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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日仇中對台灣不利
2016/03/03 01:29:17瀏覽408|回應0|推薦15
 一、前言

規範台日兩國漁船作業規則的「台日漁業協議委員會」,在台北召開三天,這是繼2013年四月「台日漁業協議」簽署以來,雙方所召開的第五次協調會議。對照過去會議的低調,這次卻出現對立之聲:沖繩漁民日前要求日本政府修改「台日漁業協議」,大幅限縮我國漁民在此海域捕魚的適用範圍。原本單純的技術性談判,卻演成兩國漁民的對立,並非因為時空移易,而在政治氛圍的轉變。過去日本政府為了拉攏台灣,避免我國與中國大陸在釣魚台問題上聯手,權衡之下,遂不顧沖繩漁民的利益,逕與台灣簽署「台日漁業協議」。在協議通過後,台灣漁船大量進入開放海域捕魚時,它也極力壓制沖繩漁民的反對聲浪,唯恐台日關係受到影響。這是政治考量凌駕經濟的利益。

民進黨勝選之後,日方的態度卻180度轉變,因為日方認為民進黨媚日仇中,日本以往擔憂兩岸聯手的疑慮已無,故日本即不必再對台灣「讓利」。於是,在這次的台日漁業委員會當中,日本政府不但不壓制沖繩漁民的反對聲音,反而刻意放大,把他們當成對我方討價還價的政治工具。捍衛台灣漁權,當然是不分黨派的任務。問題在,這次台日漁業協調會議召開之時,正逢我國政權交接的空窗期,民進黨對於馬政府的施政,凡事都要過問與杯葛,以「陰謀論」的想法干擾其作為;這樣的態度,對於台日漁業談判,恐怕有害無益。

 

二、短視近利的台日漁業協定

    馬政府與日本2年多前簽署台日漁業協議,維持漁船捕魚海上和平,被視為重大突破,不過近日日方民間要求政府限制我國漁船進入八重山群島北方海域作業,引起宜蘭縣蘇澳地區漁會及漁業團體不滿。沖繩副知事浦崎唯昭與地方漁會到東京農林水產省陳情要求限縮我國在釣魚台海域的捕魚範圍;2013410,台日雙方在台北賓館簽下漁業協議。長達17年關於釣魚台海域的漁業談判,總算有「結果」。這次談成主因有三:(1)美國不希望台日釣魚台之爭影響其重返亞洲的戰略(2)安倍的外交主軸明顯是要建構中國包圍網但日本近兩年來,與俄羅斯及韓國有領土紛爭,與中國大陸也因釣魚台問題關係惡化。安倍欲突破此一困局,故先擺平台灣(3)馬英九到彭佳嶼宣示釣魚台主權,日本怕中台聯手保釣,因此日方迅速與台簽訂漁業協議。然而,台日協議與中日漁業協定明顯不同:(1)中日漁業協定對執行內容有較為細膩的行動準則,台日漁業協議則無。以台日實力懸殊,在協議運作上應是日方主導(2)中日漁業協定的有效期為5年,台日漁業協議則無此規定,雙方可隨時在6個月前通知取消。由於日方實質控制釣魚台海域,主客形勢分明,日方可予取予求(3)中日漁業協定所包涵的海域遠大於台日漁業協議(4)中日漁業協定第12條指出,此協定無損於雙方在海洋法諸問題的立場,儘管這條也搬到台日協議的第4條,但這是否能照顧到台灣對釣魚台的主權主張,頗成疑問(5)中日簽訂漁業協定後,在協定第6b項(也就是釣魚台海域)日方放棄對「中國國民」行使「自國」的相關法令,這是日方承認主權爭議的有力佐證。但台日協議的第2條第4項,卻嚴格限定於「漁民」。這暗示台日協議「默許」了日方對釣魚台的主權。換句話說,台方得到了「6個月」就可被日本片面喊停的「漁權」,這種漁業協議顯然解決不了釣魚台問題。除非日方承認釣魚台有主權爭議,否則,台方通過漁權以擱置主權爭議的想法,終將是緣木求魚。

 

三、台灣漁業談判實質獲取利益有限

     台灣與日本簽署台日漁業協定,確定台灣漁民作業範圍可在北緯27度以南的釣魚台海域,以及釣魚台周邊1224海里範圍的鄰接區作業不會受干擾,但跨過12海里,日方仍要取締我漁民作業。對台灣漁民來說過去在釣魚台周邊海域作業經常受到日方扣押驅趕的情況可望大幅改善,不過依國際法,領海係指沿岸基線12海浬內之區域,我國同意漁船不入釣魚台12海浬內補魚等於間接承認日本對釣魚台的主權,日後在主權宣稱索取上失去正當性,這是談判的重大失敗,除非簽約時註明與領海主權無關純屬漁業談判。依國際法,基線以外12海浬內之領海水域,沿岸國可制訂法律規章加以管理並運用其資源,外國船舶在領海有「無害通過」之權。毗連區即在領海之外的12海浬,也就是在領海基線以外24海浬到領海之間,稱為臨接海域,在本區中,沿岸國可以執行管轄領海的反走私、反偷渡法律。以往日方海上保安廳艦艇見到台灣魚船出現在毗連區就抓扣或衝撞實屬過當。而專屬經濟區(排他性經濟海域)是指領海基線起算200海浬的海域,此區域攸關海底石油及天然氣等天然資源之爭奪,台灣的200海浬經濟海域事實上與日本重疊,但這是可以談判的。

     台灣若擁有釣魚台,經濟海域可以向外擴張二百海浬。由於大陸棚沿岸與黑潮在此會合,使得附近海域含有豐富的有機物質,因此吸引各種魚群至該海域攝食,所以形成一個重要漁場。而釣魚台列嶼位於台灣東北方,福建之東面,台灣海峽東邊之出口,面對太平洋,隔黑潮海溝,與琉球群島相望,是軍事上重要的咽喉地帶。對台灣戰略價值來說,可以擴展軍事防衛佈署,拓展海權,對於軍事價值來說,至關重要!假如台灣與中國大陸聯手爭取釣魚台下的油氣,台灣每個家庭均可分到許多現金,所以說釣魚台是台灣的珍貴資產,台灣有地理位置的優勢,但缺乏鬥爭的意志。基本上台灣與日本簽署台日漁業協定是錯誤的決定,日後在油氣的爭奪與主權宣示上失去正當性,這是談判的重大失敗,日後日方再扣捕我漁船時應視時機廢棄此協定,改跟中國大陸合作以獲取最大的利益。

 

四、媚日親中對台灣毫無好處

()日本人捐款救台南地震不及台灣捐日本311地震1%

    台灣台南地震後,日本捐款,總額將近2億日圓。日本2011年發生311地震時,台灣捐助至少200億日圓,居世界第一,且超過有捐款的其他93個國家總額,日人本是最願感恩圖報的民族,美國在二戰後協助建設日本政體與經濟,扶植其成世界前三大經濟體,日本一直以來從天皇總理到平民,對美國一向言聽計從,甘為犬馬。如今看到日本對台南地震的捐款不到當年三一一地震台灣對日捐款的1%,鄉親們該認識到日對台仍是殖民地心態。

()慰安婦對韓道歉對台不理

    日本已針對韓國慰安婦道歉,賠償達成協議,反觀台日就此議題卻無絲毫進展。外長林永樂重申我方立場,要求日方向我受害者道歉與賠償。日本交流協會也收到台灣這類資訊。但日本這次和南韓妥協,只是滿足自身利益,除非日本有求於台灣才會妥協,否則恐怕遙遙無期。慰安婦因涉及國家部隊集體性暴力的國際犯罪,所以從1991年開始,來自韓中台菲等國的婦女,就相繼向日本法院,提起謝罪、賠償的訴訟。據報導,這次在和日本協商慰安婦問題,南韓總統朴槿惠實際是幕後指揮,朴還不斷向美國說明協商狀況,藉著拉攏美方,向日本首相安倍政府施壓,終於讓日本態度轉圜而達成協議。日本與南韓已達成協議,但日本對台灣只說「願意考慮、需要時間」,如此冷熱有別,主要是日韓同屬正常國家關係,也有龐大的貿易往來、政治利益外,台灣內部未能團結共識,缺乏向日方叫牌的力道才是關鍵。李登輝、陳水扁和日本關係都很好,加上兩岸惡鬥,台日廿年來在慰安婦的協商幾乎沒什麼進展。南韓總統朴槿惠、日本首相安倍晉三都擺出強硬姿態,南韓更傾全國之力,要求日方正視,否則不惜決裂。此舉影響美國對中國的戰略布局,美不願見到日韓無法協調合作,進而損害美方利益,於是逼迫日本釋出善意讓步。

()美日對台索利

    台日雙邊貿易、觀光更是一面倒,去年對日本貿易逆差是兩百一十八億美元,日本更位居台灣人出國旅遊的首位,台灣人對日本態度友善,日本更是吃定了台灣,政府等於沒籌碼可和日本談判。日本純粹為了政治利益向南韓妥協,那麼日本對兩岸的慰安婦道歉賠償,恐怕是癡人說夢了。日本一向是我國最大貿易逆差國,大陸和香港則是最大順差來源,去年我對日本貿易逆差達194億美元,對大陸和香港則順差高達637億美元,為何台灣要媚日仇中?至於美國,軍售台灣破銅爛鐵賺取上千億暴利卻對台不好,依據國際貨幣基金會(IMF)的研究,2008年美國發生金融危機,在亞洲各經濟體受到衝擊最大的就是台灣,美國經濟成長率下降1個百分點,台灣就下挫1.2個百分點。台灣經濟今天陷在泥沼,受到美國拖累不能不說是主要原因。在全球化時代要降低風險,最重要的方法就是多元化、布建全球網路,但反中之後,僅能聚焦日本、美國,政經風險豈不是更高?

 

四、結論

1.漁業談判結果雖獲得小利(小方便),但外交部應切割三塊主權談判,分成漁業權,海底油氣開發權及釣魚台領土主權三塊,不可混淆。外交部、漁業署及經濟部應各自宣告主張為未來鋪路。

2.國防部應設法購得至少二艘基洛級潛艇突破現有海軍戰力才有東海油氣發言權,海巡署應國艦國造,多造大船(配備艦炮)保護漁民。

3.大陸網友認為以前日本把持了釣魚台週邊海域的漁權,台灣漁船一進入,日本就要強行驅趕、抓扣,這是台灣海軍力量薄弱造成的。此局面在中國大陸的海監船、漁政船常態化巡航後發生了改變。日本已經無法掌控釣魚台週邊的漁權,台灣即使不簽協定,日本也無可奈何,反而台灣可坐收中日惡鬥果實,因此日本的這顆“糖”是順水推舟送出的。 我們在吃糖之餘應冷靜思考外交經濟策略,勿沾沾自喜應深思熟慮,東海的油氣台灣一定要爭取!

4.台灣與中國大陸與日本海軍相比不在同一量級,但要爭取海上利益沒有武力後盾是不務實的,潛艇可重點突破是不對稱作戰中重要的武器。

5.民進黨一向媚日仇中,新政府對釣魚台主權的維護及漁業權的談判前景不樂觀。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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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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