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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經濟估占國內GDP28%
2014/07/02 17:51:11瀏覽178|回應0|推薦0
VISA國際卡組織日前舉辦「地下經濟與電子支付之探討座談會」,成大執行副校長何志欽與Visa台灣區總經理麻少華共同公布研究與調查的結果和提出建議。何志欽表示,台灣自2008年至2012年地下經濟規模,因為受到美國金融危機、歐債危機影響,有上升趨勢;根據估計與研究,台灣2012年地下經濟占GDP有28.1%。

何志欽指出,地下經濟另一個名詞就是非正式的交易。易產生地下經濟的行業包含服務業中的SOHO、自營美髮業者等;零售攤販業如小吃類、飲料食品類等,製造業則是從事家庭代工零組件等。

何志欽說,要降低地下經濟占GDP的比重,可以棍子跟蘿蔔雙管齊下,棍子方面是增加地下經濟的風險與成本,如可以加強逃漏稅的稽查、網路商家進行查稅、高科技網路稅務稽查等。提供誘因則是提供正式經濟的誘因,讓民眾願意轉正式經濟;開放信用卡或mPOS搭配彩券或其他獎勵使用的方法,或補貼誠實納稅或道德勸說等。

根據Visa研究顯示,台灣的地下經濟活動比重,有28.1%;在全球排名算是居中,居高者有像俄羅斯、菲律賓等都有40%的比重;但是低者也有如美國僅只有10%。麻少華表示,由於使用現金的原因提供高度的匿名性,因而助長刺激地下經濟的成長,此外現金支付是一種成本較高、收入較低的支付方式,會消耗5%到7%的GDP。但是支付卡片,也在台灣推出超過20年,但目前台灣仍以現金交易為主,以個人消費支出來說,電子支付占了25.8%,比起亞洲地區如香港64.5%、大陸的55.9%、南韓的54.8%、新加坡的53%,顯然低很多。


何志欽也表示,台灣的地下經濟比重會比大陸高,有一項原因是台灣的現金卡發展也不如大陸來的發達。大陸的現金卡可以做各項的消費,但是台灣可能礙於消費習慣、民情等,多元性不如大陸。麻少華也舉例南韓的作法,商家和消費者使用支付卡片皆會獲得獎勵。舉例來說,韓國增值稅是10%,若使用信用卡,商家就可以獲得1%的回饋,且年銷售額1萬8000元美元的企業與商家,必須要接受電子支付。


資料來源:2014/6/30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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