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只是來亂家城的,並無誠意,在家城法院訴訟辦法中:
第二條、凡家城市民「加入家城滿三個月者」,遭受網友或家城其他市民之侵犯,而向家城法院正式為文投訴者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訴狀應「檢附證據」,「陳明告訴人所遭受之不合理待遇」,與所要求家城對被告訴人處置。
麥芽糖根本沒誠意。看他這些舉動,曝露出他做事荒謬的一面:什麼訴狀「有空再遞」,但先點名被告。
真是太可笑了,沒有訴狀,哪來的被告? 天上掉下來的嗎?
難道他說的就算,被點到名的都是被告,這算是長官交辦事項嗎?然後要梅峰「揣摩上意」製造證據。梅峰,你是他養大的嗎,為什麼他敢這樣跟你說話?
他先把「被告們」污名化,反正別人的人格已經被謀殺了,至於原因嘛,以後「有空再補」?
訴訟辦法草案他根本沒看,沒有把家城的辦法看在眼裡,他只是來這裡看梅峰的笑話,試試梅峰「能處理這些案子嗎?」
早先他還莫明其妙,跑到這裡來拉皮條他的「鼓樓」,說:老丐的鼓樓,早就成立,歡迎梅峰市長加入民事法庭
「家城」的訴願,難道需要去他鼓樓來仲裁?
本文於 2008/06/05 21:13 修改第 1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