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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4/28 18:50:13瀏覽1774|回應26|推薦16 | |
. https://udn.com/news/story/12055/3111717 卡管案落幕,教育部決定拔管。從台大1月10日將台大校長遴選結果公文送至教育部算起,今天剛好邁入第108天,也是台灣高教最黑暗的一天。 回顧1月5日晚上,中研院院士管中閔以3票之差當選台大校長,當時外界認為管中閔是黑馬,而遴選委員認為,管勝選的主要因素是,「對未來的台大最有理想與遠見,並提出具體方法與步驟,更是唯一提到台大需要『變革』的候選人。」面對台灣高教的內憂外患,若說管中閔是「史上挑戰最大」的台大校長也應不為過。 當選後第3天,管中閔展現行動力,首度與媒體茶敘,談未來治校理念,也說自己不會是「雲端」校長,定會聆聽台大師生的想法;接受本報專訪時,他也提到,改變台大是「社會工程」,幫助台大重新找回「正直」、「正派」,是他的重要使命。 管中閔的沒想到,接下來的杯葛動作如天風海雨,一連串的卡管風暴,在管中閔當選隔天即開始。 1月冒出的事件有,台灣大哥大副董蔡明興與管中閔獨董身分利益迴避問題,以及民進黨立委對學術倫理案的爆料。各界提的理由,台大都已經一一釐清、釋疑,遴委會也於一月底報教育部,但教育部仍依據「據報載」資料,連發多道公文給台大要求說明或審查。 為了抗議政治力介入台大,2月期間,4千名台大教職員、校友連署,又上凱道向總統蔡英文拜年,這是首次由台大教職員自發性的陳抗活動。台大歷任前校長更於新春團拜對卡管事件發表談話,陳維昭痛批,台大從未遭受過這樣的糟蹋,現在是校園民主、學術自由最黑暗的時刻。 在教育部「卡」的同時,台大部分師生醞釀起要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審查校長遴選案有無瑕疵。教育部前部長潘文忠也跟著稱「本於尊重大學自治」,「希望」台大召開臨時校務會議「釐清疑義」。 3月16日,管中閔被媒體爆出在廈門大學、西安交大和華中科技大學兼職。24日台大舉行臨時校務會議,與管中閔有關的五項提案全數擱置,台大人事處也說明,管中閔並無違法赴陸兼課。 校務會議這關,台大人守住了,原以為台灣高教就此有了活路,沒想到,教育部完全無視台大校務會議的決議,拿赴陸兼職疑義繼續「卡」。 一直保持低調的管中閔,終於在3月22日打破沈默,首度發表聲明,要求教育部於3月底前決定聘任與否。4月1日,管中閔二度發表聲明,重話指教育部推諉懈怠、違法而不作為,使台大校務決策與年度財務窒礙難行,教育部及相關人員自應承擔法律責任。管更說,為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定當堅持到底。當天,教育部人事處長陳焜元回應,近日會內適法性處理,絕非故意延宕。但事實是,繼續拖。 眼看獨董、抄襲與大陸兼職都無法成案,教育部已經「沒步」,清明連假前,教育部罕見主動說明,將籌組跨部會專案小組諮詢管中閔赴陸兼職疑義,引發各界嘩然。蔡政府一連串的政治動作,從立法院的學術倫理烏龍爆料、監察院去文台大調查,教育部連發多道金牌、北檢調查,立法、行政、司法、監察齊力發功,顯見政府是傾國家機器的力量在「拔管」。 奧步出盡,4月11日,潘文忠在立法院對管中閔喊話,希望管能出面說明赴陸兼職爭議,更首度表態「管中閔若違法就不給聘書。」 隔日,30多名台大師生、校友至北檢告發潘文忠和陳焜元瀆職罪,枉顧《大學法》所規定之聘任義務,竟藉「審查」之名,無限期拖延台大校長聘任案。 過兩天,潘文忠於14日驚天一辭,潘的聲明更打臉賴清德第一時間的「家庭因素」之由,強調「希望所有的政治操作能就此停止,讓台大校長遴選爭議案能回到單純的校長遴選程序和當事人身分適格的討論」。之後,潘文忠的離職感言更提到「不要做假事」,且缺席部長交接典禮。 外界揣測,潘文忠的辭職可能是對高層政治操作的嚴正抗議。有人認為,高層施壓潘文忠「拔管」,但潘文忠可能看不下去,不願同流合汙,成為「拔管」千古罪人,只好辭職。而潘所指的假事,或許就是「拔管」。 同時,外界正密切觀察將會由誰來接任教長,擔任執行拔管的劊子手。4月16日行政院宣布東華大學前校長吳茂昆為新教長。此後,吳茂昆也被藍營爆出多起赴陸兼職爭議。 吳茂昆19日上任當天,明確指出下周將開第二次跨部會會議,更多次重申,他跟管中閔的赴陸爭議不能「相提並論」,他去大陸純粹是學術交流。然而,第二次跨部會小組還沒開,吳茂昆就先有結論,証實先前眾人的判斷是帶著「卡管」任務上台的,且跨部會小組會議根本就是「假」的,其實民進黨高層早有定見,只是在找一個願意執行拔管的人。 台大校長爭議是典型的顏色政治。我們的教育主管機關顏色超越專業。蔡英文政府只是要一個政治打手,不是真心做教育的人,而管中閔最後仍難逃毒手。 教育部的公信力蕩然無存,恐要背負千古罵名。教育部成為學術罪人、歷史笑柄,台灣高教更將全面淪陷。 管案此例一開,未來所有國立大學校長都要讓政府「核定」,未來哪一個黨派顏色不同的學者,還敢出來選台灣的大學校長?難道這就是我們要的大學自治精神嗎? ========================================== 2018 年 4 月 27 日是臺灣高等教育的一個轉折點,臺灣大學的校史,以及中華民國的歷史,都將記下這個日子。 就在這一天,教育部否定了臺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於今年 1 月 5 日合法選出的新任校長資格,既無視 1 月 31 日遴選委員會針對校長遴選結果所做「毫無疑義」的決議,更漠視 3 月 24 日臺大臨時校務會議對於質疑遴選過程的提案所做「擱置」的決議。這是臺灣爭取大學自治歷程中的重大挫敗,教育部的這項決定也將因違法踐踏大學自治而被載入史冊。 從 1 月 10 日臺大函請教育部聘任新校長開始,在長達 107 天的期間內,教育部在行政上荒腔走板,令人駭異。教育部配合部分媒體,一再以「據報載」為理由(最近一次甚至列出高達 49 項傳言),反覆質疑臺大的遴選程序與結果。教育部既不願採納臺大的調查結果,以及第三方的正式函覆說明,反而羅織罪名來否定臺大合法的遴選結果;如今更自居司法官,未審即判定校長當選人有「違法」事證。教育部種種作為,能不「外慚清議,內疚神明」嗎? 過去三個多月,為了阻止教育部發聘,各種對我個人無所不用其極的抹黑,鋪天蓋地的襲來。這些不實指控不僅企圖毀滅我的人格與尊嚴,更在學界與社會塑造了恐懼的氛圍,使許多人對這種不公義的現象噤若寒蟬。面對一波波的媒體攻擊,我多數時候沈默以對。但沈默不代表默認,清白也不能由自己口述;我選擇的是讓校方的調查與事實證明謠言的錯誤。我相信臺大過去的老校長們,也絕不屑於與污衊他們的人互擲泥巴,互噴口水,甚至相互扭打。 有學校老師問我,在面對持續數月的毀滅式攻擊時,我是否曾經感到害怕?Yes, "most terribly",我的確因此而身心俱疲。但我也知道不能因為龐大壓力而放棄,更不能在威脅恐嚇下低頭。我若放棄,多年來學界前輩們努力爭取的大學自治就將成為泡影;我一旦低頭,社會或許就此萬馬齊喑,重新墜入威權的深淵。所以我的堅持從來不是為了校長這個職位,而是為了大學自治得以延續,以及臺灣曾經信仰的公義和正直能夠伸張。 政府的權力或許可以阻礙學校的決定,但不能改變我們捍衛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的決心;政府或許可以恣意濫用權力於一時,但終將無法逃過人民和歷史的審判。在這個關鍵時刻,我將和臺大師生站在一起,面對威權,絕不妥協,堅持保衛臺灣大學九十年來的光榮傳統。 我們必將贏回大學自治,臺灣大學也將因此屹立不搖。 * "most terribly" 借用自電影 "Darkest Hour" 的對白 ========================================== 教育部昨晚宣布駁回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管中閔的決議。有人質疑教育部「拔管」是政治決定,是因高層授意。蔡英文總統今天下午受訪時首度回應表示,「這件事情我們還是尊重教育部的決定吧!」 蔡英文説,畢竟它是一個滿專業的決定,由教育部來處理,也應該尊重教育部的決定,「不過,教育部在處理過程中,也有跨部會的協助」。 行政院長賴清德今天上午在高雄出席海洋委員會新任首長布達暨揭牌典禮,媒體關心管案後續,還有記者大聲提問:「拔掉管中閔是不是總統的意思?」但賴清德並未回應。 教育部駁回台大校長遴委會決議,理由是學術倫理及基本誠信未被彰顯,將要求台大遴委會在符合校長遴選規範中,應就被推薦人所提供的資料文件進行所有檢視,並在進行完整推薦及遴選程序作業後,再依程序報部。 ========================================== 教育部昨晚宣布「拔管」,駁回台大準校長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台大遴委會重啟遴選,將遴選程序退回資格審議階段。對此,管中閔下午在臉書上發表「我們必將贏回大學自治」。據了解,管中閔義務律師團將會在台大收到教育部的正式公文後上法庭訴願、展開行政救濟,打官司將是管爺「贏回大學自治」的最終方式。 對於教育部的「拔管」決定,台大發聲明表示「遺憾與強烈異議」、台大校長遴委會則發聲明表示「完全無法接受」。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在聲明中表示,遴選過程中,「依法行事,克盡職責,戒慎遵守各項『迴避原則』及『利益衝突』規範,對於他人所加諸本委員會之『重大行政瑕疵』指控,並『駁回管中閔台大校長資格,重新進行遴選』」,完全無法接受,並深表遺憾。」 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發言人袁孝維指出,遴委會一切程序合法,「違法的教育部怎能要求合法的遴委會『依法行政』?」教育部若要遴委會重啟遴選,必須提出合法的法源;否則,「合法的遴委會絕對不會做違法的事。」 一位遴選委員分析,遴委會「不可能再開會」或重啟遴選,因為遴委會檢視所有過程,皆按照教育部的規範而行。反倒是根據法規,教育部對大學校長並無實質選任權,教育部的「拔管」才是違法,「現在就是看台大、台大遴委會和管爺誰要先出來提告?」他認為,要解決此事,「只能走行政訴訟」。 管中閔義務律師團昨晚也發出聲明:「吾等身為管中閔先生之義務律師團,面對此等毫無公義之橫逆,必將本諸所學,為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奮戰到底。」 一位法界人士分析,「為大學自治與學術自由,奮戰到底」指的應該提出行政訴訟。根據法律,行政救濟必須再收到處份文的卅天之內提出訴願。但教育部的行政公文預計周一才會送抵台大,他估計,義務律師團應該會在看到教育部正式公文後,正式對教育部提告。 ========================================== 教育部昨晚宣布「拔管」,駁回台大準校長管中閔的聘任案;要求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重啟遴選,將遴選程序退回資格審議階段。對此,國立大學校院協會晚間發表聲明,認為基於大學自治精神,政府不應干預遴選結果。目前「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如有未盡之處,應與時俱進予以修訂,但現行制度仍應受到尊重。 完整聲明如下: 一、大學是社會公共財,有其獨立性,需要與當前社會和政治保持適當分野。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由各大學獨立推選五分之四的委員,並與政府代表共同組成,來自大學外部的委員比例超過校內委員,顯示委員會並非屬於學校。遴選委員會係獲得大學完全授權的社會公器進行校長遴選。遴選委員會決定人選後,依大學法送至主管機關聘任,完成遴選程序。 二、基於大學自治精神,政府不應干預遴選結果。依大法官解釋,大學自治屬於憲法第十一條講學自由之保障範圍。此外,大法官釋字 380 號解釋文明示:「 國家對於大學自治之監督,應於法律規定範圍內為之,並須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釋字 450 號解釋文:「國家對大學之監督除應以法律明定外,其訂定亦應符合大學自治之原則。」 目前「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如有未盡之處,應與時俱進予以修訂,但現行制度仍應受到尊重。
================================== 教育部昨天駁回管中閔當選台大校長的遴選結果,要求回到推薦資格初審階段。國立大學校院協會今晚發出聲明,認為基於大學自治精神,政府不應干預遴選結果。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聲明強調,政府不應干預遴選結果,他們並認為各大學的遴選會來自大學外部的委員比例超過校內委員,顯見遴選會是獲得大學完全授權的社會公器,並非屬於學校。遴選法規如有未盡之處,教育部應予以修訂,但現行制度仍應受到尊重。 國立大學校院協會由50所大學組成,現任校長是成功大學校長蘇慧貞。協會秘書長、成功大學主任秘書李俊璋晚間受訪表示,今天下午協會召開會員大會,經過出席所有校長討論2個多小時和無記名投票,以絕對多數通過,同意發出這份聲明稿。 李俊璋表示,今天會議決議不公布票數,但有「遠遠超過絕對多數以上」的校長或代理校長同意這份聲明,主要目的是爭取大學自治,希望政府不應干預遴選結果。 李俊璋也提到,今天的會員大會日程早就排定,並非是因應教育部昨天宣佈駁回台大遴選案才召開,且這份聲明不只是針對台大事件,而是涵蓋所有大學校長遴選。台大代理校長郭大維今天並未出席會議。 以下為聲明全文:國立大學校院協會聲明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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