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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3 09:55:55瀏覽247|回應0|推薦4 | |
我經過一個藝術家很多的地方,看到路邊被人貼了很多張Legalize Gay Marriage的貼紙。可笑。
不用我提醒,左派陣營裡律師滿地爬,他們都知道真相。 Legalize Pot這個標語已經出現很多年了。大麻在很多國家算是毒品。如果要合法種植、持有、交易、使用大麻,就必須讓大麻合法化。不管是否認同,原來不合法的東西如果要變成合法,就必須合法化。這是可以成立的訴求。 Gay marriage非法嗎? 非法個屁。本來就合法,有什麼非法? 憲法給我講學的權利。我沒有數學學位,也不懂數學,照樣可以開個鬼扯數學教室,教他們完全錯誤的數學,發給學生數學博士的學位。 學生拿到我的畢業證書幹啥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根據憲法,我有權講授錯誤的知識。只要我不觸犯其他法律就行。我可以教1+1=100,但是我不能教學生偷東西。我可以教學生有關竊盜的知識,但是我不能教唆犯罪。 總之,如果學生一開始就知道我教的數學全都是錯的,他們還是願意上課,我就可以開個野雞學校合法誤人子弟,給他們擦屁股用的學位。這是我的憲法人權。 我給的學位完全合法,只是沒有第三人會承認。一張合法但是沒用的廢紙,不能拿來求職,不能辦緩徵,爸爸媽媽也不能申請撫養親屬。Legal but not recognizable. 兩個男人結婚犯法嗎? 犯法個屁。 兩個有行為能力的男人如果沒有其他婚姻,要租個飯店辦他們的婚禮,印自己的結婚證書,完全不觸犯任何法律。只是我們不承認而已。 不承認照樣合法。 法律規定吃早餐是合法的嗎? 要不要來個Legalize Breakfast活動? 如果他們講Recognize Gay Marriage我就不廢話。 那些左派律師都知道自己在忽悠什麼。但是他們不說。至於那些被忽悠的貨色。就請你們好好敦促貴國的菜桶,拿出通過「前瞻」的魄力,直接修改民法吧。不然就宣布建國,重新制憲不是更爽? Legal, recognizable, and acceptable. 我沒開數學學校。 別人倒是開了幾十家比野雞還不如的大學,幾百個見鬼的科系。 合法的學校,政府承認的證書,就是拿出去沒人會肅然起敬,畢業等於失業。 活該你們被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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