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鬼、毒鬼或只想乞討維生的人,我是不同情的,他們給社會帶來沉重的負擔和不安定因素。
台灣的流浪漢原因甚多。早年到外地去,為節省住宿旅店的錢,我也睡過公園和攤販的遮陽棚下,婚前接觸過一些流浪漢,聽過他們的自敘,有被家人拋棄的,有自棄於社會的。大約可歸類於以下四種原因︰
01、把人生玩垮的︰所有家人和朋友都不想再見到他,這種來源最多。他們過去走好運時欺負過別人,運衰時就像過街老鼠。還有濫賭、吸毒,和到處行騙的,當黔盧技窮無處可使壞時,就淪落街頭。
02、受到重大經濟重創︰這是街友裡面次多的,從1990年代逐年增加,近年恐怕還會倍增!有些是自己生意經營不善,有些是被合夥人矇騙而倒閉,有些是代人鉅額作保。這一類和前一類在氣質上大多是可以分辨出來的,他們比較會避開人群多的地方,也比較沒有攻擊性或騷擾別人。
03、受到重大心理重創︰對人生、對人群都已失望,故選擇逃避。這一類外觀大都很邋遢,其中有不少女街友曾來自家暴的家庭,也有些遭到強暴的女人,因精神失常而流落街頭,但他們是最值得同情的一類。
04、厭煩鎖碎事務,選擇自我放逐︰最有希望回歸社會;和最難重返社會的都在此類,關鍵在於他的思想是否改變?這一類街友裡面有時甚至會發現到天才人物,卻窩在橋洞下自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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