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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19 15:23:53瀏覽541|回應3|推薦0 | |
過年期間,到訪高雄左營~2009年世界運動會主場館,行經左營海總醫院的大馬路,勾起了一段陳年往事。 當年,電話那頭傳來不熟識醫護人員的聲音,正在值班的她立刻請假坐上計程車,心急如焚的趕到他事發送進的醫院;佈滿焦味全身黑黑的他跟她打了招呼,還好他意識清楚,尚能開口說話,她也放心許多。原來,他跟著掛廣告招牌當起臨時工,被幾萬伏特的高壓電電到了,還好電流從他的手掌虎口處釋放,救了小命一條。 他交代她,千萬不要跟他的家人聯絡;可是,她好想告訴他家人,但是,他相當堅持不可以。 就這樣,他在高雄鳳山大寮的某家醫院住院觀察。她還是得上班,只好每天清早請她的胞妹騎著機車、路途遙遙的,帶著她媽媽準備的菜餚(魚湯、飯菜、早餐等)送到醫院給他;下班之後,她再過去陪伴他,直到夜深。 紙終究包不住火,他媽媽最後知道了,怒責她的不是,還大聲地斥責她擅作主張。 她沒有擅作主張;勞資雙方在協調賠償金的時候,她正在上班,是他自己決定賠償金額的,但他媽媽不相信。 他轉院到高雄左營海總,因為手掌的部分神經組織壞死必須動刀挪移皮膚組織等相關手術。手術之後,她等著見他,但他媽媽不允許,把她趕出病房,淚流的她在樓梯間等著伺機見他;他同學轉告她,請她回去吧…,他媽媽是不會讓她再見他的。 誤會很深、很深、很深。 她沒有擅作主張。她的車是她自己賺錢分期購買的。她沒有看上他家的錢。她不是狐狸精,她是他的女友。 心很涼、很涼、很涼。 那一年幾萬伏特的高壓電,燒傷了他的手掌,也灼傷了她的心,更扯傷了真心單純的那段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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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