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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環保局 擬窩裡反條款揪工廠廢水 祭出全台最高 25%獎金
2014/05/01 01:40:09瀏覽206|回應0|推薦0
廠商埋設暗管或利用雨天偷排廢水案件層出不窮,雲林縣環保局正研擬將違反水汙染防治法案件檢舉獎勵金,從現行罰金3%提高到15%,另增訂窩裡反條款鼓勵內部員工主動檢舉,獎勵金高達25%,以全台最高獎勵金鼓勵民眾勇於舉發揪出不法業者嚴懲。


依現行水汙染防治法規定,各工廠被查獲未符合放流水標準,依法可依汙染規模、超標程度及是否累犯等,裁處6至60萬元不等罰鍰。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肖業者往往利用大雨天溪水暴漲時偷偷排放,甚至埋設暗管排汙,讓環保人員疲於奔命,抓不勝抓,加上採樣化驗及裁罰行政流程曠日費時,影響取締成效。


環保局長葉德惠表示,目前全台只有宜蘭及雲林縣訂有水汙染檢舉獎勵金制度,宜蘭獎勵金是罰金10%。雲林環保局正研擬修法提高獎勵金到15%,修訂後送縣府法規審議委員會審查通過即可實施,盼有助達嚇阻效果。


「有沒有偷排廢水員工最清楚」葉德惠說,修法除提高檢舉獎勵金比率,另訂「窩裡反條款」提高獎勵金達25%,採重賞鼓勵工廠內部員工主動舉發,環保局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密,多管齊下盼能有效遏阻廠商違法行為。


葉德惠指出,除持續加強水汙染稽查及修法提高檢舉獎勵金外,並已要求設有聯合汙水處理廠的工業區,今年要完成水量、水質自動監測、攝錄影監視及連線傳輸等設施,並與環保局連線隨時掌握動態,全面保護縣民生活環境免遭破壞。



資料來源:2014/4/30 聯合報  陳信利
( 時事評論環保生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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