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盼能得您對家城法院訴訟辦法草案之意見
2008/06/05 22:50:30瀏覽502|回應0|推薦1
~~~~~~~~~~~~~~~ 他只是來亂家城的
 刪除2008/04/08 13:25 瀏覽2,609|回應46推薦1

哇嘛來啊
 等級: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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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哇嘛來啊


他只是來亂家城的,並無誠意,在家城法院訴訟辦法中:

第二條、凡家城市民「加入家城滿三個月者」,遭受網友或家城其他市民之侵犯,而向家城法院正式為文投訴者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訴狀應「檢附證據」,「陳明告訴人所遭受之不合理待遇」,與所要求家城對被告訴人處置。

麥芽糖根本沒誠意。看他這些舉動,曝露出他做事荒謬的一面:什麼訴狀「有空再遞」,但先點名被告。

真是太可笑了,沒有訴狀,哪來的被告? 天上掉下來的嗎?

難道他說的就算,被點到名的都是被告,這算是長官交辦事項嗎?然後要梅峰「揣摩上意」製造證據。梅峰,你是他養大的嗎,為什麼他敢這樣跟你說話?

他先把「被告們」污名化,反正別人的人格已經被謀殺了,至於原因嘛,以後「有空再補」?

訴訟辦法草案他根本沒看,沒有把家城的辦法看在眼裡,他只是來這裡看梅峰的笑話,試試梅峰「能處理這些案子嗎?」

早先他還莫明其妙,跑到這裡來拉皮條他的「鼓樓」,說:老丐的鼓樓,早就成立,歡迎梅峰市長加入民事法庭

「家城」的訴願,難道需要去他鼓樓來仲裁?



本文於 2008/06/05 21:13 修改第 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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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盼能得您對家城法院訴訟辦法草案之意見
 修改刪除     回應給:  哇嘛來啊(t19062)2008/06/05 22:47 推薦0


梅峰《中國人》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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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律師! 

難得律師還有空上網聊天,痞瘋感佩,您的說法痞瘋部份認同,要是能夠得到您對家城法院訴訟辦法草案之意見就更為感激了! 

先謝謝了! 

痞瘋 謹敬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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