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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人可以成為美國總統?★
2008/02/07 12:38:34瀏覽1855|回應0|推薦5

1787年的夏天美國的制憲者在美國憲法中寫下了如下的條款:

“無論何人,除生為合眾國公民或在本憲法采用時已是合眾國公民者外,不得當選為總統;凡年齡不滿三十五歲、在合眾國境內居住不滿十四年者,也不得當選為總統。”

總體說來,既為兩條規定:

1) 出生時既取得美國國籍。除了美國建國時候那一批元老,例如早期的幾任美國總統:喬治華盛頓,約翰亞當斯和托馬斯傑佛遜等等,歷任美國總統都是出生在美國。想來是為了避免生而為外國人成為美國總統以後不為美國人民謀幸福吧。

這條規則限制了很多我們大家熟知的面孔成為美國總統:肌肉男阿諾德施瓦辛格(現任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共和黨人,今年為共和黨人麥凱恩背書),外交大師亨利基辛格(曾任理查德尼克松總統和吉米卡特總統的國務卿,主導了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等等。因為他們都不是出生在美國,雖然為美國做出了很大貢獻,也廣受美國民眾歡迎,但是因為並不出生在美國,所以不能參加美國大選。

2) 年齡大於三十五歲。在我看來大概年齡是人成熟與否的比較靠譜的標誌之一,作為美國國家元首與行政長官的美國總統自然要足夠成熟到能夠帶領美國人民。

歷史上的美國總統當選時全部在四十歲以上。最小的是於1901年上任的西奧多羅斯福(人稱老羅斯福,為了區別1933年上任的富蘭克林羅斯福),當選時只有四十二歲,有人評說其在任上奠定了現代美國的基礎,也是美國現實主義外交的鼻祖。大家熟悉的約翰肯尼迪和比爾克林頓也是不到五十歲就成為了美國總統,算是大器早成。極有可能成為2008年共和黨候選人約翰‧麥凱恩現已年過七十,如果成功當選,也是美國歷史上當選時年齡最大的總統。

當然還有一些雖然沒有明確規定但是也確實存在的條款:

1) 歷任美國總統都是白人,也都是男性。今年大選看點之一就是民主黨黨內候選人均不符合這條。希拉裏克林頓是白人,女性;另一位是貝拉克奧巴馬,是非洲裔美國人,這兩位目前在民調中均在全國處於領先地位。無論哪一位有機會成為美國總統,本次美國大選均將真正的創造歷史。

2) 他們大多來自美國西北部的新英格蘭地區或者是英格蘭人的後裔,只有少部分人的祖先來自於德國或者愛爾蘭。著名的美國五星上將也擔任過戰後美國總統的德懷特艾森豪威爾的先輩,就來自德國。

3)歷任總統基本與美國大部分人民信仰一致,信仰新教,只有約翰肯尼迪一人信奉羅馬天主教。今年共和黨黨內候選人羅姆尼據說信仰羅門教,他也是金融界著名公司貝恩咨詢的創始人。

4)多數總統候選人均任過美國某一州的州長。約翰肯尼迪屬於少數中的一個,他是由參議院當選。不過今年民主黨兩位黨內候選人均為現任參議員。一般來說,州長相對於現任議員有更加豐富的執政經驗,也相對容易籌集政治資源參加競選,所以由州長參選美國總統成功的機率會更大一些。

5)他們都基本已婚並且性取向正常 。只有15任總統詹姆斯‧布坎南據說有不正常的性取向,並且擔任總統時始終未婚。

那麽,美國人民心中的總統又應該是怎樣一個人呢?

總統必須有臨危不懼的性格,果斷、勇敢,堅韌不拔;總統必須有高尚的人格,無懈可擊的愛國情操,和為保護美國憲法而獻身的精神;總統必須有權威但不專權,願意而且熟於使用權利但不以權謀私,以權斂財,以權打擊不同政見的對手;總統必須有顧全大局的眼光、執行行政程序的經驗;總統要善於同罵罵咧咧的國會協調關系,保證立法的及時和公正,還要了解和揣測聯邦最高法院那些沈默寡言的法官的心態,保證公眾的利益不被少數法官所剝奪。

美國的建國者認為最好不要把過多的行政權利交給某一個人。權利滋生腐敗;絕對權利滋生絕對的腐敗。於是,八年抗英是在大陸會議代表的爭吵和辯論中完成的。革命勝利後,美國的國父們還是認為不設國家行政領導人為好。但是,情勢的發展出乎意料。時至1787年,國家的穩定已難以為繼,經濟發展不前,外交關系混亂,社會反抗驟增,新建的共和國處於風雨飄搖之中。

打下江山的美國人為了保住江山,在費城召開修憲會議。與會的55個代表一直認為要坐牢江山,保住共和體制,必須實行總統制。在費城的修憲會議上,各州代表對一系列問題展開了曠日持久的爭論,但在總統資格問題上卻很快就達成了協議,只對出生地(必須生在美國)和年齡(35歲以上)做了限定,並規定總統不可由普通選民直接選出。在其他問題上爭得你死我活的代表對總統的資格和權利討論如此迅捷地達成協議是因為他們早就決定合眾國的第一任總統非華盛頓莫屬。

華盛頓自1789年起出任總統兩屆八年,在六十出頭的時候“衣錦還鄉”。他的經歷和性格很快成就了當選美國總統的資格的主要參照標準,是“冶煉”總統這塊材料的試金石。 

在美國想當總統的人不計其數,能當總統的人鳳毛麟角,因為絕大多數尋求總統職位的人的性格、經歷和所受的教育並不能使他們具備以上由華盛頓建立並由歷任總統所補充的總統的資格或“材料”。當然,也有一些不具備以上的品質而僥幸當選的美國人,但他們會很快被趕出白宮,被人們所遺忘。

那麽美國總統是如何磨練出來的呢?他們需要受過什麽樣的教育呢?

首先,他們幾乎都曾服過兵役或著是出色的將領。也就是說,一個人是否在美國的部隊服役或供職幾乎是他邁向白宮不可或缺的一個臺階。第一任總統華盛頓是美國革命大陸軍的首任司令,沒有他的傑出軍事指揮,美國革命的成功幾乎是不可能的。第七任總統傑克遜在十九世紀初接二連三擊敗印第安人,並在1812年美國第二次獨立戰爭中在新奧爾良大敗入侵英軍。格蘭特是第18任總統。他之所以在1869年當選主要是因為他作為聯邦軍隊的總司令在內戰後期在戰場上對南方軍的無情打擊和殘酷剿滅。愛森豪威爾在朝鮮戰爭處於僵持狀態的1952年當選第34任總統,因為美國選民相信曾經指揮盟國部隊擊潰納粹法西斯的聯軍最高統帥肯定可以扭轉聯合國軍在朝鮮半島的態勢。1960年,來自麻薩諸塞州的參議員肯尼迪僅有43歲,但他卻以微弱優勢擊敗出任美國副總統八年的老辣的尼克松成為美國第35任總統。這與肯尼迪二戰其間的英勇業績(海軍巡邏艇艇長)是分不開的。在部隊服役的經歷,無論是作為士兵或是指揮官,都對一個有抱負的政客能否成為美國總統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到截止小布什的美國43任總統裏,其中共有29位是職業軍人或曾經有過軍旅生涯。

高等教育是總統的另外一個必備的條件。還在起草和辯論《獨立宣言》的時候,亞當斯(第2任總統)曾和傑佛遜(第3任總統)就宣言中的一個用詞發生爭論。在傑佛遜拒絕對所謂的“不當用詞”進行修改時,亞當斯“恬不知恥”地說他是哈佛大學的畢業生。傑佛遜當仁不讓,宣布他是威廉與瑪麗學院畢業,不比哈佛大學的畢業生水平差。

美國沒有上過大學的總統不多,只有華盛頓(1789,軍人)、傑克遜(1828,軍人,律師)、凡比倫(1837,自學成才、律師)、泰羅(1849,軍人)、費爾莫(1850,軍人)、林肯(1861,軍人,律師)、約翰遜(1865,軍人)和克裏佛蘭(1885,律師)。顯然,他們受教育的不足被他們的從軍經歷或自學成才所彌補。美國總統裏從知名大學畢業的甚多,包括老亞當斯(1797,哈佛大學)、傑佛遜(1801,威廉與瑪麗學院)、麥迪遜(1809,普林斯頓大學)、泰勒(1841,威廉與瑪麗學院)、老羅斯福(1901,哈佛大學)、威爾遜(1913,普林斯頓大學和約翰霍普京斯大學)、胡佛(1929,斯坦福大學)、小羅斯福(1933,哈佛大學)、肯尼迪(1961,哈佛大學)、尼克松(杜克大學法學院)、老布什(1989,耶魯大學)、克林頓(1993,耶魯大學)和小布什(耶魯大學和哈佛大學)。

其他總統也都上過公立大學、軍事院校和不太有名氣的地方學校。 

肯尼迪1963年11月22日在達拉斯被刺殺後,副總統約翰遜即位。約翰遜是美國少有的“功成名就”的大總統之一,在他任內,人權法案、投票法案和聯邦醫療保健法案先後通過,掀起建設美國“大康社會”(Great Society) 的高潮。但是,在任內,他一直為自己的教育背景所困擾(畢業於德克薩斯西南州立大學),感到肯尼迪內閣那些畢業於常青藤大學的助手一老瞧不起他這個來自南方的“鄉巴佬”。

除了軍旅生涯和高等教育,所從事的職業對出任美國總統也很重要。軍事職業自然為第一位;其次就是律師了。在43位總統裏,沒有軍旅生涯也不靠法律吃飯的只有威爾遜(博士、大學教授、校長)、胡佛(工程師,慈善家)和小布什(商人[他在國防衛隊服役的記錄一直沒有得到明確的確認])。而他們的缺陷又被另外一個極為重要的經理所替代,出任州長或聯邦機構的負責人。威爾遜和小布什分別是新澤西州和德克薩斯州的州長,而胡佛則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其間先在歐洲組織救濟比利時,之後出任聯邦糧食總署署長。

但是,過多的書本知識會被美國人認為過於迂腐,不善實踐,缺乏執政能力。從1789年到今天,美國歷史上只有一位學者總統,那就是威爾遜。他的固執己見和理想主義最終使他“兵敗”國會,斷送了美國加入國聯的計劃。1952年大選其間,愛森豪威爾將軍把民主黨候選人、伊利諾斯州州長斯蒂文森描繪成只有空洞的思想而沒有任何實幹精神的“臭老九”,結果大獲全勝。

美國是世界的超級大國,美國的總統不容易當,一旦當選,他不僅對美國的國內政策,而且對整個世界的經濟、政治和社會發展產生巨大的沖擊。美國的選舉顯然具有國際意義。美國總統有什麽樣的品質,是什麽材料制成的,與整個世界都有密切的關系。



美國總統簡介

美國總統(英語:The President of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是美利堅合眾國的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同時也是美國行政部門的最高領袖與三軍統帥。美國總統一職根據1788年通過的美國憲法而設立,第一任總統於1789年上任。第22修正案規定,美國總統每屆任期為4年,最多可以連任一屆。

作為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美國的最高領導者,美國總統的權力與影響力很大。傳統上,美國總統(若為男性)的夫人稱為“第一夫人”,其家庭稱為“第一家庭”。建國200多年來,43任美國總統全屬白人男性。

美國總統官邸為位於華盛頓特區的白宮。總統專用客機的無線電呼號稱作“空軍一號”,專用直升機的無線電呼號稱為“海軍陸戰隊一號”。

依據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二條第一款,總統須年滿35歲,居住美國14年以上,也一定要是“自然出生的美國公民”(通常被解釋為是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或者是在憲法通過時為美國公民(參見: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美國官職中唯正副總統兩職具“出生時為合眾國公民”的任職要件。

美國總統非直接民選,而是由各州依人口比例委任選舉人團代表選出。獲得一州相對多數選票候選人,其所屬政黨可推選該州所有的選舉人團代表。此系統的創建是因為美國制憲時,參加制憲會議的代表們無意決定總統選舉方式,故他們提供各州若幹選舉人團代表名額,而由各州自行決定其產生方式。現今各州選舉人團代表皆為民選。

這種選法有些特殊之處。例如說,獲得全國最多普選票的候選人可能未獲最多的選舉人票。這在美國歷史上曾於1826年、1888年、和2000年發生過三次。反對這種選舉法者認為此系統並不民主,因為獲最高民意支持者也許無法成為總統。支持此系統者則認為這種總統選舉法可預防地域主義。因為在多州獲得些微多數普選票的候選人,可以勝過只在一州獲得壓倒性多數普選票者。所以為了獲得選舉人票,候選人必須普遍考慮美國各地區的要求,不能只在乎其中一部分。

總統的職權

美國是總統制的國家。美國總統的職權依美國憲法第二條規定。

* 在行政方面:總統有權處理國家事務和聯邦政府的各種工作。他可以發出對聯邦機關有法律約束力的政令,有權選任所有行政部、院、署、局等機關首長(須經參議院認可),以及其它數百名聯邦政府高級官員。總統是美國武裝部隊的總司令,可召集各州的國民警衛隊為聯邦服務。宣戰權雖屬國會,但在一些情況下總統往往越過國會不宣而戰。在戰爭和緊急情況下,經國會授權,總統還可擁有更大的權力。

* 在立法方面:總統可以否決國會通過的任何法案,除非兩院中各有2/3多數票推翻他的否決,否則該法案就不能成為法律。總統可以向國會提出各種咨文,包括國情咨文、預算咨文、經濟咨文、特別咨文等,建議他認為必須的立法。這是總統影響立法的一個重要手段。此外,總統還享有委托立法權。據此,總統不僅有權在原有的行政體系內進行某些改組,而且有權設立新機構。

* 在司法方面:總統有權任命聯邦最高司法官員。他可提名任命聯邦法官,包括最高法院法官在內,但須獲得參議院的認可。總統還可以對任何被判處破壞聯邦法律的人(被彈劾的人除外)作完全或有條件的赦免。

* 在外交事務方面:總統是負責處理對外關系的主要官員。他任命駐外大使、公使和領事(須經參議院認可),接見外國大使及公務人員。總統有權與外國締結條約,但須經參議院2/3多數票的批準;而總統與外國簽訂的一切行政協定,卻不需經參議院的同意。所以,總統往往以簽定行政協定來代替締結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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