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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4 19:10:55瀏覽338|回應0|推薦1 | |
引用文章 你根本無法賭一個人有罪
█ 你根本無法賭一個人有罪 ▼ 梔子花小姐! 您說得好,一個人是否有罪,不是「賭」可以決定的,只是您仍有斷章取義之嫌,因為您如果以整段甚或整體文章精神來批評痞瘋,且說得有理,則痞瘋自會心悅誠服,可這種用放大鏡來挑毛病的做法,雖讓痞瘋承認確實有疏忽,尤其在標題上,痞瘋也願意認錯,亦歡迎小姐您的指教,痞瘋爾後自會更小心,但只盼望小姐能誠心研討,大家為中國之未來同心努力! 痞瘋現在重新將賭文重點草擬如下:「痞瘋願意與梔子花小姐打賭新台幣一萬元,賭馬英九之特別費官司,會被法院在三審定讞時宣判『有罪』」 小姐甚或任何網友願意為各位嘔像的「清白」,以實際行動護盤嗎?如果有人願意接招,但超過一人,則賭款另定,因為痞瘋僅願意,也只有這點財力,為這個亂臣賊子的有罪判決喝采,因為這是老天有眼! █ 你可以懷疑,不信任,煽動一切的不公的言論,賭一個人有罪,是為法院宣示嗎? ▼ 小姐您當知道,法院不是痞瘋開的,痞瘋有本事影響三位法官嗎?網上討論問題,如果過分甚或「故意」欠缺常識,則不是太好,除非您小姐是程度到此,而真這麼以為! █ 還是你確實的期待一個人有罪,對你而言有什麼意義嗎? ▼ 痞瘋痛恨馬英九的無恥,當然期盼他的所有罪行被公道處理,包括特別費貪污這個案子,與富邦、小巨蛋、三中、聯合醫院及中央黨部等等,所有其他的案子,因為痞瘋從不認為馬英九真清廉! █ 你自己也同意基本人權,自己也同意公平檢驗,公平宣判,不過,我看你根本不在意法律,利用法律賭一個人有罪,還與人談什麼道德。 ▼ 馬英九要是懂做人的基本道理,並依其行事,今天藍軍絕對沒有這麼多人反對他,他就是一個表面討好,骨子裡幹盡壞事的可惡政客,與馬英九談道德,不如與豺狼講仁義! 痞瘋是希望儘量相信法律的公正,並願意以打賭之實際有效行動,來證明法律或可能會有之正義,為民除害,彰顯公道,這叫做「根本不在意法律」嗎?這叫做「利用法律賭一個人有罪」嗎? █ 當初還聽著你無聊的道德表達一個總統的資格,賭一個人有罪,不好意思我一點也無法認同。 ▼ 如果一位欺師騙民,吃裡扒外,背地對黨內同志陰險搞鬼扯後腿,而寧願讓敵對政黨賊頭當選的惡棍,不該被道德審判為「沒有資格為泛藍軍之總統候選人」的話,那小姐您個人,對一位影響二千三百萬人身家性命之總統候選人之道德要求標準,只能讓痞瘋仰頭長歎! █ 我覺得你確實想侵犯他人的基本權利,就算我們之間有什麼異議,罪證也該接受公平的審判之後才能確定,你真的不了解一個人的基本權利,還是你正在洩漏法院的宣判,司法人員請負起責任,這是在公正的判決之下確認的事嗎? ▼ 以言論針砭時事,如果叫做想「侵犯他人的基本權利」,那麼民主國家,以言論自由為根本前提之憲政基石,就該檢討,中國憲法第十一條:「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就該重新修正!再者,痞瘋侵犯到馬英九什麼「基本權利」,痞瘋實在霧颯颯,尚請小姐指點迷津? 痞瘋打賭法院會宣判馬英九有罪,就是在「洩漏法院的宣判」,就是司法人員未負起責任,就是未「在公正的判決之下確認的事」,真正嚇壞了痞瘋,真不知道痞瘋現在尚能操控法官,搞不好權力比超級蠻皇帝耳東兇手還大,您真正是該量一量自己的額頭,發燒了沒有吧! █ 歸咎一切的責任給某人,卻沒有辦法明辨真正的問題,確實的把責任釐清。 ▼ 痞瘋並未將這三年來,倒扁不成的一切責任,歸咎給一個人,痞瘋認為自己都有責任不是嗎?而是認為馬英九的責任比任何人都大,小姐有理再講,無理就當察納雅言,否則大家不用在此浪費時間! █ 不過全世界的司法完全不會容許這樣的行為,不管你真正知道法律的多少條文,這是一般人都知道的觀念。 ▼ 痞瘋不知道「全世界」的司法,「完全不會容許」什麼行為?不過痞瘋一般不會與陳鳳馨一樣,動不動就用類如「全世界」這種概括一切的用詞,因為這很容易就被破功,只要人家能夠舉出一個是不同的! █ 我不知道你為什麼期待一個人有罪,不過你的一切言論也該負起責任,你有辦法自審嗎? ▼ 痞瘋前頭說過了!痞瘋會自省,但沒必要找自己麻煩自審,更審不起來,判不了罪,行不了刑,也更無法像施明德這個大騙子一樣,行刑自囚。 █ 在這一篇以道德批判一個人的資格之後,竟然以一個人的莫名的罪名下了賭注! ▼ 痞瘋前頭解釋說明過了! 痞瘋 謹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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