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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3 04:14:25瀏覽922|回應1|推薦58 | |
古今中外,人類世界,堆砌著太多的謊言,「正義」正是其中之一。 「正義」之浮濫久矣!國家、種族之領導人物,個個無不以正義公理之名,竊為一己之私,奪取威福權力、遂行蠻橫暴力。口口聲聲為人民、為百姓,犧牲奉獻,無私無我,事實心中自知,句句皆是謊言~堅決否認是謊言的謊言。日日夜夜,自圓其說、自我陶醉、自矜自是,以為自我實現、自鳴得意、自得其樂,其實自作聰明、自甘墮落、自掘墳墓。史冊之中,這類小丑極多,醜陋罪行,罄竹難書。
領導人物如此,上行下效,各階各層擁有大小權利者,能不如此乎?當然,理所當然。此時,正義有另一個名稱,叫做法律。法律,有錢有勢階層的發明,可不是黎民百姓的保護工具。現今先進國家民主社會,號稱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煩請就教一下律師或法官朋友,他們會告訴你,法院之內上演的是什麼劇本。
一家台灣小公司,若控告跨國大公司侵佔專利,官司打輸打贏根本不是重點,沒打完之前,可能已經破產。一個台灣小老百姓,若被砂石車撞死,一條人命只值數十萬,賠償費的時價正好等於三審律師費的總和,要不要隨便你。「大」官出門,警車開道,小百姓踏入派出所報案,不理不睬。做個小工廠求生活,疊個貨櫃,要收「黑稅」,倒個垃圾,要收「白稅」,消防檢查,要收「永遠不合格稅」,這些萬萬「稅」,都不包含在稅捐處的「桌上稅」、「桌下稅」之中。聽得懂的人自然懂,聽不懂的人幸福,繼續不懂也好。
人類社會,應該有正義,其實沒有。
還好,人類有「愛」,否則活不下去。無論是親情、友情,無論是何種宗教,卑微人類所賴以生存的,絕非「正義」,而是處處可覓的「愛」,尤其是無私的愛。因為有愛,世間才有溫暖,人類才能生存。
如果人類社會,懂得尊崇愛、尊崇愛人的人,懂得唾棄滿嘴謊言的領袖人物,那麼,希望才會存在,文明才是存在。當有朝一日,時代雜誌的年度英雄榜,不再有任何政壇人物的時候,人類文明才能說真正開化。
這世界需要更多的德瑞莎修女、證嚴法師(僅舉二例),最不需要醜陋的政界人物。當證嚴法師、德瑞莎修女的社會地位及歷史評價,遠超過各國總統/總理的時候,人類世界才有資格稱之為文明。目前還言之過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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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雜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