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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6 05:35:29瀏覽368|回應0|推薦0 | |
費等立委在立法院質詢謝總部所租所屬第一銀行大樓四至十三樓沒有租約但卻天天燈火通明,要求財政部主管官員與其現場會勘。由於過去第一銀行已有以公款私助民進黨的紀錄,為了確保財政部自我勘察的報告不會有所隱瞞,盡到立委監督的責任,以相關人士參加當場會勘目擊是合法而必要的。
而財政部既然在立法院公開答詢數次表示十三樓沒有租出去,就不屬於謝總部,仍是財政部的財產,怎麼算私闖民宅或房東闖房客?如果是十三樓已租給謝而財政部卻沒有弄清楚也是主持主管會勘財政部的錯而非參加立委的錯,更不須財政委員會決議授權。 綠色群眾先霸佔未租之樓層又暴力包圍警察不准費等離去顯然表示若廿二日敗選就要暴動了!如果馬英九再道歉就更不像話了。難道為了選舉與對方場地保持距離就要怠忽立委監督不法的職守? 王一山 三月十四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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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