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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冤枉了外用藥 / 鄭啟明
2007/06/23 00:03:02瀏覽453|回應0|推薦3

 

  人們在吃藥的時候,對藥物的不良反應較為顧忌,一般都很謹慎,因為藥物一旦進入體內就很難再出來;而在使用外用藥的時候,總覺得藥是用在體外的,比較安全,用藥時較為隨意。事實上,外用藥也和內服藥一樣,在使用時有嚴格的使用方法,若使用不當,對療效同樣會有影響,也同樣會出現不良反應。

 

  這階段業界都圍繞著一個新聞討論,即美國紐約一名十七歲的高中田徑女選手四月間猝死,經兩個月調查,發現死因竟然是過量使用市售肌肉酸痛藥膏,這可能是使用運動藥膏致命的首例報告。毒品檢驗顯示,聖母高中越野賽跑選手亞莉艾兒‧紐曼,體內甲基水楊酸高達安全劑量的六倍多。

 

  其實我們平時使用的很多治療酸痛的外用藥,都含有甲基水楊酸。甲基水楊酸又稱冬青油,原是關節炎用藥,現在已普遍用於酸痛藥膏。其作用有如阿斯匹靈,但效果更快。醫學研究指出,一盎斯的奔肌藥膏或一茶匙冬青油,相當於廿一片阿斯匹靈的劑量。虎標萬金油及許多中國的外用鎮痛消炎藥都含有該成份。

 

  這起事件十分罕見,過去雖然有少數經由皮膚吸收甲基水楊酸而中毒的報告,但從未致命。專家指出,包括阿斯匹靈在內,任何藥物過量使用都有致命危險。但這件事情起碼說明,外用藥的並非是絕對安全的用藥途徑,只是改變了藥品的吸收途徑,如果達至一定的量還是會造成傷害的。

 

  醫學上,大家非常明確的是激素類的外用藥的使用,若使用不當,副作用的產生可和口服一樣嚴重和致命。

 

  激素類藥是一種特殊的藥物,對適應症、劑量、療程,可使用部位都有一定的要求。使用不當,激素類外用藥可能會加重皮膚病症狀,誘發感染,使皮膚萎縮和乾燥,出現酒渣樣或痤瘡樣損害,出現多毛、皮紋,長期外用激素能使局部皮膚色素減退或色素沉著。

 

  感染性皮膚病不能用激素類外用藥治療。因為激素是免疫抑制劑,可誘發或加重感染,故病毒、細菌和真菌性皮膚病不適用。比如單純皰疹、皮膚結核、痤瘡、毛囊炎、足癬、體癬、股癬等皮膚病,不能使用激素類外用藥。另外,不同的病情應擇選不同的外用藥。如果是急性皮膚病或慢性皮膚病的急性期,需要用激素類外用藥治療時,可選用強效或中效激素類藥;如果是慢性的,需要長期用藥維持治療,則應選擇弱效激素藥。因為強效藥的不良反應較多、較強,如果長期使用,會帶來較多的不良後果。

 

  除此之外,激素類外用藥的使用也有療程的要求。急性皮膚病,用至皮疹消退即可停藥。但如果是長期使用激素類外用藥的患者,需要停藥時,應逐涉減少用藥劑量,直至完全停藥。這和口服的激素是同樣的道理,以防止病情的反跳。

 

  特別是懷孕及哺乳期的婦女,更應慎用外用藥,因為一些外用藥能通過皮膚吸收進入血液,損害胎兒或乳兒健康。應慎用的外用藥有,治療香港腳的藥水,外用的抗生素軟膏,即皮膚激素類的藥膏等。

 

  健康地生活,還需必要的醫學常識,不是嗎?  

 

 

( 知識學習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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