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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5 00:31:01瀏覽961|回應9|推薦90 | |
天佑大女兒. 因為是 大女兒 最近所發生的事, 本來標題想用 天佑大女兒....不過, 每個孩子都一樣重要, 也都不希望任何一個孩子會發生類似的事, 因此改標題為 天佑孩子們 ---- 其實, 本文應該涵蓋全台灣, 所有別人家的孩子們, 或是說, 可以涵括不分年齡性別, 生活在台灣的兩千多萬人. 話說, 在兒子出生的年代, 那個年度, 台灣因為車禍死亡的人數是 7367 人.... 也就是, 平均 " 每天 " 有 20條 的寶貴生命, 葬送在台灣的某處道路上. ( 那個年代, 酒駕不會被攔檢, 也沒有酒駕相關罰則, 可能喝酒撞死的不少 ). 當然, 數字是有逐年改善與降低....到了 大女兒 12歲 的那一年, 全年的車禍死亡數, 是 4637人, 平均每天, 大約 13條 寶貴的生命, 喪生於台灣的道路上. 到了民國 98 年度 ( 2009 ), 全年大概 345x 人..... 每天將近 10 人因為交通事故而死亡...... 後來, 有些許改善, 不過, 平均每年還是有兩千多人吧, 也就是說, 每天至少還是有 6~7 位以上 不幸的人們, 喪生於台灣的道路某處.....而這些人, 可能是任何人的親人, 或是認識的某人. 死亡數字, 是在 當場 及 24小時 之內死亡, 如果拖了兩三天後死亡, 則是列入 受傷 數字, 以民國 101年 全年的傷亡統計來說, 一年有三十多萬人, 平均 " 每天 " 大約有 一千 人, 因為交通事故而受到傷害, 其中可能是 搶救幾天後死亡/植物人/終生癱瘓/重度或輕度肢體殘障/普通皮肉傷....以年度來算, 傷亡裡面, " 重殘 " 就超過 五萬 人....每天大約 150人 因此成為重度殘障. 台灣就這麼一點大, 每天就有大約 一千人 因為大小事故而遭受不同程度的傷害, 真的是蠻恐怖的數字, 想必任誰都不希望, 自己會不幸成為那些 " 冷冰冰 " ( 毫無人性 ) 的 統計數字之一吧. 兒子出生, 剛好是在台灣製造與代工產業, 飛黃騰達的期間, 幾乎從那時開始, 台灣的家家戶戶都能夠買得起汽車....然後, 汽車滿街橫衝直撞或是橫行霸道, 摩托車嘛, 當然更不在話下. 只是, 台灣雖然有很多車, 卻完全沒有擁有汽車, 所該具有的基本觀念或是文化 ----> 也就是, 汽機車駕駛人必須非常尊重路上其他人的生命, 禮讓行經斑馬線上的行人 ( 有燈號之處, 禮讓綠燈時通行的行人, 在無燈號的路口斑馬線前, 應減速或停車, 確定沒有行人要過馬路 ), 還有禮讓老弱婦孺之類的. 汽機車大量增加, 只是台灣道路的潛在危險之一..... 手機通訊的發達, 人手一機, 邊開車邊講電話甚至於聊天, 不專心於道路狀況, 然後, 車上可以裝電視, 於是, 邊開車邊看電視, 更後來, 智慧型手機出現, 變成邊開車邊使用 FB/LINE 或是上網....反正, 低頭最重要, 路上其他人的生命, 有很多很多駕駛人或是騎士, 根本毫不在乎. 台灣的亂象還不止於此, 滿街的 " 道路暴力 ", 行為蠻橫無理的駕駛人或是騎士, 簡直比水溝裡面的老鼠還多..... 龜車擋路, 被別人按一聲喇叭提醒, 可能就是拿刀拿棍, 甚至於持槍相向. 全世界, 可能不會有其他國家或是地區, 會比台灣的民眾更暴力, 更不講理, 更缺乏公共道德. 一大堆 " 自我感覺良好 " 的台灣人, 滿口都是 " 台灣最美的風景, 是人 "..... 換成另外一個角度來說, 其實, " 台灣最惡劣, 最醜陋的景觀, 也是人 ". 不跟其他國家或是種族相比, 光就以個人所觀察, 以 " 華人 " 為主的區域來排名的話, 結論是 ---- 新加坡 > 香港 > 大陸 > 台灣 ( 台灣最爛 ). 新加坡 與 香港, 因為曾經被 英國 統治, 人民相對會比較有紀律跟法治觀念, 尤其, 新加坡 對於 法治 的規定更是嚴格. 大陸嘛....雖然也很爛啦, 至少法律比台灣嚴格, 犯罪的處罰更比台灣嚴重, 因此, 經常在大馬路邊, 看到雙方大聲嚷嚷, 吵到臉紅脖子粗, 卻鮮少見到有人會 " 動手 ". ( 打架或是一般暴力, 至少會被抓去關上幾星期, 因此, 大陸人很能吵, 但是極少人會揮拳相向 ). 而在台灣 , 卻可以 " 毫無緣由 " 就對他人使用暴力....就不用提例子了, 每天的新聞遍地都是類似的東西. 因此, 在某些方面, 以四個地區的華人來說, 台灣人是 " 最爛 " 的一群.....或許有人會反對, 不過, 相信也有一些人會同意 ( 夠明智與理性的人, 應該不會反對這種排名 ). 說到道路安全, 前些天的某新聞.... 某位二十來歲的大學生, 幾年前 " 騎機車/綠燈/直行 "....結果被 " 左轉公車 " 撞死, 先不提該學生是否車速快或其他, 光提後來的 " 強制險理賠 " 部份, 有關事故造成死亡的 150萬 理賠金....保險公司卻以 " 公車司機依照指揮義工的指示 " 才突然左轉, 因此以公車司機 " 無過失/沒犯錯 " 為由, 而拒絕理賠, 長期下來, 搞得死者家屬身心俱疲, 連 強制險 的死亡給付都拿不到. ( 小老百姓哪鬥得過保險公司 ) 還有更多的案件是, 車禍受害者家人 ( 不管行人/機車騎士或乘客/甚至於被大型車撞死的汽車乘員, 而且還是 無過失 的一方 ), 在事故之後, 必須面對連續 " 長達數年甚至於超過十年 " 的打官司, 向 肇事者/加害者 要求理賠或是和解金.... 然後.... 經過漫長艱辛的過程, 肇事者 ( 加害者 ) 早已經脫產, 名下身無分文....別說幾百萬, 可能連 30萬 的喪葬費用, 都未必能夠拿得到. 現在的情況不知, 早年的職業駕駛 ( 連結車/砂石車/遊覽車...), 撞倒騎士或是路人之後, 可能會 " 倒車 " 再重新來回的輾壓一次兩次, 以 " 確定 " 受害者已經死亡, 因為, 一條生命, 只值 30萬 ( 雖然現在有強制 150萬 的意外險, 但受害者家屬也未必拿得到 ), 如果沒死而是傷殘, 處理起來會比較麻煩 ( 沒死的話, 可能要跑很多次法院, 直接輾到死亡就省事多了, 明明是 " 蓄意殺人 ", 法律對於這種殺人行為, 卻根本無可奈何...對於職業駕駛人, 永遠只有 業務過失, 輕判了事, 頂多象徵性的判上幾個月, 甚至於還可以 易科罰金 ). 反正, 一般台灣人的命, 真的 " 非常不值 " ( 早年30萬, 近年來 150萬, 還未必真正能夠拿得到, 可能變成 分文都不值 )..... 早年的人命很不值, 即使到了近年來, 似乎也沒改善多少. 在日本, 汽車駕駛人因 " 誤失 " 而造成他人死亡, 和解金額可能至少兩三千萬 ( 台幣 ), 除非擁有億萬家財, 否則, 該肇事者可能因為一件錯誤, 而必須一輩子, 為那件失誤付出慘重代價. 而在台灣, 某些肇事者可能先撞死一兩人, 沒事 ( 沒被關, 或者頂多一個月兩個月 ), 不久後, 又撞死另外的人....再不久後, 又增加更多的受害人....這不誇張, 台灣真的有這種事 ( 就像曾經酒駕被抓無數次, 還是又酒駕被抓到的例子, 台灣的法律, 對於 " 壞人 " 並沒有太多的嚇阻效果 ). 因此, 從小朋友們幼年開始, 在 " 交通 " 這部份, 個人除非萬不得以 ( 孩子的雙親, 兩位家長之一, 而且再怎樣都無法親自前往時 ), 絕不讓他們搭乘機車 ( 別說被其他較大車輛撞擊, 光是路邊亂開車門的白目駕駛人, 就不知道已經害死多少條命 ), 只要有可能, 都一定要想辦法, 自己用車子接送 ( 還是曾經有那麼幾次, 讓他們被親友的機車載啦, 在少數的特殊狀況下, 也只能賭命, 然後求老天保佑了, 也感謝 老天, 以前的幾次, 沒發生任何意外 ).... 畢竟, 每一個人的生命, 都是 " 絕對 " 沒機會再度重來的事, 尤其是在 " 根本不在乎別人死活 " 的台灣, 只能自己想辦法保護自己, 自求多福, 搭乘汽車, 至少比機車安全不止十倍. ( 許多人只講求 方便/快速, 所以選擇騎機車, 也總認為, 壞事都是別人的事, 自己不會那麼倒楣, 標準心存僥倖的心態, 筆者的想法是, 寧願不方便, 生命安全最重要, 而且也永遠無法取代 ) 等他們更大一點, 在外縣市或是離家較遠, 大概都是搭乘 高鐵/捷運/火車/客運 這些, 然後再去車站載回家吧 ( 註: 筆者家在偏僻地方, 每天只有三班公車, 清晨/中午/傍晚 各一班, 因此每個小朋友的每趟回家或離家, 都必須由家長載他們往返於家與車站之間 ). 基於台灣的 " 現實環境 " ( 普遍缺乏駕駛道德, 不懂得尊重他人生命 ), 還有就是, 到處可能遇上的 吸毒駕駛/酒後駕駛/低頭駕駛/恍神駕駛/暴力野蠻駕駛.....全都是 " 不定時炸彈 ", 每個人也永遠無法預知, 在何時與何處, 會 " 不幸 " 遇上這些人 ---- 或者不知何時何地, 弱勢的某個行人或是機車, 可能被那些汽車駕駛人撞死 ( 當然還有行人被腳踏車或是機車撞死這類, 就不談了). 社會環境, 短時間無法改變 ---- 或許直到未來 20年, 也不會變好多少. 所以, 偶爾閒聊中, 會灌輸孩子們 --- 在台灣, 你們想當什麼人都無妨 ( 商人/技術人/文化人/農人/學人...), 在台灣 " 唯一 " 不要當的人, 稱為.... 受害人. 不管交通事故, 還是刑事暴力....受害者, 永遠等不到所謂 " 正義伸張 " 的那一刻.... 而且, 受害者連命都沒了, 還哪兒來的天理跟正義... 生命, 應該是 無價, 而許多不幸的受害者嘛, 那些人的生命, 感覺卻是....毫無價值.... 不管任何一個人, 兒童, 青少年, 中壯年, 老年..... 生命失去了, 就永遠不會重來 ( 會相信 重生/轉世 的那些人們, 個人不予置評, 每個人的自由 ). 終歸, 個人的認知上, 每個人的命.... 只有那麼一條, 而且是極其珍貴, 除了自己要想辦法保護自己, 偶爾, 或說也只能, 祈求 老天保佑 吧. ( 畢竟, 社會上或說道路上車來車往, 有一些事, 不是靠自己能夠決定的, 再怎麼遵守交通規則, 也不保證就會安全, 這就是台灣, 嘆氣... ) 任何一條生命, 得來以及成長都非常不易....但是, 要失去, 卻可能只要倒楣或是時空錯誤的極短一個瞬間. 兒子出生後隔年 ( 一年九個多月後 ), 大女兒來到這個世界 此時, 大女兒 才一個多月吧 ( 滿月之後, 理光頭的樣子 ) 到 小女兒 出生, 反正, 一路陪伴他們成長.... 或是, 學習各種才藝, 以及參加各種群體或是活動 能夠找到的任何空檔, 總是帶著他們上山下海, 走遍全台, 最遠應該算是從新竹, 跑到台東的海邊....離家很遠的地方, 倒也跑過許多趟
從 大女兒 出生, 好不容易熬到她 高中畢業 左右的年紀
反正, 期間, 不管是花費掉多少金錢, 耗費了自己多少的時間跟精神, 或是車子開掉了多少里程, 只能說, 跟 親情 與 " 每一條生命 " 來相比, 前面所說的那些耗費, 可以說是完全無關痛癢 ( 雖然自己家的經濟並不寬裕, 已經傾其所有, 把全部能夠給的, 都給予他們了 ), 在自己的觀念與認知上, 即使是 一千億, 也無法跟一條生命相比. ( 在政客眼中, 或許, 不管多少老百姓的命, 都只是冰冷的數字而已 --- 否則, 台灣人民的命, 怎會幾十年下來, 依舊如此的一文不值, 完全不受到文明社會所該有的最基本尊重? 早就該立法, 並且持續不間斷的嚴格執行, 以嚴懲那些隨便可能危害他人生命的惡劣行為或是危險駕駛, 並禁止那些危險駕駛人再繼續駕車或騎車到馬路上了, 在台灣要嘛根本不會被關, 不然就是, 關沒幾天幾個月, 又放出來繼續危害他人 ) 好不容易, 大女兒從高中畢業, 轉眼之間, 已經變成 大三....才在距今幾星期前, 難得帶他們幾個, 在新竹的大潤發 ( 三個分隔三地, 平常的週末假日, 要湊齊的機會越來越少 )
2015/12/31 , 準備跨越到 2016 前夕.....大女兒的 FB 上, 出現一張照片, 好像是被她的系上同學貼出與 " 標註 " 吧, 萬萬沒想到, 才一天之後, 2016/01/01 晚間, 這張 FB 的照片, 竟然差一點就成為.... 大女兒 在這個世上的 " 最後身影 ".
2016/01/02 一早, 大女兒依舊語帶驚嚇的打電話回家, 說她在 元旦 晚間, 差點就死在離她租屋處所不遠處的馬路上. 後來, 01/02 下午, 帶著 小女兒 一起到台北 ( 板橋 ), 聽大女兒說, 元旦 當晚, 她從台北市下課回家, 快到家前不遠, 在府中路麥當勞前的馬路 ( 目視約 六米 路幅, 不是大馬路, 只要幾秒鐘就能夠通過 ), 當時的行人燈號是綠燈, 她在斑馬線上走過馬路, 就在距離對面紅磚道只剩下最後 兩三步 的距離, 只見到一陣刺眼的車燈強光, 然後, 感覺到屁股邊的一股熱氣 ( 夜晚氣溫蠻低 ), 一台計程車的車頭, 距離她只有 " 不到三公分 ".....那是...車子引擎室所冒出的熱氣.... 反正, 如果差個半秒一秒, 可能是重傷或是身殘, 相差個兩秒, 大女兒 可能已經離開這個世界 ( 如果該計程車完全未注意到斑馬線上的行人而直接撞過去, 或是太晚一兩秒才突然看到, 根本無法即時煞停的話 )....2016/01/01 , 大女兒的生命中, 一個命懸一線的恐怖瞬間... 當晚直到天亮, 大女兒因為過度驚嚇, 整晚無法成眠 ---- 就只差那麼一點點, 她自己可能就沒命而離開人世了....那可能也是大女兒第一次, 能夠深深的體會到, 活著與死亡, 其距離, 可能是近到人們完全無法料想得到的那麼接近. 當然, 希望這也是她的唯一一次恐怖經歷, 永遠都別再遇上了 ( 相信大女兒也終於可以體會, 他老爸為何從他們小時候開始, 會那麼在乎他們所謂的生命安全與交通, 也一直不允許他們搭乘相對危險性較高很多的 " 輕便 " 交通工具的原因吧 --- 生命真的非常脆弱, 即使只是一次的意外, 都不應該冒險或是拿生命安全去做賭注, 因為, 沒有人能夠輸得起 ). 幸好, 在那最後關鍵的一兩秒, 計程車駕駛有看到行人, 也幸運的剛好能夠即時停住, 或許也該說, 感謝 老天保佑. 在台灣, 不管大型小型各種車輛, 甚至於遍地亂鑽的機車與高速衝刺的腳踏車, 撞死 " 斑馬線上行人 " ( 行人號誌是綠燈 ) 的事件, 可以說是 " 層出不窮 "..... 因為, 有太多過於 行為惡劣/真正危險/潛在危險 的各種駕駛人, 走在顯示行人綠燈的斑馬線上會被車撞死, 或許只有 台灣 ( 也可能包括 大陸 以及特別落後的某些國家 ) 才會發生吧. 以擁有 " 一般正常 " 汽車文化的 美國 ( 某些毒犯與警匪追逐那些少數特殊狀況不談 ) 來說, 正常的情況下, 走在斑馬線上的行人, 擁有 "絕對優先 " 的路權, 即使是在某些沒有斑馬線的郊區路口, 汽車駕駛人在經過之前, 都會主動的停車, 並確定沒有 " 行人 " 要過馬路, 才會開車通過. ( 台灣是, 誰的車子大, 誰就是惡霸....行人, 是路上最可憐, 也最卑微的一群, 光是看那些橫衝直撞的機車就夠了, 一整群 " 某大學 " 學生, 晚間下課後, 集體 " 騎機車闖紅燈 " 的事, 每天都可以看到 ---- 號稱 大學生, 行為卻比 文盲 還不如 ) 只能說, 台灣人從心理上, 根本就完全蔑視紀律與法律, 更缺乏最基本的道德, 而...台灣人的生命.....又太廉價, 甚至於廉價到根本沒半點價值. 許多台灣人, 老以為自己多麼進步, 其實, 台灣民眾的駕駛道德, 道路上的無理與野蠻行為, 全世界除了最落後的一些地區.... 至少, 在比較先進或是 " 稍有文化 " 的地方, 絕對找不到比台灣更爛的, 甚至於還可以說, 連大陸都比台灣更有 法治/紀律 的觀念. ( 好歹, 平均來說, 大陸人不像台灣人民那麼的 暴力 --- 很多大叔大媽在台灣的脫序行為, 有可能是大陸人在台灣才會發生, 可能那些人來台灣之前早就知道, 某些行為在台灣, 是不會被法律制裁吧, 因此全都亂七八糟, 肆無忌憚....猜的 ). 老是有人整天在吹捧, 台灣最美的風景, 是人.....唉, 為什麼就是沒有人能夠發現 ( 以及設法改善現狀與解決問題 ), 台灣最爛的東西, 就是台灣人呢? 不只是說 天佑大女兒, 應該要說 天佑孩子們....其實, 同樣危險的事, 不只是我家的小孩可能不幸遇上, 全台灣的所有孩子們, 同樣都可能遇上..... 甚至於, 只要是 " 雙腳會走路 " 而且會出去外面活動的所有台灣民眾, 不分性別年齡, 大家都可能遇上. 畢竟, 不只是平常的 行人....即使是 飛機駕駛人/高鐵或是火車捷運駕駛人/大貨車大客車小汽車與機車駕駛人..... 每一個駕駛人, 也都可能會在生活中的某時某刻, 身處在街上而成為 " 行人 ", 然後可能必須通過馬路.... 然後, 冒著可能被其他 " 惡劣駕駛人 " 撞死的危險..... 在台灣的社會環境下, 其實不只是筆者自己或是家人朋友, 可能遇上類似的不幸....幾乎全台灣的人, 都有可能不幸變成那些惡劣駕駛人的 " 輪下冤魂 "..... 其中當然也包括那些執法人員以及 " 利委豬公 " 的親人朋友們. 只是, 似乎沒有任何 " 有權位或該盡職者 ", 會真正想要改善這樣子的惡劣交通環境 ( 關心行人或是弱勢車輛的安全 )....也因此, 無時無刻, 在某處, 永遠有人不幸命喪輪下. ( 到底是汽機車駕駛人趕時間比較重要, 還是行人的生命安全重要 ? ) 只要講到台灣最近一二十年的交通狀況, 就一肚子 @#$^*(($##@@..... 不講了. ( 二十幾三十年前, 當時的駕駛人還比較會有禮讓的觀念, 也都還有基本的駕駛道德, 例如慢車見到後方來車, 會主動讓道之類的, 如今的龜車駕駛人, 不但全程佔著道路死不讓道, 被後車閃燈或是喇叭警示, 還會出現攔車砸車或是刀棍傷人的, 無法無天到莫名其妙的地步, 只能說, 全台灣遍地都有極度 心理變態 的駕駛人 ) 大女兒發生的恐怖經歷, 也只能阿Q的安慰她說 ---- 大難不死, 必有後福....唉. 台灣的社會, 病得可真的嚴重了, 很多的台灣民眾, 還在那自以為進步與科技先進, 永遠活在 " 自我感覺良好 " 的幻夢裡面哩....只能說, 等你們這些人的某位親人朋友, 哪天真的不幸遇上類似我家 大女兒 那晚的事件之後, 再繼續去 " 感覺良好 " 吧, 無言. 最後, 只能夠祈求, 希望老天保佑, 孩子們在往後的歲月裡, 都能夠一路平安, 類似的恐怖驚魂, 永遠都別再有任何人遇上了. 當然也更希望, 每位台灣老百姓的 " 人命 ", 會有 " 真正 " 受到普遍重視的那一天 ---- 其實, 那也只是幻想, 幾十年來, 台灣的那群政客, 不管新上任還是已經連續無數任, 心中只有現實利益, 至於民眾的生命安全嘛.... 唉, 還是自己自求多福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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