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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舍(上)文/郁勝少年"阿默"開始有維特式的煩惱,該從一間老屋說起。林老鬼撒腿走了!"阿默"怎麼也想不到有一天會住進林老鬼留下的屋子裡,有段時候農村那邊的人傳說這間屋子是"鬼屋",不但眷村的人從來沒誰想要靠近這裡,就連屋旁緊鄰的農村人家也沒人喜歡走近這間老屋。林老鬼的破瓦房很彆扭地矗在軍眷村和鄰接農村的交界處,地權既不屬於眷村,也不是私有農地,而是在甘蔗田灌溉渠道旁突出的一塊畸零地,又很隱蔽地藏身在三面茂密的蔗林,以及一面高過二層樓的灌木雜草叢裏,大概應屬水利公用地吧?反正這塊畸零地是個三不管之處,眷村和農村都不認為這間老屋是所屬管轄地,幾間老屋則是道地的違章建物。1960年代時,社會上還難得聽到"違建"這個名詞,尤其在屏東鄉間,只要找塊沒有私人登記的野地,爛竹,腐木、破鐵皮也可以搭成一個窩,到處都可見這樣的老屋。以那時到處有破落違建屋看來,林老鬼這間破瓦房在違章建物裡還算是像間住宅的,牆是土磚砌成,屋頂是薄紅瓦,只不過門板歪斜,厚薄不均,還有縫隙,阿默曾經推測,這幾片怪形怪狀的門板,很有可能是附近荒墳裡撿來的薄木棺材板裝修而成。"林老鬼"這個稱呼是眷村長輩給他取的名號,他的中文名字是"林敏郎"。因為林老鬼是二戰時期日軍據台時的逃兵,日本戰敗後,仍在野地裡到處躲藏的林老鬼,不知何故並未隨遣送離台的日軍返國,後來歸化台籍,就在此處永遠落腳了。他其實並不老,撒腿離世時也不過將近四十歲,可是長年不修邊幅,滿口落腮鬍,頭髮又早白,所以眷村裡的長輩們都稱呼他"林老鬼"。大陸遷台的老一代曾和日本人打過多年抗戰,對日軍暴行舊恨難消,因此早年對日本人都沒有好感,"林老鬼"的稱呼是來自"日本鬼子"的聯想。但林老鬼出入眷村的時候遠多於在農村晃蕩,眷村有一處菜市場,林老鬼每天要來眷村買菜,見多面熟後,眷村裡很多人已不當他是日本人,他有時還會和幾個老一輩的單身光棍;在菜市場邊小舖閒聊個老半天。老屋應該算是較近於農村地界,但農村的人也很少有人想和他打交道。倒是兩邊有些半大不小的小孩,有時會跑到這裡和林老鬼打屁瞎扯淡,因為林老鬼的屋子前面常有燒烤野味,這些孩子如果碰對時間,也許可以分到一點野味嚐嚐。農村那邊的小孩都稱呼他"莫西",莫西孤家寡人一個,收入不定,有時會到農村的腳踏車店打零工。另一個主要收入來源就是在甘蔗田裡補野兔和田鼠賣到野味店去。野兔尤其多,時常會在眷村聯外道路兩側的甘蔗田竄過來竄過去,野兔和田鼠的價錢要比豬肉高得多,那時代豬肉在眷村裡已經算是奢侈食物,不是每天可以吃到的,即使在菜盤裡看到豬肉時,多半也都是剁成很碎的肉末和在青菜裡。眷村小孩第一個和林老鬼成了麻吉麻吉好朋友的是鬼精靈"牛兒",牛兒不但每天都可以吃到兔肉,後來還成了林老鬼捕獵時的唯一助手。阿默會認識林老鬼,也是因為牛兒的關係,牛兒在稱呼林老鬼時都是直呼"老鬼"。牛兒比阿默大兩歲,是阿默在眷村裡最要好的朋友。起初阿默對老鬼也很沒好感,倒不是因為他是日本人,而是基於對野生動物的同情。因為老鬼抓到野兔時,都是先用一長條麻繩把野兔脖子紮緊,好幾隻野兔串成一堆,拽在手裡從甘蔗田拖行到馬路邊,偶而有些野兔還沒勒死,林老鬼就拽住兔耳朵狠狠往柏油路上摔,然後再一股腦丟進腳踏板車上的一個大鐵籠裡。那些野兔隻隻都爆睜著雙眼,很痛苦地不斷伸直前腿掙扎著,而且野兔的下肢都已被埋在甘蔗田裡的鐵鉗陷阱夾扁了!田鼠也是一樣的慘狀,更慘的田鼠是用一長條鐵線直接穿過頸部,串成一堆拎著走,阿默覺得那個景象既殘忍又恐怖!更糟的感覺是老鬼還時常在吃狗肉,甚麼狗都吃,附近亂葬崗有些野狗會刨墳吃死屍,老鬼抓來殺了就燉一鍋湯,可以吃上好幾天。牛兒家是老廣也吃狗肉,但只吃體表乾淨的狗,所以連牛兒也不吃老鬼鍋裡煮出來的狗肉。老鬼平常是個脾氣挺溫和的人,可是有時也有情緒,生氣時就連珠砲地"巴格野魯"(混蛋!),情緒很低沉時就自言自語地"西埃西埃"(悲哀!),在阿默耳裡聽來就像是"死啊死啊"!阿默覺得這個人怪裡怪氣,怎麼老是在說"死"?!老鬼其實很少在說日語,倒是很有語言天份,不但閩南語說得溜,就連中文國語也能說得通,只不過阿默覺得他說國語時就像唐老鴨斷了半截舌頭。阿默第一次在語言上最早和老鬼搭上線,並非來自對話,而是初次隨牛兒在老鬼屋裡出現時,老鬼的收音機裡正在播放一支很老的國語歌曲「三年」。阿默問牛兒︰「老鬼也聽得懂我老爸在聽的歌?」牛兒說︰「當然,收音機一播放這首歌時,老鬼專心聽著時還會掉眼淚。」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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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國語老歌)--李香蘭
林老鬼這樣的人,真的非常不簡單,
特別是無論如何得活下去的各種生活方式、行事為人。
無親無故,無財無力,更常不得人諒解,輕看藐視,
他仍得勇敢,甚至不時心滿意足,沒有怨言。
林老鬼大概是吃著香肉回想李香蘭年代的美好軼事與鄉愁。和平主義者,逃得好。
李香蘭的中國曲子 三年 , 聽了實在很感動, 她是我早期的 音樂人, 很鍾愛的。
我有七十多歲了 , 這一切的想像, 都是有憑據的 。你繪畫的功力高, 阿默的煩惱, 不知道要等多久。
時代大部作,最宜一氣呵成賞讀。
先跟李兄打個招呼,回頭再痛快一次讀完。
我知道這是時代背景不同下的生活環境,但是第一章內文,我讀了真覺得恐怖可怕,因為凡對動物殘忍對待的手法,我都很難接受。
老實說,我成長的環境中從沒看過野兔,所以台灣早期真的有野兔嗎?我到南城工作後聽同事們說起他們有關童年時在屏東台糖農田的趣事,才聽聞甘蔗田裡有肥大的老鼠,還說老鼠肉很好吃…等,聽得我一愣一愣的。真難以想像老鼠肉好吃的滋味。
小時候我在不知情情況下吃過炸的青蛙腿肉,當時就像在吃雞肉一樣,只是肉很少就是。後來知道是青蛙肉後,便不敢再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