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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6/04 02:30:13瀏覽421|回應0|推薦0 | |
十月廿五日聯合報大作顯然有兩點疏漏之處,不知是故意或是被刪除。
一、台灣不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並非因國號及統治範圍的問題,而是依憲法第四條中華民國領土主權及於固有(憲法誕生之時之固有)疆域包括大陸。否則難道台灣廣義包含金馬南沙或用中華民國的名字即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嗎? 二、馬英九反駁蘇貞昌的話還有「台獨非國民黨選項,但尊重台灣人民的台獨選項」,也就是台灣人民二千三百萬決定台灣前途」。蘇永欽教授早已闡述大陸人民亦為中華民國國民,而領土主權屬於全體國民,主權的分割亦即台獨選項豈是台灣人民所能決定?即使自由地區人民有權修改領土主權憲法條款,大陸十三億人亦可依反分裂法武力制止,所以馬英九一直反對反分裂法。言論自由固可僅容忍而已,違憲的台獨選項豈可加以尊重? 教授的中國民族主義核心價值論及統一五大好處為吾人學習的對象。但現因馬英九是教授的好友即有上述兩點重要疏漏,尚祈澄清是幸。 王一山教授 十月廿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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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