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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定罪之炸彈 隨時會爆發
2007/06/23 21:14:47瀏覽329|回應0|推薦0
引用文章:「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

梔子花小姐!

很抱歉,痞瘋英文單字尚待努力,剛剛查了字典,已經修正,請梔子花小姐海涵!

您的憂慮:「真不知馬英九是否還選得下去!」實在是目前政局渾沌之重點,痞瘋正在整理關於馬英九特別費之文章,過陣子會另欄貼出,再請指教,可否今天暫免回應!

至於「只要是人民同意,誰都有資格選總統」這句話,您如尚要與痞瘋討論,痞瘋就勉力為之!

其實「誰有資格選總統」,與「人民是否同意」,全無因果關係,這主要是法律關係,因為只要具備《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廿至卅一條之總統候選人要件,任何人都「有資格選總統」,問題自然在梔子花小姐心目中的真正意思,此即選不選得上!但既然在網上討論,痞瘋就不得不跟您剖析清楚!

再者,「人民」同意,是什麼意思?依法律要件而言,具備選舉權之人民,必須符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十一至十三條的法定要件,所以絕對要看人民本身之資格,才能決定其可否選總統,而「具資格候選人」要選得上,更得要有一定數量具選舉權之「人民」投票支持,才有可能選上。

而馬英九除了其本身叛黨賣國之卑鄙齷齪外,尚有非常嚴重之必備條件須突破,才有資格登記參選,此即《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廿六條第二款:「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與第六款「受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之判決尚未確定者。」這兩顆不定時炸彈,會在其選前,甚至就職前隨時爆發,馬英九不知思考己身觸法過錯,卻硬要綁架所有泛藍選民,去戰戰兢兢的渡過這段可怕日子,來證明其清白,不讓百姓了解,這根本是法院的事,且人民是全然無法為其清白背書的,其私心自用的可惡心態,難道不當被撻伐!

痞瘋自馬英九擔任黨主席以來,就對馬英九當權深具疑惑,對九十七年馬氏之參選,更是絕對反對,特別費案的發生,是老天有眼,終於讓這位靠臉蛋與偽裝當權之大政客,無法再靠卑鄙之手段繼續欺騙大眾下去,馬英九當然可以為無罪辯護,司法當然亦該勿枉勿縱,公平檢驗所有「被告」政治人物的財務狀況,但您必須清楚了解,法院是不告不理的,其他政治人物是否受檢察官的特別費檢驗,與馬英九是否「貪污罪確立」,完全沒有關係!

至於紅杉軍,痞瘋覺得不必再討論下去了,因為這點痞瘋只是一語帶過,並未特別強調,您要看的是馬英九在倒扁事宜上的整體表現,痞瘋本人親身幾乎全程參與,感受最深,主文上的許多證據,已經綽綽有餘。

至於<沒資格>這句話,是否「可以抹煞掉一份期待嗎?」請梔子花小姐自行思考後,再慎重決定,因為痞瘋從來無此期待,而其他網友是否如此,就讓大家自個決定吧!痞瘋當然以打馬為選前之要務,不將馬英九打下來,不將連爺爺拉上來,痞瘋就認為這個世界毫無公道,也絕對不會鬆手!

「不想讓國民黨掌權去施行自己的政策,這種莫名其妙的反對黨領袖」是斷章取義,全句為「他甚至還只想罷免陳水扁,卻反要同為三一九不當受益者的呂后接任,不想讓國民黨掌權去施行自己的政策,這種莫名其妙的反對黨領袖,不為全民去除扁害,有什麼資格擔當大位,我們為何要擁護他?」,因為反對黨的天職,本是想盡辦法合法打敗執政黨來爭取政權,以施行自己的政策,哪有不將總統副總統同時罷免,卻要留執政黨副總統下來繼續執政的,當然做不到是例外,但依當時民怨沸騰之狀況,是非常可能做到的!

痞瘋早就分析過,依那時狀況,只要馬英九不私心自用,誠心誠意,全力以赴,將耳東兇手趕下台,槍斃或監禁終身,不是不可能做到,他是不為罷了!這點許多人都看得非常清楚,他如真用盡功夫,而做不到,相信大家也不會太為難他,可是事實絕非如此,痞瘋主文已經證明!讓耳東兇手下台,當然不是一個人做得到的,但反對黨領袖絕對有此責任去決定,去發動,並帶領大家行動!

至於讓耳東兇手下台之責任誰屬,誰當負「最大」之責任,痞瘋已經說過,馬英九當時是泛藍「最大最主要政黨之領袖」,小姐您選擇不去面對,還要在此喃喃自語,痞瘋無言!

而「誰有資格選總統」,痞瘋並未以「耳東兇手是否下台」當作前提或選擇標準,那是小姐您說的,依孫子兵法「兩害相權取其輕」之避禍原則,明年連戰絕對較馬英九夠資格選總統!

痞瘋從來不會稱呼耳東兇手「阿扁」,這是暱稱,您既要牠下台,又要稱呼牠「親愛的」,痞瘋非常奇怪!

痞瘋言盡於此!小姐指教!

痞瘋 謹敬


 :「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
    回應給:  痞瘋《梅峰》(MeiFeng)2007/06/23 10:14 推薦1


gardenia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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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痞瘋《梅峰》

真不知馬英九是否還選得下去!不過,「人民同意」實在是非常模糊的表述,(不好意思,這是一個根本,)且也不見得能保證,「『誰』都有資格選總統」,(竟然是不難決定的事,目前討論也沒意義) ,不過,因為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廿六條第二款:「曾犯貪污罪,經判刑確定者。」即不得登記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 請你說清楚,請問法官先生,誰是貪污罪確立者,其他的政治人物還沒有接受司法侯寬仁檢察官的檢驗

打壓紅杉軍的作為,我深刻的覺得紅衫軍到了南部面對的問題比較大,我請你解釋清楚,另外為什麼在民主國家一個領導人該由人民決定是模糊的定義,我告訴你,就該由人民的肯定才有資格成為領導人,為什麼你期待馬英九先生貪污確立,希望他不選總統嗎?我認為所有的人都可以為自己的無罪辯護,司法該勿罔勿縱,公平的檢驗所有政治人物的財務狀況

"不想讓國民黨掌權去施行自己的政策,這種莫名其妙的反對黨領袖",(要反對黨掌權很怪吧,真的不能 )不為全民去除扁害,(問一問立法院沒有選擇投下贊成罷免的立委,違背了人民的信念)有什麼資格擔當大位,我們為何要擁護他?(難道就因為這樣的一句話,就可以否定一個人嗎?) 請問一下,阿扁下台是一個人決定的嗎?其他的反對黨的領袖可以決定讓阿扁下台嗎?以你的標準是下決定讓阿扁下台 !那真的去實現給我們看吧,樂觀其成

我深刻的覺得阿扁真的非下台不可,不過在這之前民進黨與阿扁該負起所有危害民主的責任,不過如果真的依照你的標準,一定要阿扁下台的話,我認為沒有一政治人物有資格選總統了,因為阿扁還在啊,我會期待阿扁利用他的一輩子為他的所有的作為負起責任,未來如果可以推行真正讓國家發展的政策,對民主就是最大的幫助,不過在這之前請司法馬上讓所有的政治人物接受當初侯寬仁檢察官的標準檢驗,人民有權力支持他們期待的候選人,在這樣的環境,請馬上讓所有的政治人物接受公平的檢驗!

就因為這樣的一句話<沒資格>,就可以抹煞掉一份期待嗎?我告訴你我決心要阿扁下台,所有的政治人物聽好,請馬上讓阿扁下台,否則都該負起責任,
答覆之前言論:https://city.udn.com/v1/city/forum/article.jsp?no=57039&cate_no=0&pno=3&aid=2272743&tpno=#reply gardenia是女孩的名字也是一種花的名字,請這一位先生不要隨便翻譯,不是翻譯成"花園"



本文於 2007/06/23 11:14 修改第 4 次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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