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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報導之查證與謬誤之渲染性不容忽視
2007/09/28 11:24:47瀏覽1047|回應0|推薦1
聯合報昨日頭版新聞刊載新竹記者之發稿,標明「台灣本島肉眼最遠 新竹飛鳳山看見101」,照片美麗、內容精采,想必最近的日子,新竹縣芎林鄉境之飛鳳山,必然會吸引眾多的遊客,說不定也因此報導,該地會成為地方政府經營觀光的重點地區。

提升地方觀光,標示該處特點,這算是聯合報該則新聞的力量和貢獻,但是細看內容有多處謬誤,這樣的錯誤,這樣的頭版,令人擔心渲染後果,不吐不快。

該則報導正面的貢獻,毋需贅言。但實質上,卻不見記者和編輯查證勾輯。諸如,「台灣本島肉眼最遠」、「這個地點,與101大樓相距約80公里」、「畢氏定理」等,都是明顯的錯誤(內容請看該則新聞之評論),但該則報導卻還登上頭版。

令人擔心的是,還有其他媒體,不經查證逕自引用。首先是清晨的中廣新聞,直接以聯合報內容轉報;其次,至少有兩家有線電視台,在一整天的新聞中,多節出現相同的內容。

看大家寫的、說的、報的很「真實」,我不知道,今天以後,還會有多少的媒體和資訊收集單位,會依樣畫壺。令人更擔心的是,是否會有教育單位,據此教育下一代,戶外教學,帶他們到那裡,告訴他們這是「台灣本島肉眼最遠,可以看到台北101大樓的地點」。萬一那個「天才出考題者」以此為升學之社會考題,那該怎麼矯正回來!

國內新聞競爭環境之激烈,想必大家多有所聞,一家有聞其他各家,毫不考慮幾乎馬上跟進,以致常見跟隨、抄襲報導,卻不見查證的用心。導致許多內容因而以訛傳訛,到最後完全模糊新聞物件的本質。

有一句冷笑話說,「只有當新聞報導你身邊的人和事時,你才了解新聞內容的真相」。新聞環境,間接造就台灣部分人士,以炒作新聞為業,成就不少搶上版面的「社會菁英」,和此類報導出線的「著名景點」。媒體人如非故意,那能不慎!

但,昨日之痛還未過去,今日之刺又加上身。繼續昨日的報導,聯合報該駐地記者,今天又發一則照片新聞,圖說上還是標示「遠在80公里外的新竹飛鳳山….」,當然這回照片內,多已是當日「慕名而來」的遊客了。

我選擇這則「不禮貌的發言」,貼在聯合新聞網的部落格,不是向聯合報「賭臭」。作為讀者的我,當然期待類似的新聞上頭版,但是我相信,新聞的查證更為重要。平實說,該則新聞可以說完全沒有「急迫性」,但何以還疏於查證至如此。可見其他新聞內容,出錯的可能性,是普遍存在的。

惟,昨晚瀏覽聯合新聞網時,已發現有多位讀者明白指出該則新聞的謬誤,也有人期待今日更正。無奈,今日見報還是如此,可見大家忙於往前衝之時,很少顧及後果如何。

報紙在台灣向以新聞開發者為特色,從事者對內容的處理,宜慎重再加慎重,因為內行人知道,有很多「跟屁蟲」在後面傳播,好事傳千里,無妨,錯誤的事,口耳渲染,最傷的是誰?受益者是誰?媒體本身應該很清楚。期待聯合報早日改正該則謬誤之內容。
( 時事評論媒體出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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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JTLAI&aid=12615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