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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註銷戶籍
2013/03/18 12:48:17瀏覽1724|回應1|推薦1
轉貼連結大陸配偶家庭論壇 ~大陸配偶取得台灣身分證後.三個月內記得回大陸辦理除籍證明.

兩岸政策各唱各調..這樣如何回去大陸辦理除籍證明..建議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儘快要求移民署..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不要剪角..先核發定居核可同意書,待申請人持通行證.長期居留證返鄉辦理除籍後,繳回除籍證明.通行證.長期居留證使發與定居證正本供其辦理入籍手續領取身份證

還有替代方案就是大陸配偶不回大陸..先去台灣戶籍所在地法院辦理委託書..請家人代辦註銷戶籍公證證明..寄到台灣辦理..(我是福建省..大陸各省規定不一..請先查詢各省規定)


作者:曉曉~關於註銷戶籍
基本上我認爲大陸太大,每個地方可能處理問題的態度和方法都可能不盡相同。所以,我寫的僅供參考。

出發囘大陸之前,跟海基會都確認過,他們的答復是:選擇直航口岸,直接給陸配辦理臺胞証,一次性那種。 一聼之下,好簡單哦。我以爲最多兩天就可以搞定了。於是2/27中午,跟公司告假3天,帶著老公和孩子,開開心心踏上了松山前往虹橋的飛機。

飛機于7點左右抵達上海,在機場裏面有個地方:臺灣人民簽證処。我想就是這裡了。自信滿滿走過去,把證件全部拿出來。海關人員看了我的證件,搖搖頭。這時候人群陸續湧至。辦事員說,你做到那邊的椅子上慢慢等。最後一個辦你的。我有點不高興,爲什麽,我是第一個來得耶,怎麽說也不能淪爲最後一個呀。我耐性好。乖乖坐到旁邊,囑咐我老公說,去取行李吧,我很快就出去找你們。當時7點多一點。

⋯⋯ 辦理臨簽的人真多。什麽問題的都有。他們在那裏問東問西,我在那裏枯坐,百無聊賴,玩手機。 估計過了1個小時。人全部散去。我真的很擔心再來一波人怎麽辦。航班那麽多。裏面的小姐叫我的名字。我趕快沖過去。裏面一個阿伯模樣的人,慈眉善目,也算是好心人。對我說:你沒有臺胞証,臨簽是不可能的。所以你的話,不知道怎麽處理。這樣,你把你的所有問題寫下來,從婚嫁開始,到如何沒有臺胞証,要回來辦理什麽事情,巨細靡遺,全部寫下來。我開始寫,他們複印我的全部證件,寫完后,他看看覺得可以,讓我去拍照。最後給我了一個這樣的東西: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通行證一次入境有效。

我滿心疑惑。他說我能放你進去就不錯了。我說爲什麽不是一次出入境有效,不能出境怎麽辦。他說那不是他的事情。他沒有權力同意我出境。求也無用,我百般無奈,想起老公孩子在外面等了1個半小時了。好吧,向出境的邊防那裏走去。邊防人員更好笑,看到我的通行證,丈二摸不着頭腦一樣,說,這是什麽,我的章要給你蓋在哪?他只好請教長官。來個長官也算是好説話,說,你的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被剪角了,形同作廢,又沒有臺胞証,只有這張通行證阿。我把我的問題又表述一次,他半信半疑,跟剛才跟我辦事的阿伯確認后,說,好吧,我也放你一次。但基本上有點不可思議。我就是這樣入境大陸的。如果真如海基會所說,一切都應該理所當然的辦理,但是,看官啊,這是我的第一道程序,磕磕巴巴,重點是他們都說,能放你進去就不錯了,這什麽意思呢。意味著什麽呢。第二天我在出入境管理局,一個警員兇巴巴的對我說,他放你進來就是個錯誤!

現在我會建議大家,出發返傢之前,最好跟自己戶籍所在的派出所,出入境管理中心等部門聯係一下。了解承辦機關是否清楚該怎麽處理,需要什麽文件,什麽手續,而你的條件他們又是否可以辦理。

我是太過大意了點。一來認爲我們蘇州市各機關部門非常正規,每天處理形形色色外國人及兩岸三地等事宜,我除籍這點小事他們一定一清二楚。二來是我走的是上海虹橋,我認爲在我之前縂應該有些特殊情況的,沒臺胞証返鄉的,總之我不可能是新政策下的第一倒黴鬼。加上那段時間忙得要死,請我先生隨便問問,說是不難辦。於是。。。

綜上,我的種種大意,大家可以引以爲鑒。多打電話,多方詢問。做好萬全準備為上。

接著說我的第二天行程。言簡意賅就好。我一早起來,先去出入境,請求幫忙出具戶籍註銷許可證。(一般情況是出入境出具戶籍註銷許可,然後到派出所註銷戶籍)。他們看了我的證件,當即拒絕出具。理由就是,沒有臺胞証,沒辦法證明是臺灣身份,就算有身份證,護照也不等同臺灣定居許可,所以,他們說,你去找臺灣方面,幫你提供一份在台定居許可證。我說怎麽可能,我都有身份證了,誰要再提供一份定居許可證給我?而且我所有的證件都帶在這邊了,臺灣那邊說辦就辦哦?我一再解釋,最近實施了新的政策,所以我才沒有臺胞証,可是沒有人要聼。後來有個張警官(其兇悍阿!!)對我說,我們沒有辦法處理,你去找蘇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於是我馬上搭車,火速前往蘇州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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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反應移民署:
欣聞陸配近期因內地要求戶籍統一,在台取得定居後欲返鄉辦理除籍移轉人台,因未辦除籍內地不核發台胞證,經海基會與對岸協調,暫先開放31個口岸辦理單次台胞證以渡時機,唯有陸配反應有開放之口岸不接受該條款,以致需繞道返鄉辦理備增困擾,易有傳文因台剪其通行證故有此規定,以致有怨言四起,因此情行故建議是否可改為,先核發定居核可同知書,代申請人持通行證.長期居留證返鄉辦理除機後,繳回除籍證明.通行證.長期居留證使發與定居證正本供其辦理人籍手續領取身份證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常務監事兼論譠站長 范遠濤

移民署回應:

范先生您好:
您於102年2月21日寄給署長的電子郵件,提及大陸配偶返回大陸地區辦理除籍公證書相關事宜一節,茲答復如下:
為協助大陸配偶在臺取得身分證後能順利返回大陸地區辦理除籍公證書,經陸委會及海基會與陸方協調溝通後,陸方已同意大陸配偶可持2吋相片2張、大陸通行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及護照,直接前往大陸31個直航口岸落地辦理單次臺胞證後,入境大陸地區,如遇相關辦理問題,可向海基會〈電話:02─25335995〉要求提供協助。
至於嗣後是否修正相關申請程序,將另案研議,以利大陸配偶之後續申辦事宜。如您仍有其他疑問,可逕洽本案聯絡人查詢,我們將竭誠為您服務,謝謝您的來信。
本案聯絡人:黃啟民
聯絡電話:0223889393-2531
http://www.ccff.idv.tw/forum/showthread.php?t=91554


有關大陸配偶前親生子女定居案本人要求:
長期居留申請案取消數額限制(一年36人數額),其定居身分之認定,以來台6年為準既可申請定居(取消數額限制),子女年齡之認定,以申請時為準。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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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NO12&aid=7403049

 回應文章

lulu
2013/05/10 21:49
你好~請問關於開放那31個口岸分別是哪些呢?我前幾天申請定居.看到可以家人代辦.就請媽媽下禮拜去幫我問.可以代辦當然好.但如果不可以.我起碼要知道31個口岸中有沒有長春.謝謝(rogerc7788@yahoo.com)
大陸配偶台灣媳婦感謝馬政府准我全家團圓(NO12) 於 2013-05-16 23:28 回覆:
我部落格裡有PO過開放那31個口岸分別是哪些..請您自己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