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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0/29 15:18:28瀏覽1814|回應0|推薦0 | |
石油能源價格高漲,倡導節能減碳、綠能環保是迫不及待的時代趨勢,而石油的大量使用卻是二氧化碳排放及地球溫室效應的元兇之一。目前我國汽機車燃料稅稅率標準,是依據引擎排氣量來衡量繳稅之多寡,對於用車人減少用油不具有引導、鼓勵作用。對於推動環保減碳,也是極不妥適的能源使用政策。如每公升徵收3元每公升行駛 而對於大眾運輸業者,為了避免其營運成本提高而不滿反彈,可先採行維持目前營業用燃料稅率徵收標準,之後再分階段儘速整合悠遊卡、捷運一卡通、高鐵、公車、台鐵、國內航線班機等付費工具,發行大眾運輸節能減碳記名卡(便於支出總歸戶)。並將民眾使用上述大眾運輸工具支出之費用,修法列入年度個人所得節能減碳扣除額下扣除(並訂定扣除上限)。這樣既可鼓勵民眾多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增加大眾運輸業者營收、減免一般使用大眾運輸工具之受薪階級稅額支出,且能達成節能減碳的國家政策目的,亦有利於生態環保、乾淨地球,一舉數得,為何不做? 因此既然現在正在進行稅務檢討改革,迫切呼籲政府官員、專家學者、環保人士、公平租稅聯盟、賦改會諮詢委員及立委等諸公們,除了對於遺產稅降低稅率、所得稅教育扣除額提高、縮小自用住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的減稅面積外,更應該將燃料稅隨油徵收及節能減碳扣除額順勢納入今年或明年立即修法適用的稅改政策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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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