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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的槍支問題(轉載)
2007/12/30 07:16:38瀏覽31878|回應1|推薦5



前言:以前看到美國反對禁止人民持有槍支的新聞,大家的反應幾乎是一致的:看!多麽明顯的金錢政治,一定是軍火商的態度影響了美國決策!但,其他歐洲國家就沒有軍火商嗎,他們怎麽就同意了呢?所以我想,可能還有別的原因。希望熱愛真理,喜歡思考的朋友看看下面的文字:



今天我想向你介紹牽涉到美國權利法案的第二條,即憲法第二修正案的一些情況。我在介紹奧克拉荷馬大爆炸的時候,提到過美國右派的民兵組織。當時,爲了配合奧克拉荷馬的報導,不甘寂寞的新聞媒體馬上明查暗訪,收集證據,集中報導了大量右派民兵的情況。伴隨著大幅的民兵穿著迷彩服,荷槍 實彈全副武裝的訓練照片,人們對國內恐怖組織的關注首先被吸引到右派民兵組織那裏。從各種報導中看出,這類民兵組織多由心懷憤懑的白人男子組成,他們痛恨聯邦政府,笃信上帝,反對管制武器,反對墮胎,反對課稅,以及反犯罪。他們枕戈待旦,等待著應以挽救國家的日子來到。專家認爲,他們通常會鼓吹仇視非洲 裔,猶太裔,以及其他族裔的言論。以據說曾與奧克拉荷馬爆炸嫌犯麥克維有來往的密西根民兵爲例,他們在九個州十分活躍。專家指出,還有另一個全國性的半軍 事組織,可能在二十四個州活動……等等。那麽他們都是非法的地下武裝嗎?不是。組織民兵是美國人民的合法權利。



美國的民兵到底是怎麽一回事呢?我也覺得非解釋一下不可。在中國也有民兵,我就當過這樣的民兵。記得當時只要是某個年齡段又沒有"問題"的人,在 工作單位裏自然而然就都是"民兵"或是"基幹民兵",受到政府的武裝部以及正規軍的雙重領導,有時由軍隊協助訓練。"全民皆兵"的意思是指民兵是正規軍的 一種後備補充。可是,你可別給弄混了,美國的民兵卻完完全全不同。



美國的民兵是民間的合法武裝力量,與官方沒有關系。它們由老百姓自發組成,擁有法律所許可的武器裝備,目的是維護自己的權利。任何人都可以聚集在 一起,成立民兵組織。因此,基于成員的成分不同,他們的宗旨,觀點也各不相同。美國式民兵的存在正是依據了權利法案的第二條:"組織良好的民兵隊伍,對于 一個自由國家的安全是必需的,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就是這短短的一句話,保障了人民擁槍的自由及其保衛自由的能力。雖然在選擇這份自由的 同時,每個人都看到,它並不使人感覺輕松。



當然他們並不都是所謂的"右派民兵"。他們每年召開自己的大會,定期進行軍事訓練。最近兩年,由于聯邦政府爲防範犯罪,試圖制定一系列管制槍械的 法律等原因,使不少人認爲政府違背了美國的立國精神以及人民持槍的權利,因此,在這兩年裏,所謂"民兵運動"非常迅速地蔓延開來。



我在前面已經談過到,美國憲法中權利法案的部分,是保障美國人民的權利,其目的是限制以及平衡美國政府的權力的(見第一篇,美國的權利法案與人 權)。前面提到的憲法第二修正案的,也是美國的建國者對于政府有可能發生異化而設立的一種防備,確實在一定程度上防止了在世界上許多國家時有發生的情況: 即手無寸鐵的人民面對政府軍隊的鎮壓束手無策,也使作爲個人的美國人對保護自己的私有財産和土地的時候信心大增。可是,由于奧克拉荷馬的爆炸案所引起的對 美國右派民兵組織的種種報導,確實也引起了普遍的不安。



以前,美國人確實認爲,此類爆炸只有中東的恐怖主義分子才有可能去幹,但是現在,他們不得不正視這樣一個現實:恐怖主義者不僅有可能在美國自己的 的土地上培育出來,而且這些人不是帶著各種問題的新移民,而只是普通的土生土長的右派激進主義者。也就是說,這不是一種特例,不是一種非常情況。這是在正 常機制的運轉中發生的——憲法給了人民成立民兵和擁有武器的權利,人們知道他們必須爲那些濫用武器濫用自由的人去支付代價,但是他們沒有料到,這種濫用自 由的狀況隨著曆史的發展也在發展,以至會走到發生恐怖活動的地步。民兵問題的提出,把個人濫用槍枝提升到了集團濫用武裝的高度。盡管至今爲止,並沒有任何 證據可以指控某一民兵組織是爆炸案的後台,但是人們看到了一種可能性。更要命的是,誰也吃不准,那些一臉嚴肅宣稱自己正在爲種種不同的真理而戰的極端分子 們下一步還打算幹些什麽。



美國在其特殊的移民背景所造成的複雜社會現狀下,讓它的人民享有這樣的自由,這等于把這個國家變成一個風險巨大的世界自由實驗室,走進去作一番觀察,確實很長見識。但是如果只從一個角度去欣賞它的成功,或者只從另一個角度去嘲笑它的失敗,都意義不大。



也許你會問,這種自由索取代價的情況是否有可能消除,至少,是否有可能減輕,難道自由就不能象人們在呼喚,夢想和歌頌她時,所幻想的那位衣裙潔白 不沾染血汙的聖潔女神嗎?非常不幸,答案是否定的。其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在這個成分複雜的世界裏,永遠會有一部分人濫用自由。整個社會也就不得不爲這種 濫用自由的情況承擔後果。而槍枝和武裝一旦被濫用的話,是非常驚心動魄的。



說到美國人爲憲法第二修正案已經付出的代價,我想,不僅你很熟悉,所有的中國人大概都很熟悉。國內對此有大量的報導。但是,如果把槍犯罪問題的理解僅僅停留在社會不安的層面上,似乎太簡單了一點。



首先,槍在這裏確實很普遍。但是,我希望大家能夠理解,在美國和在一個禁槍的國家相比,槍的概念是不一樣的。美國朋友告訴我們,以前這個國家很多 地方都有這樣的習慣,男孩成年的標志,就是在生日那天收到父親送的一把槍。槍在這裏從概念上的平常程度,大致就相當于中國少數民族獵區的獵刀。至于它的普遍程度,我舉一個例子:當槍枝管理法通過的時候,受到該法禁止的攻擊性武器之中,有一種是仿蘇式半自動步槍AK47,僅此一種型號,在美國民間當時就已經有一百萬枝。我們和美國人聊到這種槍的時候,喜歡槍的人都對這條禁令大不以爲然。



另外有一個極端的例子。就是今年美國能源部發現,原來屬于他們的八輛裝甲運兵車,竟被糊裏糊塗地賣給了私人。其中有一個人付了一萬四千五百美金, 就把一輛完全可以投入正常使用的裝甲車給開回家去了。好在這些人都是所謂的民間收藏家,也就是看著好玩買回去作收藏,跟買了張稀罕郵票的意思差不多。事後 我曾經想過,如果是我的鄰居傑米老頭兒買回了那輛裝甲車,我的反應肯定也就是好奇,不會覺得有什麽了不起的。



我們剛來時,從工作的地方舉目望出去,總能看到在一根高高的杆子上,頂著一把用霓虹燈勾畫的手槍。天一黑,就能看到槍口刷刷的地閃出光來,作射擊 狀。後來才知道,這杆子下面就是一個槍店。克林頓上台時,揚言要立法實行嚴格的槍枝管理以抑制犯罪,結果遭到美國長槍協會和民權組織等的強烈反對。最後通 過的槍枝管理法被大大削弱,作用極其有限。在這個問題上,以克林頓爲首的政府應該說是受了重挫。該法的最後結果出來之後,就在這個槍店的門口,我們看到一 條巨大的橫幅:"克林頓輸了,美國贏了"。



擁槍者有自己的協會,最大的是全國長槍協會,衆多會員的選票使任何政治家都不敢掉以輕心。前總統喬治.布什當選時,全國長槍協會會員的選票幫了大 忙,布什總統也成了長槍協會的會員。可是布什當了總統以後也想對槍枝有所控制,長槍協會很不樂意,據說第二次選舉就不幫忙了。長槍協會在一封籌款信中毫不 客氣地大罵聯邦官員是穿著皮靴的惡棍,還把這封信寄給了前總統。布什到底是當過總統的,當著他的面這樣罵聯邦官員,實在讓他受不了,宣布退出長槍協會。



剛從一個禁槍的國家出來的我們,第一次走進槍店和軍事用品商店的時候,真有點"觸目驚心"的感覺,看到千百種的各色武器彈藥,軍用刀,軍事裝備, 迷彩服,等等,都是掏出錢就可以拿回家去的商品,總覺得不可思議。槍的價錢並不貴,人人都買得起。我今年甚至從大量的郵購商品指南中,找到一本印刷精美的 槍枝彈藥的目錄本。



我來的時間長了,漸漸發現,對于不同背景中長大的人來講,感覺和概念是不一樣的。對于我們周圍的美國人,他們逛這類商店的感覺跟逛百貨商店的感覺 並沒有什麽兩樣。男人愛逛槍店跟女人愛逛服裝店並沒有什麽大的區別。槍店的後面一般都有射擊場,既供買槍的試槍,也供不買槍的打著玩。這樣的槍店到處都 是。每年,各地還舉行大大小小的槍械展銷會,爆炸案的主犯麥克維就是在槍械展上,認識了他的一批激進主義朋友的。



其實,很多女人也逛槍店。我們有個叫塞琳娜的好朋友,是個才二十多歲的大學畢業生。她聽說中國人不允許攜帶武器,就給我們看了她的手槍,紅木的手 柄,小巧精致,真的很漂亮。這是我們到美國後看到的第一把槍。他的丈夫還有兩把槍。此後,我們在美國朋友家裏看到的槍就越來越多,也更多地理解了美國人的 槍的概念。



槍從本質上改變了人民的自衛能力,也帶來由于各種不負責任的人濫用槍枝而造成的嚴重後果。在國內時,我們和你一樣,也看到過大量的有關此類的案例 報導,以及大量人們對于槍枝普遍而造成的不安全的指責。來到美國以後,我們相信所有的這些報導都是真實的。當然,這並不是說,在美國生活就比在其他國家生 活感覺明顯地更不安全。在美國的大多數地區,是甯靜和安詳的。但是在幾個大城市,如紐約,洛杉矶和芝加哥的某些特定區域的夜晚,就相對不那麽安全。所以, 不同的人,居住的地方不同,謀生的方式不同,對于美國安全的體會都會不同。如果讓這些不同的人談美國,肯定讓聽的人無所適從。



按照法律規定,買了槍之後只能放在你自己的家裏,不能帶出自己領地的範圍之內。如果要帶出去,都必須申請許可證。許可證對于一般人並不是很難取 得,但是對于有犯罪前科者另當別論。所以,越是有問題的人越是容易違法持槍。如果在沒有許可證的情況下自己的身邊帶一把槍,或是在自己的汽車裏放一把槍, 都是屬于違法持槍的範圍,給警察碰上了就可以拘捕。因此拘留所也多關了好多人。例如奧克拉荷馬爆炸案的麥克維,當聯邦調查局公布嫌疑犯的畫像時,收到上萬 個檢舉電話,在他們對這些舉報一一查詢的時候,從電腦裏發現麥克維已經被關在拘留所裏了。實際上,他在爆炸後的幾個小時裏已經被拘留了,拘留的原因就是違 法持槍。



從這件事你也可以看到,美國的管理實際上是很嚴的。當時警察在高速公路上攔下麥克維的原因是超速行車和沒有車牌。此後才發現他無證違法攜槍,,立 即就拘留了。我也有過一次無車牌駕駛的經驗,那是因爲剛買了一輛車,必須在另外一個州使用,就決定開到那裏買牌照,按照我購車的那個州的法律,新買的車也 可以有幾天無照行駛。但是這次無照行駛確實給我帶來很多麻煩,幾乎每遇到一個警察都被攔下一次。



對于我們來說,到了美國之後,對于這裏槍所帶來的問題,由于身臨其境的緣故,應該說比在國內看報導要感覺深切得多。



我們坐在家裏,經常可以聽到槍聲,尤其是在周末。這裏周圍的人都擁有大片土地,喜歡打獵和喜歡槍的人很多,沒事就在自己的領土範圍內練著玩。每年 到了秋天,就有一段時期允許獵鹿,因爲在許多州,鹿的繁殖速度驚人,已經多得到了影響高速公路行車安全的地步。到了獵鹿季節,更是槍聲不斷。我們住的地 方,森林裏的大樹旁也放著滿是槍眼的空鐵桶,看來以前的主人也是常在這裏練槍法。



安全和不安全有時是很難說的。我們家只有一把鑰匙,遇到都要出門又吃不准誰先回來的情況,就不鎖門。鎖門比不鎖門總要多一道手續,人的習性又總是 趨簡,天長日久,鎖門的日子是越來越少了。但是我們家的門玻璃是真真切切讓不知哪一個開車路過的家夥用BB彈(直徑非常小)給穿了個眼兒的。我們家你說是 安全還是不安全呢?摸著自己家門上這個槍眼,和遠在中國時看美國的槍械犯罪報導,對濫用槍枝問題的體會當然不一樣,盡管我們現在仍然不鎖門,也並不因此就 認爲這裏不安全。


僅僅死于誤傷的事例就很多。我們在電視中看過一個案例的整個審理過程。一對不負責任的爹媽將一把上了膛的手槍塞在床的軟墊下,他們低估了小孩子的 能力,結果一個三歲的兒子把它掏出來,對准他兩歲的妹妹扣了扳機。他以爲是一個玩笑,小女孩就這麽給打死了。小男孩嚇得大哭,他也不明白這是怎麽發生的, 只是一邊哭一邊重複地說:我是一個壞孩子。母親在一旁洗碗,聽到槍聲悲劇已定。當然,這一對夫婦盡管悲痛欲絕,仍然被起訴上了法庭。檢察官指出,他們另有 八杆真槍(都沒有上子彈)和許多玩具槍,對于一個兩三歲的孩子,他怎麽明白無數次扣動的玩具槍是無害的,而這一次就有本質性的不同呢?既然家裏有幼童,上 了膛的手槍就應該放在孩子拿不到的地方。



律師辯護主要指出他們已經藏匿了這把槍,不能算失職。但是法官最後還是判其有罪,理由是既然最後孩子還是拿到了槍,就說明不算妥善收藏。當然這樣 的情況判的是輕罪,但是這一對由于自己的過失而失去了孩子的父母,以及那個沒有責任卻確實打死了自己妹妹的男孩,他們此後的一生都很難再擺脫這件事所帶來 的痛苦和陰影。你也一定聽說過,一個日本留學生幾年前在美國被開槍打死的事件。那是一個夜晚,一個日本留學生和一個美國朋友一起去參加一個晚會。他們走錯 了,找不到地方。就進入一個私人住宅問路。新聞報導中沒有非常細節的描寫,我也不清楚觸發這一切的最根本原因是什麽。不知是什麽因素使作爲主人的這一對夫 婦感到如此緊張。是黑夜,是他們有過遭遇危險的經曆,是這兩個人本身精神控制能力差,還是什麽其它因素?總之,不應該發生的事情確實發生了。由于我不清楚 的原因,使女主人認爲,外面在黑夜中進入他們土地範圍的汽車有可能是一種危險。她叫出門查看的丈夫帶上槍。也許,這樣的提醒也使他的丈夫變得更緊張。他出 門就對著從黑暗中走過來的人舉槍大叫:不許動!這是一句標准的警告語,你可以在任何一個與警察有關的電影電視劇中聽到。任何一個美國人都不會在這種情況下 繼續移動。因爲美國人遇到這種事,既使他沒有看清那人手裏的槍,聽到這樣的警告語,也都知道對方手裏有槍,而且知道在事先沒有通知的情況下,夜裏闖入私人 領地,有可能發生誤會。法律保障人們用槍保衛自己土地的權力,但是爲了避免誤會,規定開槍以前必須發出警告,如果你聽到警告還繼續向前走,對方有權開槍。 也許,這也是那個留學生的美國朋友沒有發生意外的原因。誰也沒有料到,這裏有一個剛從日本來美不久的留學生。他不僅聽不懂英語警告,而且來自一個文化背景 完全不同的禁槍國家,他沒有一點美國人都會有的正常反應。他繼續朝持槍的主人走去。我想,那主人也一定做夢都沒有想到會發生這樣的情況——他發出了警告, 但是黑暗中的人卻仍然向他逼近。他就這樣開槍了,而且打死了對方。



這件事情應該說是一個特別的個案。因爲在美國,不論是白天還是黑夜,開車迷了路,拐進人家家裏問路還是一件很普通的事情。我們自己也有過多次問路 和別人到我們家問路的經曆,從來不覺得有什麽可緊張的。但是,事情就是發生了。如果那人手裏沒有一杆槍,事情肯定不會是這樣的結局,這不能不說是持槍自由 的一個慘痛代價。你可以想象這個日本留學生的雙親是多麽悲傷。他們立即趕到美國,很快就開始了一場官司。這場官司轟動了整個日本,關于這個,我想留著以後 再向大家介紹。


以上的槍枝誤傷案例只是成千上萬的誤傷事件的縮影。相對來說,誤傷還是有限的。我們經常在報紙上看到,青少年乃至幼童偷偷地把槍帶去上學。有的家 長收藏槍枝不嚴,時有三歲五歲的幼童在拿出槍來炫耀的時候,被老師繳械。最麻煩的是半懂不懂念中學的青少年,盡管法律還不允許他們持槍,但是他們如果想要 的話,總有辦法弄到手。根據今年美國政府公布的報告,全美因爲違反槍械法規而被捕的人,包括非法擁有,使用,走私,制造和其它有關罪行,其中占四分之一的 人都未成年。



男孩子喜歡玩槍,又有逆反心理,這個年齡階段容易沖動,也不顧後果。在任何地方都有可能發生的一些打架鬥毆,在美國就有可能變成真正的流血事件。 至于那些青少年幫派團夥,只要和槍一聯系上,事情就有了質的不同。這使得美國的學校當局搞得草木皆兵,防不勝防,甚至弄出許多笑話來。例如,有一個學校搞 來了機場用于檢測金屬物品的儀器,放在校門口,以檢查學生是否攜帶武器。我也聽一個朋友說過,他的孩子有一天反穿著衣服回家,原來他外衣的前胸有一個小小 的手槍圖案,老師認爲他穿這衣服是違反校規,當場就讓他反著穿,並告訴他以後不准再穿著上學。



最嚴重的,當然是槍枝助長了真正的犯罪。有了真槍墊底,誰要拿把玩具槍搶劫也會大大提高效率。除了遊兵散勇,還有所謂的"有組織犯罪"。



爲了維護這份自由,連總統都無法避免付出代價。你知道,著名的林肯總統就是死于槍下的,還有60年代的肯尼迪總統。另外,被指控爲謀殺肯尼迪的凶 手,也在被捕後不久死于飛來橫彈,以至死無對證,結果肯尼迪被刺一案有人至今認爲還是一個謎。如果說,以上兩個例子,前者涉及政治謀殺後者也被猜測爲政治 謀殺,還不足于說明是民間擁槍的副産品,那麽,裏根總統在幾年前的遇刺和克林頓總統上台後遇到的幾次白宮被槍擊事件,都毫無疑問是一些精神上出現了某種偏 執傾向的人,濫用槍枝的結果。比如向裏根總統行刺的家夥,事後宣稱,他這麽做,只是爲了吸引他所迷戀的電影明星的注意力,最後被專家認定爲精神問題而未被 判罪。最近發生的幾次槍擊白宮事件,也沒有理由認爲,這和什麽政治陰謀有關,只是一些有著各種問題的個人行爲。但是,總統卻因此而真正地感到不安全。



奥克拉荷馬爆炸案之後,由美國的兩大黨,民主黨和共和黨所共同組成的白宮安全委員會認爲,既然國際恐怖主義氣焰高漲,把一卡車炸藥開到白宮門前是早早晚晚的事兒。與其出了事危及行人與白宮主人的生命,還不如現在就采取措施。結果,總統下令終于關閉了白宮前的賓悉法尼亞大道 的車行交通。這是一條交通非常繁忙的道路,它的關閉當然影響了成千上萬人的行車便利,這確是一種無奈的代價。但是,它對于美國的意義卻遠不至于此。



遠在建國之初,美國當時的國務卿傑佛遜就對首都的規劃設計提出異議。原方案大街一端是巍峨的國會大廈,另一端是庭院深深皇宮般的總統府。傑佛遜卻 認爲,基于美國的民主建國思想,總統府應該和百姓住家一樣,只不過是一幢蓋在馬路邊的簡樸住宅。他的方案成了兩百多年來美國民主理想的象征。記得我們的一 位朋友來訪美國,參觀首都之後非常驚訝地對我們說了幾次,真沒有想到白宮看上去是那麽不起眼。許多人從照片上認美國,都是無形中就把國會大廈當做了心目中 的著名白宮的。其實白宮不僅造型十分簡樸,它還確實是在車水馬龍的大街旁。而且只有透空的細細鐵柵欄與來往行人相隔。兩百多年來,每天都有成千上萬的人隨 意開車經過總統的家。



對于賓悉法尼亞大道車行交通關閉,克林頓總統在宣布時也透出萬般無奈:"在我國曆史上,賓悉法尼亞大道一直對外界交通開放,即使先後已有四位總統 遇刺身亡,並且有八次行刺總統未遂;雖然美國曾經經曆一次內戰,兩次世界大戰,以及波斯灣戰爭,這條大道還是開放的。如今,本人卻在現實逼迫下,不得不宣 布封閉這條極富曆史意義的道路。"美國的新聞媒體指出,"這樣的改變,凸現了民主社會在對抗人類脫序行爲時,經常面臨的困境與無奈。"安全還是自由,美國 每天都在面對新的選擇。



不論由于什麽原因而成爲槍下冤魂的親屬,將他們死去的親人留下的一雙鞋子放在這個廣場上。那無邊無際的鞋看著是那麽觸目驚心。有的粗犷結實,有的豔麗纖巧,有的稚嫩柔軟,訴說著一個個突然中斷了的人生。美國人民站在這一雙雙鞋前面,一切別人對于這塊土地上所發生的槍枝犯罪的指責,好奇,嘲笑和攻擊, 都變得很遠很輕,只有這一雙雙鞋所盛著的一個個靈魂是真實和沈重的。因爲這痛苦是他們自己的,這代價是他們爲自己所選擇的自由所支付的。兩百多年來,他們 從來沒有停止過問自己:這是不是值得?



在裏根被刺案中,有一名高級官員同時頸部中彈,造成高位截癱。他此後一直致力于呼籲實行槍枝管理。克林頓執政期間通過的槍枝管理法的提案,就是以 他的名字命名的,盡管該法通過時已經大打折扣。他是一名高級政府官員,但是沒有人會認爲,他是站在政府的立場上這樣做的。這時,他只是一個普通受害者。不 少濫用槍枝的受害者和他們的家屬,都會本能地作出要求禁槍的反應。當然,即使不是直接受害者,也同樣心情沈重,這是涉及每個人都有可能遇到的安全問題。奧 克拉荷馬爆炸案所引發的民衆注意力,已經超越了簡單的個人持槍問題,而是集中于關心民兵這樣的武裝團體,其中的極端分子有可能走向恐怖主義活動的問題。



我們的一個猶太裔的朋友對我們講的一番話,也許是這裏有理性的擁槍者的典型。他們家是從俄國移民美國的,移民曆史相當長。他的父親在二次大戰的時 候作爲美國軍人參戰,受傷後一直靠殘疾軍人補貼養活全家。他上大學都是用的政府補貼。因此,他沒有大多數猶太裔家庭所擁有的遺産,是一個普通的辛勤工作的 美國人。但是,他有猶太民族的普遍特點,喜歡讀書,喜歡思考。他出生在美國,自我感覺完完全全已是一個美國人。但是他對自己民族的曆史很關心,還特地去過 以色列。在那裏他非常驚異地發現,,以色列正在動用巨大的財力和人力,建立全世界所有的被迫害至死的猶太人的詳細檔案。面對二戰其間猶太民族幾乎被滅絕的 慘痛曆史,作爲一個猶太裔美國人,他自然而然地感到奇怪:他們怎麽會無力反抗?



他後來發現,二戰之前德國人民也是合法擁有武器的。但是在希特勒上台之後,首先搞槍枝登記,然後設法逐步搞沒收槍枝。接著,猶太人面對武裝的黨衛 隊員,就只有束手待斃的份了。他依據自己在美國的生活經驗,堅信失去自衛武器是猶太民族的悲劇原因之一。我們在他家裏看到過好幾種大大小小的槍,他對我們 說:"我也希望永遠不要去用這些槍。但是,你應該知道,槍不是一種工具,槍是一種權利。"我們也是到了美國以後才注意到,憲法第二修正案之中關于槍的行文 很有講究,它並不是說是憲法給了人民擁有武器的權利,而是說,人民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不可侵犯。這兩種講法是不同的。也就是說,美國的建國者們認爲,這 種權利,不是任何人給予人民的一種恩賜,而是一種天賦人權。憲法所做的,只是規定了任何人都無權對這種權利進行侵犯而已。



人民有持槍和組織武裝團體的自由,這只是一種權利。這是用于防止政府權力無限擴張的一種預防措施。在生活中,人們需要去動用這項權利的時候很少。 因此,在正常的社會運轉中,它的意義只是潛在的,而它的代價卻可能是非常突出的。在這種情況下,人們自然會對它存在的必要發出诘問。這樣的诘問不論過去, 現在和將來,都不斷會有人一次次地提出來。



那麽,這種代價昂貴,只有潛在意義的自由和權利,在支付了有目共睹的慘重代價之後,爲什麽至今還沒有放棄呢?和美國人討論了這些問題之後,我們覺得,這是因爲他們始終堅信兩百多年前建國者的理論:對于"政府"這樣一個人類所創造的"怪獸"必須時時防其失控。



幾乎從美國成立的第一天起,人民和政府就是一對矛盾。這是永遠也無法調和的一對矛盾。在美國,政府是絕對不可以卷入任何所謂實業的。它唯一一個略 帶實業性質的機構就是郵局,因爲郵局有點運輸業的味道。其實郵局還管很多其他的事情,老百姓出國旅行要護照,就是向郵局申請的。政府要維持運轉的每一分錢 都必須來自稅收。一般人的正常收入都要有百分之三十左右作爲稅收上交。這是一種非常一目了然也非常惹眼的收錢方式。所以,在每年四月稅收截止時,人人都有 點心理不平衡。有的在心裏嘀咕:政府收了這錢不知幹什麽去了;另一些人則憤憤然。因此,美國人對所有政府人員,上至總統下至辦事員,是從不犯怯的。"你們 拿了納稅人的錢,……",這是美國人經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話。



對于美國人來講,一邊每年都把辛辛苦苦掙的錢交出去相當可觀的一部分,一邊他當然有權提出疑問:人民養活著政府,政府是否在好好爲人民服務呢?權 力會導致腐敗,絕對的權力會導致絕對的腐敗,這在很多國家都不是什麽新鮮事兒。在美國,人民的監督應該說比一些其它國家已經強得多了。比如說,我們剛到這 裏就發現有一個不同尋常的電視台,它從早到晚播放的主要內容就是國會和政府機構的聽證會。也就是說,政府的預算,設立或取消一個項目,外援的增加和減少, 外交和內政的某一具體政策,……等等大小問題在作出決定之前,正反兩種意見都通過電視在百姓的眼皮底下激烈爭辯過。也就是說,只要你願意參與,你可以旁聽 所有的國會會議。每一個發表意見的議員也都清楚最起碼的道理:如果他的意見怕違背民意的話,在直接選舉的制度下,他的政治前途就有了疑問。

 

即便如此,政府是否在代表人民操作這個問題也仍然不是多余的。政府是一個龐然大物,稍不留意,貪汙腐化浪費之類的問題時時都可能冒出來。更進一步 的問題自然就是:是否出現了某一個危險人物,有意識地利用政府在企圖控制人民損害人民的利益呢?這種可能性應該說也是永遠存在的。尤其是看到了納粹德國和 其他一些專制國家所發生的暴政之後,很難再簡單地責難美國人在安全與自由之間作出的這種選擇。這是美國人永遠對自己的政府疑慮重重的原因之一,也是他們珍視自由,重視對政府的監督制約的原因之一。



比如說,政府再三呼籲通過立法管制槍枝,以減少犯罪。雖然,在我們看來,這還是非常有限的限制。如限制某種槍的型號;又如買槍者必須等候幾天,以 便讓賣槍的查一查電腦,確認對方是否有犯罪前科,等等。至于徹底禁槍,由于憲法第二修正案的存在,政府是永遠做不到的。但是,哪怕是非常有限的對人民權利 的限制,哪怕是一丁點兒的人民自由的失去,美國人都有權問這樣的問題:政府此舉是真的善意爲人民著想,還是控制政府的人制造借口,陰謀逐步剝奪人民的自由 呢?當然,眼下持兩種意見的人都有,誰也沒有充分的證據可以說服對方。而且,任何一個問題的出現,都不是單純和簡單的。比如,後者可能找到證據,說某一個 政府觀點的支持者是政府利益的受益者;而前者也可以說,一些反對槍枝管理的人是賣槍的!



美國人早已習慣了這種輿論的對立,他們對任何一件事情都要聽一聽各種不同的觀點,因爲只有這樣,他們才不至于輕易就被人耍了。即使所有的人都相信 克林頓的禁槍是完全善意的,他們仍然不會同意放棄該項自由。因爲,迄今爲止,美國人還是有這樣的基本共識:作爲個人,每個人可以根據自己的好惡決定是否擁 有武器,但是對于整體人民,擁有武器擁有武裝是一個不可剝奪的天賦權利。



稍微長了一點,對于能堅持看完的網友,我表示感謝!

昨日種種譬如昨日死, 哈哈, 今天老子是左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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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過小花
謝謝分享
2012/07/24 21:31
您寫的真棒,謝謝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