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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是通才教育的對象 / 寧泠
2007/05/29 00:14:31瀏覽1221|回應0|推薦3

  年輕氣盛時,教書這份非但福利好更是個鐵飯碗的工作一向不在我的生涯規劃中;臨不惑之齡時,攜稚女離開寶島渡海依親而來,「教師」這個「清高」的代名詞,從移居頭一年伴讀性質的玩票心態、隔年以迄往後六年的被迫性加入,直至今年暑假小女兒中學畢業,它成了客居千島之國十四年來一直加冕在我頭上的「花冠」。

  一九九三年,我是個教小娃兒識字、唱兒歌、唸童謠的托兒班老師;一九九四年起,我是個教導小學生華語、地理、歷史、美勞和唱中文歌曲的華語文帶班老師;二○○一年六月迄今,在自己的抉擇和外子的全力支持下,我抱持回饋的心態以所受待遇不及原來薪水一半的代價,帶著一直是優秀生的小女兒轉換跑道,成為一個傳授代數、幾何、解析幾何與微積分的中學部數學老師。

  之所以能夠發揮所學,應歸因於讓人參不透其所以然的機緣。一九九八年,大女兒讀中二,小女兒讀小二;那一年歲暮,在學校的聖誕節慶祝活動中遇著了一個教過的學生,問他為什麼不在本校升讀中學,學生說,他的母親要他學習中文數學;那時,我才知道,原來還有華校保留了中文數學的課程,而學生的一席話,讓我思想起近四十年前讀小六時,站在因為防空演習而緊閉門窗的教室裡的講台上,向全班同學解說數學題的那份意氣風發;那時,我暗下決心等老大中學畢業而我形同「解約」後,便回歸應數系畢業的學習背景去重溫兒時的美好回憶!

  因此,二○○一年六月轉換跑道時,我向新職場的主管直接說明當個不帶班只教數學一科的科任老師的意願;隔年六月,雖然早在三月底放暑假前便已取得依舊書明「中學部數學教師」的新學年聘書,我仍在念及同鄉之誼的情形下,應新主管之請而接下一班七堂課的華語課程和兩班共八堂課代數的教學工作;經過一年教學工作的「劈腿」經驗後,我頗有無法如所期地在兩個跑道上盡善之憾,於是,在力陳當初的原則之後,我終於回復數學科任老師的身份;滿心以為依據菲國的法律,任滿三年成為正式教師後便無須再拿聘書,二○○四年三月初便帶著一身輕的心情準備快樂過暑假,未料五月初主任來電告知有聘書待領,並說新學年缺一位綜合科老師,要我教兩班綜合一班中二代數,我以堅持原則為由而予以婉拒。

  越數日,返校欲取回聘書,主任再次提出原議外並強調,因為有位新到任的校友老師要教數學,所以,要我兼任綜合教師是層峰的意思。我再次婉拒並表明欲拿取聘書的來意,於是,主任走回私人辦公室,打開抽屜隨意撥動了兩三下後告知,聘書已退還層峰的中文秘書以修改我的職稱為「中學部數學兼綜合教師」。轉身走出主任辦公室未幾,在近大辦公室門口處遇見該中文秘書,我旋即追問聘書之事,結果,得到的答覆卻是:聘書早在放假前便給了各部門主任,秘書處未留下任何一張聘書。

  又過兩天,我先以書面向層峰陳情,再於二日後面見層峰,冀望學以致用作育學子。孰料,縱使我自五月初至五月中旬已為了一份好似螺絲釘的工作而再三提出聲請以維護權益,主任仍然在這期間乃至五月下旬讓一個非本科系,無任教經驗,來自內地喜讀《資治通鑑》的帥哥型年輕人旁聽及試教中二代數暑期班。

  二○○四年六月二日舉行開學前的教務會議時,終於拿到早在放暑假前便已簽發、書明「中學部數學教師」的聘書以外,我和其他的老師一樣,都拿到了一張列上「中學歸屬通才教育,依通才教育之原則和學校各方面權益,教師應義務接受中文處排課事宜」的《備忘錄》以及一份將此條例正式列於「教學經典」的《教師須知手冊》!

  我知道,那張《備忘錄》和那條增列的條例是特別針對我而設立的,但我不懂條例中所說的「通才教育」作何解釋?因為,在個人的認知上,中學生是應該接受通才教育,但其授課的老師卻必須是專才的,否則,大學又何必設立各個專門科目以培養專才?中學生又如何透過優質教育來知曉自己的興趣並為未來的人生方向做選擇?因此,分組討論時,我拿著《備忘錄》向主任請教。主任說,所謂「通才教育」是指數學老師可以教文科,文科的老師也可以教數學,現在連台灣都這麼做了,是我沒有這種新觀念;又說,要我教綜合是因為今年的實驗班沒有數學課,所以數學老師多了一位,接著又說,如果我不簽回《備忘錄》,可以「自動請辭」……將來我若不接受學校的安排,也可以「自動請辭」……短短不到兩分鐘的談話,「通才教育」一詞竟被祭出且被曲解至足以三度要脅一個站在第一線教學的老師「自動請辭」!

  如果說,「通才教育」針對的對象是執教鞭的老師們,那麼,依通才教育之原則和學校各方面權益加上老師、學生、家長的權益,指揮教務工作、領導老師們做好教學工作的主任是否更應該是個通才?要不然,當其屬下的老師缺席時其人將如何應付自如?又將如何專業地公正地評鑑所屬的老師們?

二○○七年五月十三日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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