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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兩區違憲
2013/06/18 14:35:49瀏覽493|回應5|推薦3
報載:

謝長廷15日上午出席台灣民主基金會舉辦「台灣民主發展:回顧與展望」圓桌論壇,會前受訪時表示,「吳習會」是兩岸交流變成國共交流,兩岸共識變成國共共識,這對台灣不利,不過吳伯雄提「一國兩區」沒有違憲,在野也僅能批評,因為沒有能力去修改憲法。

感想:

憲法當初制定時,他在中國大陸的合法性就不強。老代表不是到了台灣才沒改選,修憲國大代表的產生方式就有問題。

就算是當初的民主程序完備,後來,中國人民也反悔了,而不承認這個憲法。

不過從中華民國憲法的立場來看,「創造我的人們又不要我了」,中華民國憲法是中國的棄嬰。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存在就是違憲,違背了中華民國憲法制定的目的與初衷。

中華民國憲法沒有一條提到兩區,不像美國憲法提到各州,憲法提到各州,代表美國的各州沒有違憲。

憲法沒提到兩區,代表「區」本身違憲。

--

這個「兩區」的概念,不在中華民國憲法裡頭。

如果依照憲法本文,台灣是「省」不是「區」。

--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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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DylanW&aid=7776671

 回應文章

陸比歐(童子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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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6 10:00

增補 我在 這篇 4樓 寫的文章,附上 超連結:

德國指數(DAX) 收盤..
(2017年 5月2日 、5月5日 ,德國真的剛好都漲69點)
.

2012年 9月28日 J教授(JC鮮師)的文章:
蘿蔔與兔子的目標】() ~ ~ 裡面 我的留言↓

「豐原圓環南路可說是豐原最人文薈萃、最 醒目
的路。 .. 胡市長應讓100路公車,延駛到圓環南
路 .. 」

在《獻給旅行者們365日--中華文化佛教聖典》,
有 星雲大師 提筆所寫的「想開了」三個字。

胡市長 就是 想不開啊!若聽我的話,早就連任
成功了。 100路公車 其實 可規劃 副線 這樣走

由 台三線 北上,到了 圓環南路 交叉口 後,
左轉 到 豐原高商 校門 → 到了 圓環南路60
巷 後,轉進 圓環南路 60巷 → 延著 公園側
轉進 瑞安街 → 再 右轉 到 西安街 → 到 了
興安街口 後,右轉 興安街 → 到 中興路 口
→ 左轉 到 中興路 →延 中興路 到 陽明大樓

(可規劃 100路 副線 早上行走,因有 經過
豐原高商、瑞穗國小。可視為在 早上 限定
的 通學 輔助公車。)

婉如基金會承辦的「豐原長青快樂得意學堂
」,剛好也在 這條路上。(豐原中興路136號)


陸比歐(童子雞)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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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06 09:55

忽視 德國DAX 指數 在 五月第 1 週“次”收漲 69點,違憲!

德國法蘭克福指數 5月5 收盤 上漲 69點

引用 SVC 專欄〈5-2-2017 收盤: 等待聯儲會議 納指再創歷史新高〉

「美股周二小幅收高,納指再創盤中與收盤最高紀錄。..

納指漲3.77點,或0.06%,報6,095.37點。 ..

德國DAX 30指數收漲0.7%,或 69點。」(5月2日 凌晨收盤)
.

台北股市 集中市場 大盤 5月2日 剛好也漲 69點!
-

我 國中一年級時,剛好坐在 鄔筱嵐 同學的旁邊。
是同一張桌子的 那一種。她就像 筱嵐姐姐,我 就
藤新一 啊~

引用~郭語錄046 阿里山神木成其大,四千年前種子
掉到土裡就決定了!」

國中一年級 剛好 就遇到“鄔”筱嵐。後來上日文
課 時,又遇到 班代 的姐姐 “鄔”玉欣 同學。

這是 命中 註定 啊~

台灣 要像 德國 一樣邁向 4.0,就需要我69式
易先生 啊!
(註:回顧 我 318日 在“訪客簿”的 留言 ~
「看吧!又是 小數點 以下 69。這是 天意 啊~」)


小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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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只有一本
2013/07/04 18:14

本文跟增修條文是一體的,如果分開來看那乾脆立新憲何必稱"修憲".

修憲同時本文也同時被承認了,否則應當刪除或凍結不合宜條款.

把大陸解釋成中央山脈太扯啦,那兩岸人民怎麼解釋? 若把大陸定義只有金馬也太扯拉,小島也叫大陸?.

要嘛走正路,搞這些文字遊戲沒意思,發動修憲把它改掉才是正辦. 真覺的違憲就提請釋憲,硬ㄠ只是愚民沒用啦.


張爺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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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21 10:37

憲法並不為一中背書

憲法承認的是中華民國

憲法一中的概念是違憲杜撰

 


小治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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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8 15:38

老國代或許沒代表性,但李前總統主導修憲已追認本文.

憲法增修條文有列,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

台灣政經索隱(DylanW) 於 2013-06-25 16:54 回覆:

兩區的概念不存在在中華民國憲法本文裡,而是在增修條文的其中一條提到。

如果一國兩區不違憲,指的是一國兩區不違背增修條文的說法。

如果中華民國只有台、澎、金、馬,那兩區不違憲。因為增修條文在台灣有完整的民意基礎,以及合法性。

如果中華民國包括中國大陸,請用憲法本文,不要用毫無中國民意及法理基礎的增修條文。如果用憲法本文,那一國兩區就違憲了。

如果中華民國憲法指的是本文加上增修條文,那就是台灣憲法。在台灣憲法裡頭寫大陸地區,那是什麽?

你覺得是中國大陸,我覺得是中央山脈,不可以嗎?