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12/08/06 23:50:45瀏覽241|回應0|推薦2 | |
智慧財產局昨(7/30)日表示,蘋果公司近期的專利布局,常利用美國專利法「期末拋棄」或「連續申請案」制度,作為控告競爭對手專利侵權工具。我國新修正專利法明年初上路後,也有類似制度「衍生設計」,建議業者可運用,進行專利布局。
蘋果超薄筆電Macbook Air今年6月獲美國專利商標局(USPTO)核准的專利,包括「水滴狀薄型片體」和「4個角落為倒角」,第3人只要製造出相似外觀超薄筆電,就可能陷入侵害專利權的風險。
智慧局指出,蘋果過去為Macbook Air申請的專利範圍較小,第3人製造出的電腦,必須同時符合有水滴狀外觀、4角落為倒角、及線條相似等特色,才構成侵權。但今年6月5日蘋果的「部分設計」專利獲核准後,專利範圍頓時擴大。
除了超薄筆電,蘋果在智慧型手機iPhone、平板電腦iPad專利布局,也都使用類似策略。即不同時間,針對同一件產品提出多件申請案,且主張範圍不斷變動或擴大。主因蘋果利用「期末拋棄」以及「連續申請案」申請策略。
智慧局長王美花表示,蘋果利用上述2種方式,可讓同一產品專利範圍擴大,但專利有效時間起始點,又能從最初提出專利申請而獲核可的時間點開始算起,使得競爭對手若在蘋果2次提出申請案的期間研發出近似專利,就構成侵權。
業者須了解蘋果所使用策略外,在美國專利布局,也不妨考慮類似方式。我新修正的專利法明年上路,增加「衍生設計」制度,與美國連續申請案制度近似,也是業者專利布局時,可利用法規。
衍生設計為業者提出專利申請後,進行改良後可就同一件專利再向智慧局提出申請,作為原設計的衍生。
資料來源:2012/7/31 經濟日報 蔡佳妤
|
|
( 知識學習|商業管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