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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05 12:23:51瀏覽1275|回應9|推薦72 | |
貧窮人、你不可因他貧窮就搶奪他的物.也不可在城門口欺壓困苦人。因耶和華必為他辨屈.搶奪他的、耶和華必奪取那人的命。(箴 言二十二章22-23節) (圖中這棟房子是一棟全新2007造好的法拍屋. 要價250萬美金. 在市場250天仍乏人問津) 我是一個專做東灣金山角的房地產經紀人. 雖然買賣的都是房地產, 但在服務不同客戶群的心態差異卻很大. 我深深覺得做一個房地產經紀人是一種良心事業. 在接每一個案子之前, 我都要問我自己是否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而不是這筆案子能賺多少錢? 一旦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我寧可不接. 所以每天工作項目中, 最重要的工作便是對我認為不妥的案子說”NO” 因為”拒絕” 客人是為了提供客人更好的服務. 也是保護自己不要被告的最佳武器. 在加州除了醫療事業外, 房地產及貸款經紀人是最容易被告的行業. 據加州房地產經紀人協會說” 有一種法律研討班, 就是專門訓練律師如何告房地產及貸款經紀人的.” 舉個例來說吧!!! 在矽谷有一家專門做HARD MONEY LENDING(類似合法的放高利貸 )的貸款公司, 放款給一位已經沒有能力償付但房子抵押資產的淨值(HOME EQUITY)很多的老太太. 雖然是高利貸及昂貴的手續費(貸款金額的6.99%), 但所有的程續都合法﹑完全. 也就是說買賣雙方”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沒有任何欺騙的行為. 由於美國的法律是保護弱勢團體的, 所以矽谷的地方檢察官硬是給這家公司冠了一個” PREDATORY LENDING”的罪名. 從此以後, 加州法律又多了一條”老人條款”來保障加州老人住屋的權利. 寫到這裡, 大家一定會以為我很同情這家貸款公司. 其實不然, 因為雖是合法的交易卻不符合道德標準. 所謂”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已經知道老太太付不出貸款就不應該做這筆生意. 這些年來, 我常常會遇到類似這種合法但不道德的案子, 不管那時我的生意有多麼清淡, 我總是會毫不猶豫的拒絕. 雖然少賺了佣金, 但我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晚上睡的著. 也贏得客戶的尊重. 我熱愛我的工作. 也花了很多心血, 才建立起好的口碑及客人的信任. 在接每一個案子之前, 我都要問我自己是否對的起自己的良心. 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我寧可不接. 也許有人會笑我傻,跟錢過意不去. 但我深信”拒絕”做不道德的交易, 除了能為客人提供更好的服務之外,也是保證"永續經營"的最佳良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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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地生活|北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