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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美診所收費沒準據衛生署未核定難課徵,遭監查院糾正調查
2013/08/12 18:01:14瀏覽136|回應0|推薦0
根據監委調查,目前全台889家醫美診所,不僅收費紊亂,許多不涉醫療行為也予免稅,監察院昨天通過糾正衛福部及財政部,要求全面檢討、覈實課稅,並儘速訂定收費標準。

     監委李復甸、尹祚芊和馬秀如昨天召開記者會指出,醫美診所業務內容雖是美容、整型,不屬健保給付的醫療行為,但「美容醫學」勞務依現行規定,卻是比照「醫療勞務」不需課徵營業稅。

     李復甸指出,這些行為很多都不涉及醫療,只是把鼻頭墊大一點、把眉毛畫深一點,卻可以免稅,並不合理,有些美容用的玻尿酸、矽膠也用醫療的名義,假醫療之名來規避稅負。

     監委認為,我國政府財政赤字嚴重,政策推動因缺乏財源,影響國家發展。租稅是政府最重要的收入,民眾常覺得薪資階級的租稅負擔重,其他收入者則逃漏嚴重,查稅人員連小吃店、飲品店的稅都去查,卻放著高收入的醫美診所不去管。

     由於醫美診所的營業項目可以賣面膜、健康食品,也可以不賣,即使這些項目必須課稅,但因稽徵實務複雜,難以覈實課徵,加上衛福部未督促地方衛生主管機關去核定醫療費用標準,導致稅捐機關在核課這些執業醫師的所得稅等應納稅負時,難有參考依據。

     調查也發現,醫美醫療院所未依法設立帳簿情形嚴重,雖然所得稅法規定,執行業務者應取得業務支出的確實憑證,至少應設置日記帳一種,詳細記載收支,但並未落實。


資料來源:2013/8/9 工商時報 崔慈悌、林淑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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