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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22 13:49:28瀏覽833|回應9|推薦59 | |
我這裡說的「敗」,是指愛 SHOPPING 的那種敗。因為,若要說敗家的那種敗,當然男人一定是比女人強上十倍,根本不用比。新聞八卦實在太多,看看那些小開少東,含著金湯匙出生,泡明星,宴主播,搞上市,玩大案,一切純娛樂。自己亂得好爽,民眾看得好羨,只有那些活該老爸,「氣死驗無傷」。再有幾百億的金山銀山,要不了幾年,嘿!沒被敗光,也差不多去掉一大半。 小狗兵我,出生時含的是薄鐵湯匙,輪不到敗家的份。踏入社會開始賺錢,省吃儉用分毫存起,為的是男人的宿命,買個房子好養妻子和子女。那些年,敗這個字,完全欠學,只懂得像一條牛一樣,日出而作,日沒還未息。經過二十幾年的艱辛奮鬥,終於小有積蓄,有房有車,不再有所謂經濟壓力。 提早退休之後,日子好像變得有點像少奶奶的感覺(這比喻不倫不類),不用做也有得吃,時間多到一天到晚陪老婆逛街。這一逛,不得了,一回賴,兩回愛,三回跑得快,四回跟著敗,五回真真成災害。我居然比老婆敗得還兇,細數名店,家家有概念,手比真假,宛若鑑賞家。週年慶,換季大打折,BOXING DAY,BOXING WEEK,年節還有一大攤。這裡買,那裡買,東比西比,完全忘了治家格言:「不買最便宜」。天啊!原來,原來不是只有女人才會敗,給男人機會,敗、敗、敗,一點兒也不遜色的敗。 小狗兵特此告白,自首無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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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男女話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