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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富黑洞:美富豪騙稅有高招
2009/02/17 06:12:22瀏覽773|回應0|推薦6
羅伯特‧弗蘭克 陳宗倫譯 
    
    以美國國稅局(IRS)數據為依據的一項新研究顯示,與中低收入納稅人相比,富豪納稅人可能隱藏更多收入。這項被稱為“富人騙稅調查”的結果顯示,2001年,年收入為50萬~100萬美元的納稅人,在上報總收入時,藏匿了21%。年收入5萬~10萬美元甚至更少的人,低報收入8%。IRS所稱的“凈謊報率 ”既包括少報收入,也包括通貨膨脹因素。

    當然,並非所有富人都騙稅逃稅。這項新研究表明,年收入在200萬美元以上的超級富豪的“收入謊報率”只有11%,為年收入100萬美元富豪“收入謊報率”的一半。

    新研究報告執筆人是美國密歇根大學稅收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全球經濟學家排名第46位的喬爾‧斯萊姆羅德教授,以及美國國稅局經濟學家安德魯‧約翰斯,但該報告並未獲得美國國稅局的正式認可。新研究利用的數據是美國國稅局2001年4.5萬例取樣調查的分析數據,這些審計數據從未被公開出版。這是自1988年以來,美國國稅局完成的首次同類調查。

    為什麽“收入謊報率”會存在巨大差異呢?答案是:財富黑洞——難以發現的收入來源。富豪財富來自私營企業、合夥經營、租金收入以及其他不交稅或少交稅的“擦邊球”方式。另外,富豪們還會雇傭精明強幹的稅務律師。

    當然,2001年距今已有些時日。美國國稅局針對富豪騙稅問題已出臺了更嚴厲的懲罰措施。與俄羅斯人或意大利人討厭納稅一樣,美國富豪對稅務人員的刁難程度著實令人吃驚。在這個時代,“富豪如實納稅”才是真正的新聞。

    新研究還顯示了向富豪征稅的眾多缺陷之一——當美國國會為填補預算漏洞而提高對富豪征稅的稅率時,理應將富豪的各種收入來源納入征稅範圍,比如富豪名下一直逃稅或繳納低稅的小企業。
 
   (摘自2008年11月18日《青年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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