制。五院為最高憲政憲治機構,五院平行,絕無上下主從之分。這是把歐美的三權分立增改成五權分立,這是另外的議題,這裡不說,還是講權力來源和權力制衡。

總統(加副總統)民選,立委(還有國民大會代表)直接民選,監委間接民選,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所得到的人民授權就這樣。監委之職權分自立委,不多說。

立法院的對手機構是行政院,行政院長要定期去立法院發表施政報告並接受質詢。行政院長由總統提名,但須由立法院同意。總統公佈法律及發佈重要命令須經行政院長副署。這個架構下行政院長與總統之間有複雜的權力授予和權力制衡關係。

國家最高行政權在行政院長,民選總統必須提出民選立法院能接受的行政院長人選,所以總統亂提名是不行的,立法院可以在這裡靠同意權牽制總統。總統亂發重要命令是不行的,行政院長可以在這裡靠副署權牽制總統。總之,在合理的情況下,行政院長不是民選總統的人,也不是民選立法院的人,一個未經人民票選的賢能之士在這個職位上可以依法牽制民選總統,也可以依法與民選立法院抗衡,但他這個職位和他所有的權力來自民選總統和民選立法院的依法共同授予。這是這個體制設計最精采的地方。整部國家機器裡最大的權力無疑是行政權,這行政權金字塔的頂端站著未經民選的行政院長,他不是內閣制的首相,也不是總統制的總統,但他掌有完整的國家最高行政權,不過民選立法院可以依法使他失去這個職位。

在這個體制下,總統有許多獨有的特殊大權,但對許多國家重要職位的提名權或許才是人民給總統的最大的權力,這是用人權,但總統就那些最重要的職位所提出來的人都必須得到立法院同意,所以這是前半套用人權,絕非全權。

行政院長享有前半套用錢權(後半套在立法院)、全套行政權(這是廣義措辭,包括對國計民生影響最大的政策決策權)、就中央部會首長的前半套用人權(後半套在立法院),如彼那般的比立法院之權還低的總統之權何如如此這般的行政院長之權?! ^_____^

與其說這是五院制,不如說這是行政院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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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不懂.
2009/07/17 20:08 推薦1


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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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行政長官需要民意基礎.  美國總統是民選.  英國首相是利委多數黨領袖.  當年這個五五憲草的行政院長是哪裡冒出來的, 有沒有自己的民意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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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扯遠了
修改刪除 2009/07/17 19:53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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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五五憲草的精神是內閣制,這大家都知道。當年制這個憲真是民主無比,共產黨當然意見很多,但當然會事後擺爛扯爛,老蔣盡力了,以大流氓列寧為師的中共也當然事後擺爛扯爛。

後來兩軍交戰,隨著戰事向共軍傾斜,本來就不怎麼民主的老蔣愈來愈獨斷,到撤到臺灣之後,任重道遠之心更強,就修憲連任了。不過老蔣一直尊重專家,能用有能力的人,專家能人跟他抗辯如果有理而且不是很傷他的面子他也能接受。老蔣之毀一在大陸末期之金元券銀元券(這是誤信萬能博士王雲五的結果),二在來臺後以共諜之名殺人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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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內閣制過度
2009/07/17 17:57 推薦1


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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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如此看來, 當年老蔣也覺得應該向內閣制過度.  可惜老蔣當了多年總統, 一切權力歸總統已經型成穩固慣例, 後來小蔣也就從行政院長上升到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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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調五院"不過是"為了國事出面以公帑請客吃飯之權及責"
修改刪除 2009/07/17 17:08 推薦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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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協調五院"不過是"為了國事出面以公帑請客吃飯之權及責",給總統畫張大臉。這就是那時老蔣誠懇地請胡適出來選總統而願意自己幹行政院長的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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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怕誰?烏龜怕鐵鎚!
    回應給: SCFtw2(SCFtw2) 2009/07/17 16:00 推薦0


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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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7條規定監察院對中央及地方公務人員、司法院、考試院、監察院失職人員提出糾舉或彈劾。看起來監察院「 殺蒼蠅很大」!

陳水扁執政後四年,提出監察委員候選人,立院沒過同意,乾脆不提了! 這是陳水扁任總統八年,唯一「違憲但可歌可泣的德政」。這一點 「扁英明」!

現在患內亂外患罪之總統、副總統由立法院依法提彈劾。立法委員由黨提名,總統兼任黨主席,誰怕誰?烏龜怕鐵鎚!

馬英九依憲法規定,又把監察大老爺給「抬」了出來,他要誰名臭,就提名誰,王建煊晚節快不保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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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總統好像超越五院
    回應給: SCFtw2(SCFtw2) 2009/07/17 12:38 推薦1


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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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這個台灣總統好像既是直接管行政院的, 算是行政系統的. 又好像超越五院.  出了大事, 他要請五院長來搞[五院協調]之類的. 

這個台灣憲法權責不清, 搞得偶很頭大.


本文於 2009/07/17 12:54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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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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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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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這份國防部沒有頭沒有尾的報告,交監察院續查個水落石出,有何不可呢?"

五院皆單幹戶。誰有權或有責來"交"呢?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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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說的不是無理
    回應給: Lohengrin(lohengr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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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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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7/18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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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09/07/18 18:09

“五五憲草”是立法院特為成立的憲法起草委員會弄出來的,於1936年5月5日由國民政府公佈,所以叫“五五憲草”。這個草案後來在政治協商會議上經過各政治黨派及社會賢達充份討論,修改很多,這個“政協憲草”於1946年12月25日由制憲國民大會通過,於1947年1月1日由政府公佈,同年12月25日施行。

這裡講的當年憲定國家機器體制指的是1947年1月1日由政府明命公佈的這一部第一版的正式的中華民國憲法。

我一直說“五五憲草”如何如何,我說錯了。太粗疏了,抱歉得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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