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管碧玲修貨物稅條例 四年以上機車報廢或出口,新購車減徵四千元
2015/11/12 16:10:38瀏覽676|回應0|推薦1

今在財政委員會通過,將嘉惠千萬機車車主

財政部委員會今審貨物稅條例,行政院版本「出廠兩年以上車輛中古車出口,車主購買新車享五萬元貨物稅減免優惠」,立委管碧玲抨擊此案顯為大型車商量身定做,不但未能有效解決國內老舊汽車廢氣排放的問題;同時也忽略了國內眾多機車族,因此她提出修正動議,要求應增列汽、機車報廢享貨物稅減徵五萬元與五千元優惠,此修正動議獲得與會委員認可,經過協商,最後通過汽車出廠六年以上,不論出口或報廢,新購車皆可享有五萬減稅優惠,機車則是出廠四年報廢或出口,新購機車可享四千元減稅優惠之修法。

管碧玲指出,此次行政院版本的貨物稅12條之5修正草案,僅規定出廠二年以上的二手車出口,才能享有五萬元的貨物稅減徵優惠。她指出行政院版以出口綁減稅,實在令人疑慮。她指出剛出廠兩年左右之中古車一直是國人購買二手車最主要的選擇,此一規定將造成國內中古車的斷層,亦即國人根本難以買到此一年份之二手車,不但對資本較少之自營商與中低收入民眾不公平,且反易將高齡車留在國內,也難有效改善國內空氣污染問題;此外,有能力出口二手車的多屬於財團或大型車商,其他二手車商根本沒有管道,未來這些車商根本難以收購到二手車,也將衝擊其他二手車商的經營。

管碧玲抨擊政院版的修法美其名為刺激經濟景氣,鼓勵消費,但是卻只照顧到汽車車主與大型車商或財團,不但對國內空污改善沒有幫助,也缺乏對其他弱勢群眾的照顧。因此她今天特別提出修正動議,為鼓勵報廢老舊汽機車,降低廢氣排放,改善空氣污染問題,對於淘汰十年以上汽車與淘汰七年以上機車之車主,給予購買新車五萬、新機車五千元之減稅優惠。

此修正動議獲得其他委員支持,經過協商後,將汽機車廢棄與出口合併修法,並將報廢或出口年限折衝,最後通過汽車出廠六年以上,不論出口或報廢,新購車可享五萬減徵優惠,機車則是出廠四年以上報廢或出口,新購機車可享四千元減徵優惠。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KuanMom&aid=354586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