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6/25 00:28:24瀏覽484|回應0|推薦0 | ||||||||||||||||||||||||||||||||||||||||||||||
引用文章 為什麼?因為你對外到處宣稱他是《......》
挺扁先生! 謝謝回應! 雖然之前您對痞瘋不很禮貌,但如今願意改變作風,痞瘋感佩,所以誠心與先生說明,至於某大市長,之前雖曾有恩於痞瘋,痞瘋一直謹記在心,但現在為了遠在天邊的可惡政客,忘了朋友,當痞瘋是「小巫師」,要將痞瘋「丟入河裡」,所以依據痞瘋之「毒井錯誤」原則,痞瘋既是小咖的巫師,一個專門靠神鬼作怪唬人的小腳色,何能與大市長平起平坐的交心,因此只有退下自省,不敢對話! 痞瘋為文做事,不會亂來,敢出口罵人,不怕被告,必有依據,痞瘋一直要馬英九發毒誓,明白告知選民自己到底是否是雙性戀,馬英九不與理睬,而痞瘋又有多項資料,足夠推論馬英九,即使本人不是同性戀,也有鼓勵中國百姓絕子絕孫的行為,這樣難道不夠稱呼其為「斷背騸馬」嗎?他今天欲領導中國百姓,難道可以躲避這個大家心中普遍有的疑問,而不與正視嗎?痞瘋控訴馬英九有重大同性戀嫌疑的文章,即將完成,到時再請先生指教!至於馬英九的「叛黨賣國」,痞瘋在本欄主文之指控還不夠嗎? 痞瘋以往呼天喊地,無人理睬,當然會罵得愈來愈激烈,今天到馬英九的地盤來,即使是指著鼻子罵人,也應對當事人給予起碼的尊重,即使他是萬惡不赦的政客,況且,人都不是白癡,不懂得趨吉避凶,痞瘋在屋簷下,當然要低頭,否則豈不滿頭包之餘,還進不了大門,自當遵守規矩,不要給人找到小辮子趕人,今天馬陣營雖然恨得牙癢癢的,對痞瘋完全不加理睬,但為了予人「開大門,走大路」之顏面,也或許暫時不得不靜待時機,等痞瘋出錯,雖然這不容易,君不見,痞瘋雖多次與護扁警察剛烈對陣,但直到今天,他們仍拿痞瘋一點辦法都沒有!而八年前痞瘋在宋友網站苦口婆心,請大家支持連宋配,痞瘋說錯了嘛!結果是網站打烊! 當初建議痞瘋選台北市長的,雖是聯網某位「花木蘭」市長的嘲笑,不過痞瘋也不認為自己較前任與現任台北市長有何遜色,要選有何不可,只是目前時機未到,勢不可為,是故就以此作為痞瘋個人「韓信跨下之辱,勾踐臥薪嘗膽」的深自惕勵,因為態度決定高度,人不可看輕自己,網友們共勉之! 至於您或任何朋友,如欲提供政治獻金,痞瘋當然笑納,保證絕對用在「正途」!就像痞瘋當初對太公所言!因為挪威友人至今已經提供了四、五百萬「獻金」與痞瘋,雖然見痞瘋仍一事無成,或有感傷,但她還是對痞瘋說,至少痞瘋從未為了個人花用這些錢,所以目前仍願支持痞瘋,即使能力已經有限,金額已經不多! 痞瘋草此,先生指教! 痞瘋 謹敬
|
||||||||||||||||||||||||||||||||||||||||||||||
(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