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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9/24 20:43:36瀏覽467|回應0|推薦0 | |
梅峰兄:
盧孝民雖據說是呂秀蓮的隨扈,但並不表示他與呂秀蓮有何相知相惜肝膽相照的關係.再說如果他根本是陳水扁安排在呂秀蓮身邊的,也大有可能.就算他不是陳水扁安排在呂秀蓮身邊的,世上向權勢靠攏的又豈止他一人,何況這個有權有勢的人還是個一國總統.再說他也沒有刺殺呂秀蓮,子彈反彈只是一個意外. 至於為原劇本而由台北帶去的上腹部被子彈射進去的照片,至今並未曝光,而且應該已經銷毀.我們在319當天看到的無頭肚皮傷口照是因應後來台南金華路現場的突發狀況,而臨時花了好幾個鐘頭由外國醫院的整形外科圖檔找到竊用的.這個肚皮的主人不知是誰,因為外科手術檔案本來就故意不拍出頭部,以保護傷者隱私.如果他們要保護陳水扁的隱私,應該在他的肚皮打馬賽克,豈有切去頭部的道理,難道陳水扁因為露出肚皮而沒臉見人嗎?而我所以推斷是外國醫院的照片是因為我量他們也不敢用國內醫院的照片;何況他們連傷者是站著拍照的都沒有看出來,竟然以陳水扁躺著的情形來編寫"奇美醫院手術紀實"(請看當天公佈的那張傷口已縫合無頭肚皮照--照片左側背景一小塊露出立著的醫院鋼管床架和上面的鋪被). 原來的劇本是子彈射進陳水扁上腹部而造成子彈留在體內的重傷;但後來大幅修改的說法,為順應槍擊現場未宣稱中彈和最後定案的那套無頭肚皮照,傷口改為被子彈由肚皮表面劃傷. 以上說明如果還有疑問,非常歡迎再跟我聯絡研討.代貼出本案之相關照片,大恩不言謝. -----以下回覆 181017 的留言------ 181017 兄臺! 小弟只想讓兄臺之立論更有說服力,因此將閱讀後之疑點告知,很高興很快就得到您的釋疑。 但您要如何解釋他倆一起在醫院療傷,卻又得偷偷地玩那麼多花樣,而不讓呂參與?還有既然「為順應槍擊現場未宣稱中彈和最後定案的那套無頭肚皮照,傷口改為被子彈由肚皮表面劃傷。」那為何還要公佈那有子彈之 X光照呢? 小弟之另一個建議是,如果您覺得小弟對您文章的整理,較易於閱讀的話,下次為文可以學著這麼做,這樣小弟就不必再幫您做了。 您只要注意下列重點即可: 一、所有之標點符號均用全形的中文標點。 二、在適當處多分段,且段間最好空行。 三、儘量用國字數字。 四、引號「““」是拼音文字與老共簡體字用的,最好用我們繁體字常用的「」記號,因其較為美觀。 五、在聯網下列秘笈中,學些貼圖與換標題之小技巧即可。 您如再回復小弟,可否考慮直接將此相關案件之文章,貼在小弟之站上,當然必須是您方便的話。 小弟多事,盼兄臺不至見怪。盼望您繼續追究這件大事,如有需要小弟幫忙之處,請儘管吩咐,國家興亡,匹夫有責,希望兄臺一切順利。 梅峰敬草 ◆網路語法教學 一、字體變化: 聯合網棧允許網友加入html的tag,但唯獨文章標題除外,所以只要你會一些基本的tag,可以玩的花樣就很多了!比方說如果你想把字變大、變顏色,只要這樣做就可以囉→要變化的字 瞧瞧效果:要變化的字 二、超連結語法: 如果您想加入超連結,標準語法是→要連結的字要特別注意的是,前後的"都不可以少唷! 瞧瞧效果:聯合網棧 三、在文章中貼圖: 如果你只想貼圖,你可以在發表文章時貼上下面語法即可!那麼要如何知道圖片位置呢?我們分兩種情況來說明: (1)你想貼的若是自己的照片或圖片,必須先去申請一個免費網頁空間,再將圖片放上去。放上後,請在圖片上按右鍵點選內容,在網址顯示的那一串URL就是圖片的位置了。 (2)你想貼的若是其它網站上看到的圖片,直接在圖片上按右鍵執行上述步驟找到圖片位置即可。但電小二要提醒您注意使用他人圖片可能會有著作權的問題喔! 181017 (2004/11/19 00:39:30) 回覆 | 刪除這篇留言 梅峰兄: 盧孝民雖據說是呂秀蓮的隨扈,但並不表示他與呂秀蓮有何相知相惜肝膽相照的關係。再說如果他根本是陳水扁安排在呂秀蓮身邊的,也大有可能。就算他不是陳水扁安排在呂秀蓮身邊的,世上向權勢靠攏的又豈止他一人,何況這個有權有勢的人還是個一國總統。再說他也沒有刺殺呂秀蓮,子彈反彈只是一個意外。 至於為原劇本而由台北帶去的上腹部被子彈射進去的照片,至今並未曝光,而且應該已經銷毀,我們在三一九當天看到的無頭肚皮傷口照,是因應後來台南金華路現場的突發狀況,而臨時花了好幾個鐘頭由外國醫院的整形外科圖檔找到竊用的。 這個肚皮的主人不知是誰,因為外科手術檔案本來就故意不拍出頭部,以保護傷者隱私。如果他們要保護陳水扁的隱私,應該在他的肚皮打馬賽克,豈有切去頭部的道理,難道陳水扁因為露出肚皮而沒臉見人嗎? 而我所以推斷是外國醫院的照片,是因為我量他們也不敢用國內醫院的照片;何況他們連傷者是站著拍照的都沒有看出來,竟然以陳水扁躺著的情形來編寫「奇美醫院手術紀實」(請看當天公佈的那張傷口已縫合無頭肚皮照 —— 照片左側背景一小塊露出立著的醫院鋼管床架和上面的鋪被)。 原來的劇本是子彈射進陳水扁上腹部,而造成子彈留在體內的重傷;但後來大幅修改的說法,為順應槍擊現場未宣稱中彈和最後定案的那套無頭肚皮照,傷口改為被子彈由肚皮表面劃傷。 以上說明如果還有疑問,非常歡迎再跟我聯絡研討。代貼出本案之相關照片,大恩不言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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